2012年辽宁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12-05-22 19:43:46 辽宁

辽宁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区香槐路17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7年

          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3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4人,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0371.89万元,图书81.4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语种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工学

080201

冶金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901

测绘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101

采矿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

4

工学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学

理学

081001

环境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102

制药工程

4

工学

工学

110203

会计学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502

档案学

4

管理学

管理学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文学

050102

汉语言

4

文学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4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

4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4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

4

文学

文学

040105

小学教育

4

教育学

教育学

081102

制药工程(专升本)

2

工学

工学

110203

会计学(专升本)

2

管理学

管理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2

工学

工学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80303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3

 

 

520110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58020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50102

冶金技术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

3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540302

金属矿开采技术

3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3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5000元/学年;白川奖学金: 2000元/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助学具体措施: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学校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外,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分数、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分数)。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6、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

1)艺术类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按专业成绩的2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须达到本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本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414-5861117,电子邮箱:lkyzjc@126.com,学校网址: http://www.lnist.edu.cn

 

 

                                          辽宁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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