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励方案6篇

2023-04-11 09:17:49 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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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励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服务管理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校从事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在编在岗财政供养的正式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绩效。

  三、考核办法

  成立以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民主考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突出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缺憾绩效扣发工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突出绩效工资

  突出绩效工资由荣誉、论文的发表与交流等组成。此项绩效工资的发放参照学校相应的实施细则执行。

  2、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绩效平均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突出绩效工资总额+缺憾绩效扣发工资总额)÷总人数。考核小组按各岗位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考评,根据考评分数的高低,分两个档次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两个档次之间相差150元。

  3、缺憾绩效扣发工资

  各岗位因各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检查或考评工作有失误的,视情节大小扣发10元—100元绩效工资,违反学校其它相关绩效考核细则的,按相应的扣发条款执行。

学校奖励方案 篇2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含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维护 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仙教【20xx】1号《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学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方案,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要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每月按标准领取班主任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管理职务岗位包括班主任、年段长(年段3班及以上的)、教研组长(语文科、数学科、综合科三人)、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督导员等。学校根据岗位职责考核量化,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下列办法折算课时数。

  (1)班主任职责工作量:中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周工作量的五份之一;小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工作量周的六份之一。

  (2)教研组长职责工作量: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折算为周工作量的七份之一。

  (3)行政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中层干部正职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一半折算;副职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五份之二折算;校级副职其岗位职责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教研员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数:

  计 算公式:周实际教学课时数×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周教学课时数×学科系数(中学语、数、英小学 语、数学科系数为0.2。其中优秀类为0.2;合格类为0.15;不合格为0。其它学科系数为0.15。其中优秀类为0.15;合格类为0.1;不合格为 0)=教师周工作量(课时)。其中周实际教学课时数由标准课时数和标准班组成。周实际教学课时数=[周课时数(语数包班、跨班、跨年段的增加1 节)/15+班级学生数/40]÷2×15(节)。(上、下学期周课时数、学生人数不同的,分别计算后求平均值)

  (2)由学校教导处统一 安排的代课每节折算为一节,早读折算为一节,早晚自修折算为0.5节,节日假加班日工作量折算为三节。导护一天折算为二节,行政执勤一天折算为三节。图书 管理员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十份之一;保管人员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十份之一;后勤(网管)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七份之一;生管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四份之一。

  (3)学校管理岗位(含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其他管理岗位指教辅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岗位人员(含其他管理人员)工作量按学校相应专业技术等级(已聘)教师课时数酌情计算。

  3、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

  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6节/日)折合课时数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总节数)×个人工作量(总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

  ① 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 相体罚学生;

  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 核办法》规定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该项按各校教师民主测评与考核组测评的平均值计分(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6分 计)。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 德育工作10%:

  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

  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

  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 动,陶冶学生情操;

  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该项得分按各校教师民主测评与考核组测评的平均值计分(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6分计)。

  (2) 教学常规10%:

  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1.5分;

  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1.5分;

  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1分;

  ④ 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1.5分;

  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2分;

  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1.5分;

  ⑦坚持课后反思,认 真总结教学经验1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量化评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6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

  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2分);

  ②按规定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1分);

  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2分)。

  (2) 教学研究5%:

  ①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教学(含课堂教学竞赛、教学技能竞赛获奖的),县级及以上的得2分、中心小学的1.5分、本校得1 分;(同一类活动取最高项)

  ②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优得1分、良得0.8分、中得0.5分;

  ③参加课题研究(以结题为准)、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情况 (不含职评规定的论文),县级得1分、校级0.5分;

  ④以老带新,发挥骨干教师作用情况,得1分。该项由片区以上证书材料评定。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8%÷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

  ①合格率2分、巩固率1分、进步率情况1分;

  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1分。

  (2)育人效果5%:

  ①学生获奖情况,县级及以上的2分、学校得1.5分;

  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优得1分、良得0.5分;

  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得2分,否则不得分。

  非教学人员由测评小组根据职责完成情况评定,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得2分,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工作,受县局通报批评一次降一个等级。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3)综合评价奖励2%:该项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可对规定外的兼任科股人员,节假日误工及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进行适当的奖励。

  工作业绩项:中心小学管理人员按相应技术等级的平均值计分,教辅、后勤人员按教师民主测评和考核组测评的平均值计分。

  四、其他事项

  1、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5-7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量化等工作。

  2、借用外单位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相应已聘的专业技术等级平均值(班主任津贴部分除外)领取。

  本分配方案自教代会通过后生效,适用于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学校奖励方案 篇3

  为了促进学校体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发展,增强师生体质健康,调动运动员积极性,特制定本届田径运动会的奖励方案。

  1、个人名次奖:对参加比赛获得前3名的学生颁发奖金,奖金奖励方式:获得一分奖励1元;奖金统一在闭幕式时以班级为单位领取,并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得分将奖金分发到学生手上。

  2、团体总分名次奖:对各班级颁发团体奖金,用于班级购买学生体育用品等;

  奖金奖励标准:

  团体总分 团体奖金

  第一名 300

  第二名 250

  第三名 250

  第四名 200

  第五名 200

  第六名 200

  3、精神文明奖:选一名,奖金100元。

  4、最佳组织奖:选一名,奖金100元。

  **中学校运会组委会

  20xx年**月15日

学校奖励方案 篇4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师德:(10%)

  师德学习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对其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以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互评作为依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部分校行政领导和教代会部分成员组成)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综合评定为优秀者考核费不超过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过200元。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三乱”行为或其它重大违纪行为及师德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为0。

  2、考勤:(10%)

  中小学依据学校考勤制度,对全月全勤教师按每月50元进行发放,扣款部分具体按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办法:

  (1)小学语、数、外和班会每节系数为1.1,跨年级语、数每节系数为1.2,其它科目系数均为1.0。

  在编在岗后勤人员(含各室专职管理员)周工作量记为6.0。

  校领导班子不足6个工作量的均按6个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类津贴:

  ①校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90元/月;

  ②小学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80元/月;

  ③中学校务成员津贴不超过60元/月;

  (4)小学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级不超过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级不超过40元/月;

  (5)教研组长不超过30元/月;备课组长不超过20元/月。

  4、常规教学考核:(15%)

  中小学每月常规教学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60元、55元、50元予以发放。中小学教师无故拒绝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为0元。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5%)

  小学部分:

  标准:新分教师=362*6*25%=540

  其他教师=560*6*25%=852

  说明:本项中1项由中心校统一考核,2-6项学校自主考核

  (1)考绩奖:在正常差距范围内,统考学科单班教师所带班级获牌洲湾镇年级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参加县、镇级抽考或统考学科,且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例如学前班,本项计平均奖励。在全县范围能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进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绩直接计做镇级第一名。(注:县抽考科目若名列全县倒数1、2名的且单科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超过10分的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师完成教学目标任务,学期末教师能及时上交备课本、教学工作手册、业务及师德学习笔记、教学活动月各项材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考核材料,积极参加教研月活动、课题研究,有交流材料、论文等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室借书的.按(150)252元进行考核,每缺一小项扣(10)20元。

  (3)在正规杂志【邮局公开发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凭杂志原件及知网可以查询为依据予以奖励,原则上奖金不超过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奖励.

  (4)校外比武课: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对应的市级奖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对应的县级奖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其它奖项60元;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优胜奖3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40元、30元、20元、10元;县级为30元、20元、10元、5元。(同类竞赛辅导计最高奖一次,不累计)

  (6)教师论文、案例、课件、说课等教研教改活动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200元,其它奖项100元;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优胜奖4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60元、50元、40元、30元;县级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证书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厅/教科所等印章为准)

  6、年度评价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据,每年学校对师德优秀、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鼓励。

  四、考核办法

  1、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鲁方致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校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

  1、此方案适用于20xx年秋季学期;

  2、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蓝天中学教导处。

学校奖励方案 篇5

  一、信息、实验教学评价奖惩方案

  (一)获奖必要条件

  学校信息、实验教学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才能获奖:

  1、按教育局要求及学校发展规划装配学校信息、实验仪器设备;

  2、信息、实验仪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3、小学科学实验演示率达100%,分组实验开出率城区班级达到90%以上。

  (二)奖励办法

  对达到基本要求的班级经过进一步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第一类班级评1—4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其余每个类别学校评1—2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牌。

  (三)处罚措施

  主观故意删减实验教学,经批评教育不及时改正,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因管理不当导致信息、实验仪器设备失窃或大量非正常损坏,校长、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将按失职渎职进行严肃处理。

  二、科技创新活动评价奖惩方案

  (一)获奖必要条件

  班级科技创新活动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才能获奖:

  1、班级有年度科技创新活动方案、计划、内容、制度、总结、记载;

  2、长期坚持校内群众性的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40%以上;

  3、每年举行一次班内科技创新活动比赛;

  4、在市科技创新活动中无弃权行为。

  (二)积分项目

  1、参加市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3、2、1分为学校记分;

  2、参加州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6、4、3分为学校记分;

  3、参加省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2、8、6分为学校记分;

  4、参加国家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5、14、13分为学校记分;(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记分,不重复记分)

  (三)奖励办法

  在满足各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生均积分高低,第一类班级评1—4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位,其余每个类别班级评1—2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

学校奖励方案 篇6

  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 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 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 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4) 政教处评定为“优秀”等次。

  2.学习方面

  (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6) 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分。

  (7) 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方面

  (8) 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学习标兵”奖

  条件

  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

  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

  条件

  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分以上。

  4、品德等次为“优秀”。

  四、“文明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优秀”。

  2、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学习态度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合格以上(包括考查学科)。

  五、“显著进步”奖

  条件

  1、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

  2、品德等次在“良好”(含)以上。

  五、“竞赛”奖

  条件

  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荣誉称号的;

  2、在校外关于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为学校增光的。

  六、奖项的评选方式

  (一)评选办法

  1.月考每月评选一次,其余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由班级提名、评议,班主任审议并填写学生评优表,交教导处及政教处。教导处、政教处综合意见后最后审批公布,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和学校档案。

  (二)奖励办法

  1、学校经核实,视其成绩给予适当奖励。

  2、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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