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集合15篇

2023-05-26 08:22:10 安全合同

  写一篇标准合同要注意什么?各种情况都可能需要用到合同。书面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我们特别为您选了关于“安全合同”的文章,相信您会喜欢的,欢迎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

安全合同【篇1】

  甲方: 吉林中亿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现场组塔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包括随工。

  第二条 组塔时应在组塔现场栏警戒线或警戒路锥。

  第三条 组塔前将法兰盘的地锚螺栓清理干净,且进行水平调整。

  第四条 将第一节塔组起来后,要将双层螺母拧上且牢固。

  第五条 上塔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证,上塔人员要佩戴安全带及 安全绳。

  第六条 塔吊在进行塔体吊装时,在吊装物下面不准站人,防止高空坠物。

  第七条 在组装各节塔时,工作人员不要互相喧哗,要保持工作环境相对安静,以免在繁华的小区或闹市区组塔时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八条 组塔完毕后一定要对现场清理干净,不要将垃圾到处乱扔,要将垃圾包裹在一起,找个适当的地方处理掉。

  第九条 组塔完毕后,要将塔体进行垂直调整,如当天时间不充足时,一定要在第二天进行塔体垂直调整。

  第十条 塔体在吊装前,应该先把塔体清理干净且破损处应进行相应处理后进行吊装。

  第十一条 如没有对上述要求进行作业,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责。

  第十二条 组塔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组塔程序施工,非组塔程序工作组塔人员受到的人身损害由组塔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组塔人员严格按该安全协议执行,如组塔人员未能依该安全协议执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组塔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该安全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并严格按照此安全协议执行,该安全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吉林中亿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篇2】

  甲方:江苏南通三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

  为了施工工地的施工生产安全,生活安全,交通安全,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依法管理、效益管理。杜绝重大事故的安全,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特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如下:

  一、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前三级(公司、施工队、班组)安全知识教育。

  二、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纪律。按规定使用好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三、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四、严禁串岗作业。2M以上(含2M)高处作业,严禁抛掷任何物品和酒后作业。所有机械有专人保管,施工用电及照明灯由专职电工安设,不得私拉私接。杜绝私设电焊及高容量灯具,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五、吊物下方严禁行人,上下班应按规定安全通道出入,不得冒入危险地段。

  六、搞好内部团结,不打人、不骂人。如有争执应报请班长,工长、队部领导协调处理,如粗暴侵入后果自负。

  七、因工作安排外出,严守交通法规,过越马路看清来往车辆,行人应走人行道,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八、工作以外处理个人事务,应事先向班长、工长请假,但工作以外发生一切事故全由本人自负,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九、遵纪守法,不侵占他人物品与公物,不搞小团体,不无理取闹,不围攻领导,若屡教不改者,队部有权将其推出工地。

  十、队部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主要进行一下工作:

  1、安全生产现场纪律制度的制定与公布,设备设施验收检查。

  2、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与执行情况的检查。

  十一、加强消防、法制、法规教育,凡动用电焊,气割,必须由专人看管,并配备防火器材,严禁吸烟,杜绝火灾事故。

  十二、双方共同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防护隔离主要通道口照明,安全设施齐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立即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及时排除隐患。

  十三、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包括各项罚款)。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

  十五、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姓别: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适当履行客运或货运经营合同(以下称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道路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监督科室,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乙方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三、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与雇佣的从业人员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带其到甲方安全管理监督科室,并提交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乙方审查办理前款事务时,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一经查实,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200元。

  五、甲方应对乙方拟雇佣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拟驾乙方的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或考核。对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

  甲方办理前款形式审查时,非因乙方的过错,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核实,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次300元。

  六、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甲方对其的考试或考核合格证,甲方签发的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乙方与驾驶员签订的雇佣协议书,提交甲方存入乙方运输经营车辆档案。

  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与拟雇驾驶员先签订书面雇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乙方不得雇佣甲方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以外的人员上车驾驶,否则,一经核实,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500元。

  七、乙方必须让其雇佣的驾驶员、乘务员,按时参加甲方定期为乙方、乙方的驾驶员、乘务员免费提供的安全营运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如乙方或其雇佣的司乘人员不参加甲方免费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次100元,作为对甲方安全教育等费用的偿还。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有权根据乙方或乙方司乘人员的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部分罚款。

  1、乙方未经甲方签发拟同意雇佣驾驶意见,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其运输经营合同项下车辆的;

  2、因乙方雇佣的司乘人员未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3、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营运情况下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的;

  4、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对出站(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

  九、乙方雇佣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驾驶员强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雇。

  1、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2、1年内累计2次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超过核定载重量3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超过核定载重量100%以上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3、1年内累计2次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十、甲方对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报与有关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并将驾驶员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行为及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

  十一、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驾驶员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驾驶员的雇佣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合同【篇4】

  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蕲春县四好农村公路及安防工程项目

  2,工程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

  3,工程地点:

  二、乙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六大纪律,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熟知、掌握本工种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三、乙方及其各班组要建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与甲方保持联系,并定期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特别是班前教育检查),且和职工个人要签订安全责任书,不签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落实,乙方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乙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现场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五、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孕、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职工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措施,不得滥用或不用。一般施工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严禁工人穿拖鞋、硬底易滑鞋及赤膊上班;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无证、无设备操作技术的人员操作打桩机、挖掘机、运输车及其他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在入口和出口处设置路段施工车辆慢行警示牌、机械施工区域必须设置警示牌和安全防护桩,隔离行人、车辆与施工作业区人员和机械的接触;对于危险路段、急转弯路段需设置警示连线三角旗,把危险区域隔离开来,最大限度的保证行人及车辆的安全;现场施工必须有专人负责施工安全,随时保持警惕,严防安全漏洞;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以上若有违反,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非现场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规划区域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个人自负。

  八、乙方在施工期内各班组及个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出现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注:本则适用于由乙方自身各种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九、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严对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等其他承包队发生打架行为,各承包队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工地文明施工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乙方施工人员外出发生走失或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拒绝负责。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作为工程承包合同附件。

  十三、若有新增内容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安全合同【篇5】

  承租单位:山西运城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吕梁环城高速公路路基第三合同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地址:吕梁环城高速公路路基第三合同项目部

  2、租赁机械名称型号:混凝土罐车2台

  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三、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及作业。

  3、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5、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甲方责任:

  1、要求乙方安全行车,凭驾行车,既不准疲劳驾车,也不许酒后行车,更不能行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负。

  2、乙方因人为造成的一切事故,完全由车主自行处理。

  3、根据劳务合同,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场所内运行,如有特殊情况,应跟甲方取得联系,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运行场所,如有什么困难,应及时声明,及早改变条件。

  2、乙方在操作运行中有什么困难,应及时向甲方反应,不能因人为的困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3、乙方的车辆停放,甲方应提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篇6】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安全组织机构及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二、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后需将单位负责人及现场施工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凡进入甲方施工人员都要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检查,违者按甲方的规定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三、乙方自备车辆进出大门必须主动接受甲方门卫人员检查,自带物品要在甲方进出厂登记本上填写清楚,当天物品器材不携带出场的要在登记时填写清楚,并到甲方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四、施工现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执行。

  1、乙方施工单位所有人员在进入甲方后,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走动如不按合同规定履行随意走动,甲方可按公司规定给与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律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进入甲方工地现场后,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更不得埋压,如有违反按照国家消防法进行处理。

  3、高空作业要穿戴好防护用具,做好其他防范措施。

  4、地面作业必须安装好防护网,“挖”、“沟”、“坑”等要做好防护指示标志,防止意外发生,如发生意外乙方负全责。

  5、电焊、水焊作业时要做好防爆、防火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准地面接拉,必须高空接线。

  6、乙方如需用电、动火必须到甲方开据临时用电审批和动火申请手续,没有经过审批备案且发生事故的乙方负全责。

  7、施工人员 必须着棉质衣物,防止发生火灾,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乱扔垃圾,绝对禁止、酗酒、斗殴,如不按甲方规定执行,一经发现按甲方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严禁在施工现场或停车场内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0元。

  8、乙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因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保证不得将甲方场地内原有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物体造成任何污染与损坏,如有污染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1、所有施工人员应与本公司管理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不得与甲方职工发生冲突,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

  1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或施工区域必须头戴安全帽,出入公司必须佩带甲方配发的出入证,乙方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五、施工人员乘用的各种车辆自行保管甲方不予管理,丢失自负。

  六、乙方施工人员要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指导和教育。

  七、乙方人员在本公司院内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单位自负,因乙方原因或乙方施工人员原因给甲方公司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单位负责赔偿和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携带的一切物品出厂必须到消防保卫科办理出厂手续,并接受门卫清点检查。

  九、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伤亡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因违反上述条款及法律法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及刑事责任。本安全合同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质量标准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承包人(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

  第九条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中间开工本工程范围内的_________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总承包人收执_____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总承包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

安全合同【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颁布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下立即停止作业施工。

  2.检查乙方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5.协助乙方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6.配备安全巡检人员,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现场作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7.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与施工有关安全手续。

  8.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分析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并要求乙方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并监督其完成。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根据工程特点,特殊专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3.施工人员进厂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统一的施工证,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将相应的操作证(复印件)随身携带,便于甲方安检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4.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于施工现场要做好围挡,进行封闭式管理,施工人员应在相应的区域内,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5.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有效,安全措施必须严格落实,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类别由乙方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人员在现场监护。

  7.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危险作业区域内施工的安全工作。

  8.施工作业中如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甲方,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

  9.乙方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进入施工现场应由乙方负责安全管理,如果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0.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当随工程进度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并在各单位工程结束后提供单位工程施工总结。

