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2023-05-05 08:17:31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才能掌握项目的主动权,当工作项目停滞不前时。制定方案几乎成了我们必须的工作内容,好的方案可以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率,怎样才能写出合乎规范的方案?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大家揭示一些“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的内幕,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篇1】

  一、起草背景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是“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重要任务,也是今年国家、省督查巡查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2021年5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明确提出要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有序推进确权登记、规范后续管护运营等内容。2021年7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1〕33号)和2021年9月10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鹤政办〔2021〕31号),同时提出了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和总体要求。

  国家、省、市文件印发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安排组织我区《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明确由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期间,我们积极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接沟通,多次研判,并向市乡村振兴局作了汇报,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文件精神,起草完善了我区的《实施方案》,于10月27日征求了有关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意见,形成此稿。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1〕33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鹤政办〔2021〕31号),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工作,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到2021年年底,分类摸清十八大以来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全市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移交工作,构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推动,坚持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坚持科学管理、注重防范风险,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帮扶特性。

  第四部分:工作内容。一是明确扶贫项目资产范围,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社会扶贫资金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范围。二是厘清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三是全面清产核资。四是严格确权登记,在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所有扶贫项目资产一次确权到位,纳入农村“三资”账务管理。五是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六是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市、县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类型,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完善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七是规范收益分配使用,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坚持制度和方案并重,收益主要用于脱贫群众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等,重点体现精准扶持和差异化扶持。八是严格项目资产处置。扶贫项目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

  第五部分: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工作调度,三是加强信息建设,四是强化监督管理。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篇2】

  安全管理

  a、公司须与施工单位及项目部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规范,安全实施细则,安全责任划分,安全事故的处理,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等)。

  b、施工单位须每天向公司汇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

  c、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即时提出,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公司存档。

  d、对施工单位不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e、施工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全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办理平安卡,资料报公司备案并作为发放劳务工资的依据。

  质量管理

  a、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设计缺陷,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达到质量标准。

  b、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

  c、施工单位不准随意变更施工图纸内容和设计要求。如有需变更必须征得公司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后方能实施。

  d、定期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绝不允许遗留质量隐患。

  e、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必须上报公司并获得审批后方能实施。

  f、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质量事故,公司有权进行干预及经济处罚,直至过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4、工程资料及竣工验收

  a、施工单位必须要求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完成,不准滞后补做资料。

  b、公司按周、月、季度度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完整性,一经发现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不符,公司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严重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完善工程资料。

  c、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专职资料员,保证上班时间常驻工地,负责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负责试验、监理、建设、质检等部门的签字、盖章工作,保证工程竣工前所有资料齐全,不准漏项,漏检等情况发生。

  d、工程竣工及中间验收由施工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及时验收(包括自检、新验、复验、终检)做到每一步验收环节完整直至移交用户使用。

  e、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技术等问题。公司需派专人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公司对验收中不合格项需对施工单位给予一定金额的处罚。

  工期控制

  1、公司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计划时,须会同公司主管部门认真审核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准盲目跟从,并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最短工期要求施工单位实施。

  2、按工程进度表,按时对施工单位所完成进度检查,对提前完成目标工期时间给予一定奖励。对工期滞后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补救,挽回工期损失并给予适当处罚。

  3、严格控制施工总工期,在施工期为半程可顺排工期,日历工期精确至周工期,在施工期后半程采用倒排工期方式,日历工期精确至每天,冲刺阶段和关键工序可以精确至每小时以此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期的顺利或提前完成。

  成本控制

  1、施工前,公司须委托专业审计单位对全套施工图纸,材料,人工价格做出准确分析,并出具全套书面报告。

  2、公司对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确立准确的目标成本。

  3、公司可将工程项目中的个别单项(如土石方,防水,外墙,门窗等)从主合同中剥离出来,进行单独招投标,分包给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篇3】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和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城乡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人群

  在全省范围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严格执行国家项目相关规定。

  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各项工作。

  (二)控制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培训。

  对从事老年人健康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老年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在3年内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老年健康管理技术人员应轮训一遍。培训内容按卫生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进行。

  (三)免费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及其流程。

  按照卫生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确定老年人服务对象,每年免费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毫克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4、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四)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的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信息管理网络,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全省将统一开发使用社区卫生信息管理软件。有条件的地市可先行利用电脑网络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的管理水平。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具体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省及市(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和公立医院为技术指导单位,承担项目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项目师资培训与绩效考核。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地市实行电脑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疾病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三)预约65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提供预约上门健康检查。

