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方案”,欢迎你阅读与收藏。一个人正如同一只时钟,是以他的行动来定其价值的,为了高效处理手头的工作。我们应该要在事先就做好一份方案,如今,会写方案的人正在悄悄崛起。
养老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民办〔20XX〕166号)及《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探索建立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专业化照护模式,现就全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探索家庭养老扶持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家庭养老床位试点,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与家庭养老的融合互联,使居家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专业的养老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与机构养老床位之间有序互转的评估、运行和监管机制,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
越城区辖区。
三、试点任务
试点期间,全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00张。
四、试点内容
(一)服务对象。家庭养老床位是指根据居家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通过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老人家庭中提供专业养老服务。家庭养老床位主要面向具有越城区户籍且实际在越城区居住的,年满60周岁以上,有实际需求的老年人。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且经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
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经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老年人。
3.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4.其他有需求并经评估的老年人。
(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且已列为卫生健康部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
(二)服务原则。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应统一评估、统一协议、统一服务流程、统一人员调度,服务内容按需选择,纳入信息化系统平台管理,并接受民政部门监督指导。
(三)服务主体。服务主体由区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按规定流程确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为依法登记成立并具备相应服务资质且在浙江省内开展养老护理服务,具备医疗功能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的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型居养中心、康养联合体。
2.具备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平台。
3.具备与服务匹配的专业团队,服务人员的构成包括:执业医生、康复师、护理员等。
4.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5.具备进行适老化改造评估的资质及适老化改造的能力。
(四)建设要求。服务主体应当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住空间条件,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后,按需设置以下设施设备,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
1.以卧室为中心,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
2.以照护床位为中心,配置照护服务所需的离床感应、体征监测、紧急呼叫等基本智能设备以及必要的康复器具(见附件1)。
(五)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对家庭养老床位实行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实时掌握服务对象情况,并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按照评估结果实施分类照护,其中自理及轻度失能老人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6小时;中、重度失能老人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其中医护人员每1周应至少上门服务1次(服务套餐内容详见附件2、3、4)。
五、申办流程
(一)自愿申请。老年人或家属携带老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村(社)提出申请,填写越城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申请表,村(社)完成初审后报街道审核,民政审定通过后,将相关信息汇总至服务主体。
(二)评估定级。服务主体按照《老年人评估工作规范》(DB3306)对申请对象的身体情况、家庭适老化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失能等级和适老化改造方案,出具照护计划书,并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商定。
(三)签订协议。服务主体和老年人家庭根据适老化改造方案和照护计划,选择服务包套餐或者参考服务项目清单自由组合确定项目和收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首次签订协议应不少于6个月。
(四)改造安装。服务主体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智能辅助设备安装。
(五)实施服务。服务主体根据协议提供家庭照护服务。
(六)跟踪调整。服务主体应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照护计划。如有调整,应重新进行申请。
(七)互转互认。根据服务对象及家属意愿,可以在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和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之间实行互转,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在家庭养老床位和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之间实行互认,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六、保障政策
(一)建设补助标准及申请
1、补助标准。经镇街验收合格的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可享受建设补助。根据适老化改造内容、智能化设施安装等内容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每位老人限补一次,按实际结算。
2、补助申请。开展服务满2个月后,服务主体向试点街道递交申请,提供每位服务对象的服务协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投入清单、投入凭证等材料,区民政局审核后,给予50%的建设补助;服务开展满5个月,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给予剩余的建设补助。
(二)护理补贴标准及申请
1、补贴标准。对于低保、低保边缘且经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护理补贴,由政府保障,每月不超过1000元;其他对象由政府补贴30%且最高不超过300元。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补贴。
2、补贴申请。一季度申请一次,服务数据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最后月份底,由服务主体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经镇街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后老人满意率达90%以上的,区民政局通过审核发放补助。
七、工作步骤
越城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准备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结合越城实际,起草试点工作方案,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向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时做好招投标工作,确定承接单位,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奠定基础。
(二)启动建设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村(社区)、镇(街道)做好服务对象申请工作,服务主体开展评估工作,出具养老服务计划书,并对确定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建成不少于200张家庭养老床位。
