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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金陵科技学院是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综合类普通高校,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金陵科技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金陵科技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金陵科技学院(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所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我校2022年继续面向全国各省市招收本科学生。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点: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

  99号(邮编:211169)

  幕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行知园130号

  (邮编:210038)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 制:本科(四年、五年)

  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金陵科技学院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本科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隶属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经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按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区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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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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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金陵科技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我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金陵科技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

  金陵科技学院(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我校2019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学生。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

  99号(邮编:211169)

  幕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

  (邮编:210038)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 制:本科(四年、五年)

  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金陵科技学院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金陵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结合我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2019年我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 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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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适用)

一、学校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坐落于美丽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学校主校区位于江宁大学城,占地总面积98.<?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64.69?xml:namespace>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8.0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28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9000余人,联合培养硕士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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