  (四)每次健康检查后接受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对于已纳入相应慢性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五)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基本预防等健康指导。

  六、项目执行时间

  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周期年度。

  七、项目监督评价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不达标者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取消定点服务机构从事项目工作的资质。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公立医院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督导考核。县(市、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省、地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三)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人员培训、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四)主要评价指标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篇4】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实施以来,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基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创新基金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强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责任,更好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促进中央与地方基金工作的联动,更加有效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就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实施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责任制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依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监理和验收规范)制定。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创新项目、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等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以下简称监理和验收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创新项目的监理和验收工作仍由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第三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责任制(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负责,管理中心将以备案制方式进行管理,并每年通过按一定的项目比例进行抽查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

  试点单位须满足的条件:

  1、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能够认真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有关基金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最近两年在基金项目管理中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行为;

  2、对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认真负责,年报、半年报数据上报率高,验收工作开展及时,验收结论与管理中心结论吻合度高;

  3、具有完备的地方基金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妥善处理有关投诉;

  4、设有专门负责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的机构,机构人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且专业结构合理,有一定规模的基金项目验收专家队伍和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试点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书;

  2、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监理验收等有关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3、地方创新基金监理验收等有关管理文件。

  第六条

  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及以往监理验收工作的完成质量情况,确定试点单位并予以公布;

  2、与试点单位签订“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监理验收工作责任书”;

  3、每年对试点单位监理验收的管理过程和项目结论意见进行考核与监督抽查,对于抽查结论吻合度差的试点单位限期改正,直至取消试点资格;

  4、管理中心在项目监理验收过程中,发现试点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可提出批评直至取消试点资格,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七条

  试点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1、建立完善本地区的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管理体系,确定工作机构及负责人,并报管理中心备案;

  2、按时开展基金项目的监理、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监理和验收规范及本地区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客观、公正地作出监理、验收结论,并及时上报管理中心;

  3、认真审核项目监理、验收材料,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4、试点单位应每年实地检查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5、编制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年度报告报管理中心;

  6、建立省级公众监督机制,受理并处理本行政辖区内与基金项目有关的各类投诉、举报,并将有关投诉或举报的情况及其处理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

  7、积极配合管理中心完成基金项目抽查工作;

  8、协助管理中心做好重点创新项目等的监理、验收工作;

  9、其它监理和验收规范要求完成的职责。

  第八条

  试点单位按照监理和验收规范及本地区项目管理办法,管理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的监理单位及服务机构工作。

  第九条

  本方案由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篇5】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工作,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实现增值保值,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及鹤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今年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坚持示范引领,坚持过程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管理,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持续提高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分类摸清2013年以来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到2021年9月底前,建立全县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管护制度进一步完善、管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明晰、运营管护良好、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健全;到户类资产自主管理和运营逐步规范。使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参与,保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受益权、监督权。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推动。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推动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充分考虑区域间资源禀赋差异和已有工作基础,根据扶贫资产的来源、类型、受益范围,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四)坚持科学管理,注重防范风险。加强扶贫资产的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扶贫资产闲置、流失、浪费,防范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

  (五)坚持公开透明,强化各类监督。落实扶贫资产运行管理全过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工作内容

  (一)扶贫资产范围。2013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纳入管理范围,追溯资产状态、厘清权属关系、做好资产登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纳入扶贫资产管理。

  (二)扶贫资产类型。扶贫资产类型主要包括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其中,公益性资产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电力设备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包括设施农业、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投入企业、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支持其带贫发展所形成的股权、债权等。到户类资产包括通过扶贫资金发放补助形式帮扶贫困户自身发展所构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等。用于金融扶贫贴息、直接发放帮扶发展的补贴除外。

  (三)全面清产核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扶贫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扶贫、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对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严格确权登记。在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所有扶贫资产一次确权到位。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使用扶贫资金入股形成的资产,要明确产权主体以及各产权主体占股比例,界定结果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直相关单位审核。对于产权不明确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农村“三资”账务管理。