(三)运行服务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服务主体按照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提供专业服务,民政部门与卫健部门加强医养有机融合探索,建立随机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和成效,形成总结报告和工作成果。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承接的养老服务机构,认真做好建床对象摸排、动员和政策解释工作,切实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作为破解当前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痛点和难点、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二)强化医养融合。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调对接,进一步在医养有机融合上加强探索。对符合住院条件、需要连续治疗,但到医疗机构住院有困难,需医护人员上门提供服务的建床对象,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其家中设立家庭病床,并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真正实现机制互通、标准互认、资源互享。同时,卫健部门要为建床老人就医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建床老人及时、便捷就医。
(三)强化日常监管。镇(街)要加强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质效的实地监测,定期上门巡访,听取对服务主体意见建议。民政、财政、卫健要建立健全多部门线上线下双随机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试点床位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检查、抽查、评估,并将检查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强化补助资金绩效管理。财政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养老方案 篇2
主办单位:
阜阳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指导单位: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院团委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生会
时间:
20xx年11月28日
一、活动主题:将温暖带给老人,将爱心传递你我
二、活动背景:
我们大学生伴随着每天的刻苦学习,却很少有机会去关心社会上的老人。我们应该好好去诠释爱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义务。如何去解决好学习与课外活动的.关系,如何帮助大学生奉献他们的爱心,本协会组织开展献爱心的活动。
三、参与对象:
阜阳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四、活动目的:
一方面,我们90后的大学生去向老人们学习革命的精神,并且让老人们感觉到我们这些后辈对他们的爱。另一方面,和老人们的交流可以增加我们对社会的责任感,而且可以拓展自己在心理方面的知识等。
1、慰问老人,聆听老人们的心声,为他们送去温馨的问候和真诚的祝福。
2、秉承青协“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尊敬和关爱老人的优良传统。
3、和老人交流的过程中,学习他们丰富的生活经验。
4、借此团体活动的机会,增进成员间的`感情与交流。
5、让大学生们亲身体会关心照顾别人的经历,让他们富有爱心。
6、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无形中教育了同学们要对生活保持乐观的态度,使大学生更好的学习生活。
7、提供一个使大学生可以展示除学习外的各方面的能力舞台。
8、此次活动的展开,锻炼青协内部成员的组织、策划、协调能力。加强青协成员关系协调,团队的合作能力,以及成员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全体成员的凝聚力。
五、活动地点:
阜阳市二部(二中旁边)
六、活动路线:
在校门口坐2路车到二中下
七、活动的前期准备:
1、先由青协会长负责联系的主要负责人,确定的总人数,了解的具体情况和具体环境。
2、了解情况后,在青协内部进行宣传,提前准备好有关的表演节目(歌曲、舞蹈、小品、黄梅戏、合唱)等和在所要进行的互动游戏。
3、在前往之前,会长要首先确定参与活动的总人数,并组织好人员进行分组,之后联系的主要负责人,向他们汇报一下我们的具体情况。
4、选好主持人,组织整个活动过程。
5、带好活动需要的物品(麦片、饼干、水果、相机、宣传条幅或标语等)。
八、具体活动流程:
1、和负责人商讨开展活动相关事宜
2、青协内部开会分配任务,交代有关事项
3、组织人员去
4、到达后,交代注意事项
5、在按计划举行各项活动
6、离开
九、活动人员安排:
1、青协会长:负责与联系相关事项,给每位会员安排任务。
2、青协成员:按会长的安排完成各项任务
十、活动内容:
1、由全体成员向老人问好,送去慰问品。
2、帮助老人打扫去处,打扫庭院,擦拭门窗,擦拭家具、电器,清洗锅碗瓢盆,整理床铺等等。
3、青协成员表演节目,如舞蹈,唱歌,讲相声或小品,以及玩一些小游戏如抽卡片说故事等等。
4、与老人一起做游戏、交谈,陪老人聊天,听他们说过去的事。
5、全体成员和老人握手合影留念,活动结束。
十一、注意事项:
1、进入见到老人一定要微笑打招呼,这是对老人的尊敬。
2、与老人交流时身体要注意与老人保持平衡或弯下腰。说话时要看着老人,或时不时点头,表示认同老人说的话,不要冒然地打断。注意老人的表情、语气等,要多聆听。
3、清扫房间时一定要将物品放回原处,不能乱翻乱动老人物品。
4、必须经过老人同意过后才能开展相关活动
5、不能破坏院内物品,折断花草树木等等
6、若天气等原因改变计划,将另行通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安排,如有问题或建议,请私下提出或活动结束后再反映。
7、注意集中出发,路上注意安全。
十二、经费预算
1、车费:来回共约50元。
2、购买水果等慰问品:约150元。
总计:约200元。
十二、项目负责人
养老方案 篇3
完成城乡三级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近日《亳州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对今年的养老工作目标进行细化,以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完成城乡三级中心建设
《方案》指出,到20xx年底,全市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新增31所镇(乡)养老服务中心,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建设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新增34所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已建成的城乡三级中心要实现正常运营(具体方案见附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以县为单位,将辖区内的社区养老服务站打包交由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运营管理。
城乡三级中心建设标准按照《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执行。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工程监管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相关要求。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排定项目实施年度和建设规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和程序。
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都在城乡三级中心运营补贴的范围之内。三级中心的运营机构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商财政部门确定后实施。
《方案》指出,补助方式是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建立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
《方案》指出,要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
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高龄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
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
《方案》明确,今年全市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600张,其中涡阳县200张、蒙城县100张、利辛县200张、谯城区100张。严格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上浮制度,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据了解,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都可享受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100张以下的,按每张床位1000元补贴,100-199张床位的,按每张床位1500元补贴;200张床位以上的,按每张床位2000元补贴。