  (五)强化后续管护。公益性资产确权登记后,要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制定管护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居)委员会分类制定公益性资产管理和维护制度,经镇(街道)审核无异议后,报县级有关部门备案。公益性资产管理和维护制度要符合资产属性、具体可操作,明确管理和维护预算来源和具体管护责任人。各类公益性资产管理和维护制度要在明显位置悬挂、张贴,管理和维护记录随时可查阅。村集体可通过开发公益岗位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脱贫、边缘易致贫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鼓励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

  (六)规范运行(营)管理。经营性资产在确保增值保值的基础上,实行合同化管理,依据规定程序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签订经营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金额、支付方式、带贫减贫机制、风险防控、资产增值保值等内容。经营主体依法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协议或合同支付资产收益,优先选择当地脱贫、边缘易致贫家庭劳动力,解决就业岗位就近就业,实现增收。所有经营性扶贫资产必须签订经营协议或合同,经营协议或合同要具体、明确、规范,具备法律效力。不签或流于形式签订的经营协议或合同、资产收益明显偏低、支付方式不符合逻辑等造成扶资产收益流失现象,严肃问责。

  (七)明确收益分配。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坚持制度和方案并重、“自下而上”和公开透明为原则,贯穿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全过程。由村(居)委员会通过集体决策程序制定村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和年度《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案》,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有关部门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生效,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收益分配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脱贫群众增收为原则,要体现精准扶持和差异化扶持相结合,不搞平均分配,除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外,可少量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国家、省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已有明确规定的,要符合相关规定。村级年度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结果必须公告公示。

  (八)清查处置资产。扶贫资产所有者和相关监管主体应根据扶贫资产运营状况,每年初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清查,并对上年度资产收益进行清算。对发现扶贫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确需处置的,应遵循真实、科学、公平、可行的原则,按照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后,可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处置。处置结果要在本区域内公开。处置收入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程序统筹用于扶贫项目。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积极动员部署(4月8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提升站位,高度重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报送县扶贫办备案。

  (二)深入调查研究(4月25日前完成)。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坚持摸实情、查实情,通过进村入户访谈,镇、村座谈,查阅镇“三资”账目和村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查看扶贫项目资产公告公示等方式,了解掌握基层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基层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疑虑,及时做好政策解释。认真总结基层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完善我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政策措施打好工作基础。

  (三)完善政策措施(5月14日前完成)。国家、省《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下发后,结合我县实际,适时组织召开镇(街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座谈会,深入分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现状,及时调整、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措施,高质量、规范化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水平。

  (四)开展试点示范(6月18日前完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选取1—2个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做法成熟、成效显著的镇(街道)作为现场观摩试点,举办全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现场观摩培训班。通过示范引领、经验推广、业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扎实、成效显著,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应登尽登、应管尽管、权责清晰,持续发挥作用。

  (五)持续澄清底数(9月3日前完成)。对2013年以来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在已对2016—2021年分类确权登记的扶贫项目资产基础上,继续分类摸清2013—2015年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及时更新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稳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

  (六)汇总上报(9月16日前完成)。在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将所有扶贫资产一次确权到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扶贫资产确定产权归属工作,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认真填写《浚县、××镇、××村扶贫资产管理台账》(详见附件1),镇、村要分年度建立台账。各镇(街道)认真汇总2013年以来乡村扶贫资产管理台账,于9月16日前形成正式文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股。

  (七)开展督导检查(3月30日至9月3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工作推进不平衡、底数澄清不精准、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制建立不完善、后续管护责任不明确、项目资产不能持续发挥作用等问题,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于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各地完善措施、压实责任、及时整改,推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区域内扶贫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提供经费保障,全力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县扶贫办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专班,及时了解和掌握镇(街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判、及时解决。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针对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虑,统一进行政策解释。

  (三)加强工作调度。在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登记期间,按照工作专班要求,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适时开展周调度),各镇(街道)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情况汇总,认真填写《浚县××镇(街道)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详见附件2),报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科邮箱,,及时了解掌握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镇(街道)认真整改,不断规范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宣传,提高贫困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主体意识和参与积极性。要及时总结完善扶贫资产管理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扶贫资产管理方式,注重培育和推广示范典型,营造有利于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五)严肃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资产等各类行为,造成扶贫资产流失损失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不依法履约以及存在其他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经营主体,在依法严肃惩处的同时,予以失信惩戒。

  (六)强化督查考核。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重要内容。县扶贫办将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扶贫资产台账管理、扶贫资产责任落实、扶贫资产权益分配使用、扶贫资产长效机制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公告公示、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等内容。对措施不力、消极应付、推进缓慢、应登未登、应管未管、权责不清、放任自流的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经验做法推广的,在绩效评价中予以加分。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篇6】

  为了预防和早期发现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患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订本规定。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做好职工就业前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分配相应的工作,并安排好有毒有害作业岗位职工的疗养。

  从事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的职工体检周期,应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分级标准、接触剂量和劳动条件分级确定,其中:

  1、从事放射线作业、高温作用及接触ⅰ、ⅱ级毒物的职工每年一次。

  2、接触其它毒物的职工为1-4年一次,其中作业环境监测结果经常超过卫生标准的(连续3次以上)缩短为1-2年一次。

  3、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为1-3年一次,其中接触矽尘者为每年一次。

  4、噪声作业岗位的职工为1-4年一次,其中噪声监测结果超过卫生标准的为12年一次。

  5、接触矽尘,已确定为人类致癌物和已确诊为职业病患者,在脱离原作业环境离退休后,仍要对其进行职业性体检。

  6、根据作业环境生产性有害因素,由工业卫生、职防部门提出,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召集工会、安全、人事、财务等部门共同确定体检项目、内容,凡地方劳动卫生监督部门规定的项目,不得遗漏。

  7、有毒有害职工每年体检率不得低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人数25%,受检率不得低于90%。

  8、体检中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要填写体检结果登记表和处理意见书,转交受检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工种不合适者,要予以调换。

  9、职防部门要将体检结果填入职工健康档案。

  10、体检中发现疑难职业病例,要做到进一步检查,由职业病诊断组确诊,并填写职业病卡片,上报有关部门。

  11、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可能与接触有害因素有关时,要对作业环境进行卫生学调查、评价。

  12、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体检时,必须对该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篇7】

  为贯彻落实xx年3月21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决定》和唐总经理、丁书记在集团公司安全质量视频会上的讲话,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忧患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扎实推进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根据我分部的实际情况结合此次活动的具体要求,现制定云桂铁路一标三分部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具体活动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爱生命”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托,全面提升分部安全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分部安全文化底蕴实现分部本质安全。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主题: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时间:xx年3月2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范围及组织

  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范围:中铁隧道集团云桂铁路一标三分部项目部所有工点。

  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部安质部,负责综合协调各架子队活动的开展及阶段总结及与上级单位的信息沟通。

  各架子队应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架子队开展本次活动,并负责对活动进行阶段总结及与分部安质部的信息沟通工作。各架子队队长对本架子队的活动开展负总责。

    四、活动目的

  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的合规合法意识;提高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追责意识;提高现场人员作业技能、合规操作和应知应会水平;现场不合规行为和违章操作明显减少。

    五、活动具体安排

  1、活动部署阶段(3月21日—4月30日),分部各层级、系统及各架子队,对目前的管理现状进行反思剖析,迅速查找突出隐患、关键问题和管理缺陷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明确相应的具体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时间安排、评价方式。

  2、活动实施阶段(5月~11月),分部领导及各部门对活动部署的工作组织落实,对分步骤实施的工作应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在活动过程中,分部系统管理部门需严格监控工作落实情况,在6月底、8月底、10月底分别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阶段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编。

  3、活动总结阶段(12月),分部系统管理部门,对此次活动与本系统相关的工作,在各层次的落实情况以及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分析、总结,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对存在的不足,安排进一步的改进措施。

    六、活动重点

  本次活动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为主题,统一部署重点,分部各部门、各架子队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活动目的,安排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修订完善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待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发布后,结合分部的实际情况根据“领导负责、专业负责、专项负责、逐级负责、协同负责”的基本思路,以及“谁主管谁负责,岗岗有责”的基本原则修订我分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作标准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严厉追责、问责,对于不履责、不作为的相关人员上报公司人事部调整其工作岗位。

  (二)加强对施工现场重要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明确责任加强管控。

  1、技术管理系统,主要针对实施性施组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技术交底及执行、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等方面采取措施。

  2、设备电力管理系统,主要针对设备进、出场验收,大型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及施工作业,交通运输车辆管理,现场非标设备产品管理,临时用电管理,设备电力日常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