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
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补助。
建设智慧养老机构有补贴
《方案》指出,20xx年底前,全市建设2-3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每个县区分别打造1-2个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
对通过验收的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及符合《安徽省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规范》要求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给予补贴。
对创建达到省级示范标准的智慧养老机构在省级拨付的奖补资金中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在现有标准基础上提高30%予以补助,自创建达标后下一年度起,运营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发放。对创建达标的社会力量运营的智慧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其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营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
对照省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创建标准,根据各县、区创建情况经评估后下达补贴资金。对社会力量运营的智慧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补助资金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符合条件的智慧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按照办法进行申领。
养老方案 篇4
根据安排,现将《市20xx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创新发展我市智慧养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另外,此项工作是省政府确定的20xx年民生工程之一,通过实施此项民生工程,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丰富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民政力量。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
2.省民政厅、财政厅《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文件的制定是为了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多次赴省内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调研及与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多次征求意见和协商的基础上,完成了《市20xx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的初稿,而后又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及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等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最终形成了此方案。
四、工作目标
提出了以下四项目标:
一是完成城乡三级中心建设。到20xx年底,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建设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已建成的城乡三级中心要实现正常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二是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其中,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0%。
三是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四是智慧养老创新发展。20xx年底前,全市建设5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遴选打造5个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
五、主要任务
1.城乡三级中心建设。按照20xx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今年要完成的建设任务具体为:22个乡镇、32个城市社区、66个村。
2.城乡三级中心运营补贴。符合《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应补尽补。
3.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
4.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补助。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等应补尽补。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每个医务室(护理站)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5.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补贴。补助范围为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各类养老机构。保费、赔付标准按照招标结果执行。各级民政部门结合辖区内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对参保机构给予参保补贴。
6.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对通过验收的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及符合《省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规范》要求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给予补贴。补助方式及标准为:对创建达到省级示范标准的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创建达标的社会力量运营的智慧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其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营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市、县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有关精神确定具体标准。
六、创新举措
1.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补助范围。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补助方式及标准。高龄津贴,按月打卡发放至个人,原则上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岁以上老人按原标准执行;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
2.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补助。补助范围。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一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参照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补助。
七、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明确了市民政局负责编制规划、制定标准、项目实施督导;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级财政资金,督促县区级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
2.多措并举,保障资金。明确了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各县所需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财政承担,埇桥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宿马园区所需资金按照市、区级财政4:6比例分担。
3.部门协作,严格检查。要求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规范管理,严格监督。要求各级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
八、下步工作计划
根据《市20xx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区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大督导力度,每月督导一次,现场调度、指导工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