  3、物资管理系统,主要从施工材料、安全防护用品和危爆物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回收,周转性材料的采购(租赁)、验收,物资现场存放等方面采取措施。

  4、人员及培训管理系统,主要从培训教育的组织和实施,人员进场登记,人员上岗资格把关等方面采取措施。

  5、安全生产监督方面,主要从严格危险源控制效果评价结论,保证安全监督范围覆盖,监督各类“红线”、“底线”是否被突破,严格整改结果验收结论,现场问题的处罚和追究,重大隐患上报等方面采取措施。

  6、分部各系统管控方面,要求各系统部门必须加强现场管理的日常掌控和监督。分部各系统部门应建立对架子队业务部门的定期联系制度,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时时联系,其他工程每天联系一次,监督架子队相关人员履责,及时发现问题并纠偏。

  (三)强化岗位履责追责。

  1、追责原则

  ①通过追责和处罚,实现以追责引导履责,以追责促进履责,以追责检验履责的目的,最终强化现场管理,提升管理效果。

  ②安全生产管理重心和基础是项目现场,通过项目现场的管理情况追溯架子队、分部相关人员责任。

  ③强化系统管理的职责落实考核,对管理职责不履行的,上级系统管理部门必须进行问责追责。

  ④对客观存在的职责交叉,以及实施、管理、监督事实上重复管理的现状,为避免“大家都不管”的现象,遵照“有责必管”原则,谁不管追谁责。

  2、追责标准

  ①以分部现行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及分部在管理制度中明确的相关管理职责,作为追责处罚依据。

  ②根据履责事实,按照分部相关管理制度办理,现行制度中未包含的,可先专题研究确定处罚,并补充完善责任追究办法。

  ③处罚程度应依据员工奖惩规定,如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组织措施(免职、停职、调离岗位等)、解除劳动合同等。

  3、追责方法

  ①对某一事件或管理行为追究责任时,首先要区分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领导责任与直接责任,管理责任与监督责任;再根据其履行职责情况,事件或行为后果危害程度,给予适当处罚。

  ②因架子队相关岗位管理职责、权限不清晰造成现场管理缺位的,追究架子队长责任,现场管理职责没有履行到位的`,追究相应岗位人员的责任。

  4、追责形式

  ①属于现场严重安全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由分部安委会组织,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②按照职责分工,对现场违规违章的`作业行为和管理行为,相应的管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追责,架子队长和相关人员对现场管理人员履责不到位进行追究。

  ③分部各系统部门,通过日常管控、信息沟通、检查稽查通报等,对掌握的项目系统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追责。

  ④发现的现场隐患和管理缺陷,应追查上级系统部门的履责情况,受管理权限限制的,应将信息传递至相关机构或部门。

  (四)深入开展培训教育和加强管理的措施

  扎实推进xx年分部培训工作,根据集团公司项目培训标准化工作的具体要求,由综合部部长负责项目培训的策划部署、安排协调、监督考核。相关业务部门分岗位、分工种统一编制培训教材资料、理论实作题库,根据实施情况进行效果评价。重点安排管理人员分层次培训,以及作业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应知应会培训。

  5—11月实施培训计划,分部综合部负责组织架子队管理人员培训,重在落实现场培训的主体责任,分阶段落实培训计划;架子队负责落实作业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应知应会培训;至11月底,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所有在岗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和应知应会;特种作业岗位必须100%持证上岗。12月份,对项目培训进行总结、检查并考核兑现。分部综合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做好监控督促工作;对未落实培训要求、组织不力的架子队进行责任追究,重点是对架子队队长和涉及人员严肃追责。各系统部门对培训效果的评价检查,以抽查现场作业人员的方法为主,凡发现不能达到基本要求的,追究培训组织者、评价责任人。

  (五)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的作用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由分部党委牵头,开展“一学、二讲、三查、四送”(即:学安全生产法,讲规程、讲法规,查思想、查隐患、查三违,送温暖、送安全知识、送幸福、送嘱咐)安全宣传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2、加强党员安全教育。由分部党委组织牵头,以党员教育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党员安全党课教育;促进党员的岗位安全职责履行和提升;以党建主题活动为载体,促进广大党员参与安全管理。

  3、加强工会组织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由分部工会组织牵头,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持续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和安全生产“创争”活动,强化工会劳动保护监察职能,督促现场满足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要求。

  4、加强共青团组织安全包保工作。由分部共青团组织牵头,抓好《青工安全包保责任书》的落实,组织团员青年尽职尽责,发挥现场管理骨干作用,加强青年安全监督岗建设,着力培育青年安全文化。

    七、活动效果评价

  在活动各阶段全部完成后,分部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架子队安全管理提升年的活动效果进行评价,根据各架子队的活动开展情况,分部按照阶段安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定量评价通过专项检查、安全检查、所掌握的信息,按检查周期开展评价,根据活动目的,从问题与项目数量比上,从严格程度上进行对比。对活动效果评价比较差的架子队,将责成架子队队长在分部生产交班会上做出书面检讨。

    八、保证措施要求

  各架子队必须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此次活动的相关要求,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1、各架子队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必须亲力亲为,细致排查影响本架子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策划、组织好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各系统部门要亲自过问、掌握本系统活动开展进展情况,对关键事项要亲自跟踪督促,保证对本系统各架子队安全生产状况精准把控,促进活动的有序开展和落实。

  2、在考虑安全生产提升年活动的具体措施时,要一并考虑落实集团公司安全质量视频会通报的“12—25”事故整改措施要求、第二轮隐患排查整改要求,以及分部组织宣贯的xx年3月21日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保证此次活动内容的全面性。

  3、各架子队要深刻体会到集团公司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压力,要将分部的制度、措施、会议精神等传达至一线的每一个施工人员。并将其贯穿到日常工作中。要形成““每个岗位都承担上级压力,并对下级传递压力”的局面,确保分部形成“遵规章、保安全、促履责”的浓厚氛围,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打好基础。

  4、各架子队必须树立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实际困难和关键问题。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惯性问题、历史问题、顽固问题,各架子队队长要亲自带头,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深挖问题根源,分析主要矛盾,找出采取最强的手段和措施,特别是对习惯性违章违规、不良行为,必须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持之以恒地严格管理,使习惯作法得到彻底扭转。对需要较长时间或多步骤解决的问题,应制定严密的实施计划,划分合理阶段间隔和详细解决步骤,确定分期目标和工作计划,以及配套的跟踪监控,并建立专项管理机制,确保措施计划能得到完全落实,防止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5、对活动中拟采取的措施建议,提前论证其全面性、充分性、有效性,评估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结果、遇到的问题、造成的影响,对措施建议进行减繁补缺,把精力集中投入到最有效、最关键的工作中。

  6、对每项具体措施都要精心制定实施计划,从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标准方法、相关职责、时间要求、考核方法等逐一明确,并通过监控实施、效果评价等信息,判断和调整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加强对活动进程的监控,认真进行阶段效果评价,保证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编。

  8、各架子队根据活动总体策划安排,按照职责分工,安排相关人员对活动进展情况全程监控,督促活动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相关分部系统部门必须跟踪监控并在各个阶段形成书面总结。

  9、在活动过程中,分部系统部门应根据监控情况随时判断专项措施的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调整改进。在分部总体活动方案中规定的几个节点,此次活动办公室将安排集中系统性的阶段总结,对分部的活动总体部署进行效果评价和调整改进。

  10、各架子队人员要在所有岗位中树立强烈的履责追责意识,按照管理机构层次,对上履责,对下追责,以追责的压力确保职责履行。要让每个层级、每个岗位都感受到追责的压力,要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责”的标准就是会被追责,有强烈的责任压力。

  通过开展“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为主题的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务必全面实现全面规范我分部的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全面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风险管控,提升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全面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分部的安全生产防控能力。为此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沟通汇报此次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并随时准备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我分部全体人员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此次活动,为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篇8】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2.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职业健康档案,其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健康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

  3.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4.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健康知识的培训工作。

  5.建立健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确保防护措施正常运转。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6.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7.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及使用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贮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8.按照国务院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邀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健康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9.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或防护措施。

  10.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

  1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立即向健康行政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死亡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12.一旦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国家职业病报告规定向当地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13.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让所有现场操作人员了解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业危害及检测结果。

  1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不得安排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幼儿有害的作业。

  15.建立招工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把好岗前体检关,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进入禁忌岗位;

  16.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健康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改进落后的高温作业工艺,增添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供应清凉饮料及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工人身体水盐代谢;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作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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