  12.乙方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要立即消除。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接甲方加油(气)站螺栓球网架及形象包装制作安装项目/加油站工艺管线改造工程项目,为保证该项目能按质如期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乙方承接甲方加油(气)站螺栓球网架及形象包装制作安装项目/加油站工艺管线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地点:甲方厂区或甲方指定工程地点。

  二、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安全检验合格标准及甲方验收标准。

  三、工程施工费用及承包范围

  甲方下加工单给乙方,根据不同项目预定合同价格。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按验收单金额付进度款,年底根据交工情况留部分质保金后,余款一次付清。

  五、管理人员职责

  (一) 甲方代表姓名:马学文 职务:项目经理

  职责:甲方代表向项目发出各项指令,监督验收项目质量、数量。

  (二) 乙方代表姓名:杨承伟 职务:乙方负责人

  职责:乙方代表对甲方负责,代表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范围内项目,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自行支付工资待遇,乙方聘用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及劳动关系。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为自己聘用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2、按甲方及相关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3.乙方确保自行雇佣的人员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厂区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确保工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

  4、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拖欠。

  5、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相关职能部门所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乙方人员损坏公共设施,由乙方赔偿。

  本合同如有争议之处,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合同【篇10】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承揽商在作业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作业项目名称:

  工程/作业地址:

  工程/作业范围: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工程/作业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部/厂作为工程主管单位,并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特种设备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证。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标准。

  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设有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现场配有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现场设有兼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

  2.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发包部门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发包部门和环安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3.甲方发包部门、环安部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发包工程/作业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的,不得验收;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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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作业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发包部门、环安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童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

  4.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证后方可进厂施工。

  6.乙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吊挂、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应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采取适宜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7.对预期会触发甲方的消防系统,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统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业,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消防隔离许可证》,经甲方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依《消防隔离许可证》内容隔离相应的消防系统后方可施工,当天收工后通知消防监控室将隔离的消防系统复归后方可离开。

  8.工程/作业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作业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须派专人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人员行为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10.乙方应对施工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主管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主管单位。

  12.乙方作业过程中需排放施工废水的,事先必须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电、气等能源、资源,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并妥善管理,严禁随意浪费。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对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污染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制定相应的防止或减轻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

  15.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作业需要分包的,必须报甲方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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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乙方签订合约后缴纳工程/作业承包款项的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给甲方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未缴纳的则将工程款项或主合同押金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责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风险抵押金内扣除。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作业款结算时,甲方将结余的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退还给乙方。风险抵押金帐户信息:

  账户名称:

  人民币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主管单位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对于违反附件《承揽商违反EHS规定罚则》中的规定,有权依罚则中规定的数额对乙方罚款。乙方收到甲方开出的罚款单后,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一天,超过申诉期限未申诉或申诉后经双方共同确认确为违规行为的,罚款单生效。甲方依罚款金额从乙方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三、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从工程/作业合约生效日至工程/作业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协议与工程/作业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发包部门及环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厂商违反EHS规定罚则

  甲方(章):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承揽商在作业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作业项目名称:

  工程/作业地址:

  工程/作业范围: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工程/作业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部/厂作为工程主管单位,并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特种设备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证。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标准。

  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设有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现场配有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现场设有兼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

  2.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发包部门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发包部门和环安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3.甲方发包部门、环安部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发包工程/作业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的,不得验收;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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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定文件编号SZ-E-WI309001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作业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发包部门、环安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童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

  4.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证后方可进厂施工。

  6.乙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吊挂、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应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采取适宜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7.对预期会触发甲方的消防系统,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统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业,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流程办理《消防隔离许可证》,经甲方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依《消防隔离许可证》内容隔离相应的消防系统后方可施工,当天收工后通知消防监控室将隔离的消防系统复归后方可离开。

  8.工程/作业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作业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须派专人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人员行为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10.乙方应对施工场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主管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主管单位。

  12.乙方作业过程中需排放施工废水的,事先必须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电、气等能源、资源,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并妥善管理,严禁随意浪费。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对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污染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制定相应的防止或减轻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

  15.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作业需要分包的,必须报甲方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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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规定文件编号SZ-E-WI309001

  16.乙方签订合约后缴纳工程/作业承包款项的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给甲方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未缴纳的则将工程款项或主合同押金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责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风险抵押金内扣除。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作业款结算时,甲方将结余的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退还给乙方。风险抵押金帐户信息:

  账户名称:

  人民币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主管单位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对于违反附件《承揽商违反EHS规定罚则》中的规定,有权依罚则中规定的数额对乙方罚款。乙方收到甲方开出的罚款单后,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一天,超过申诉期限未申诉或申诉后经双方共同确认确为违规行为的,罚款单生效。甲方依罚款金额从乙方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三、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从工程/作业合约生效日至工程/作业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协议与工程/作业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发包部门及环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厂商违反EHS规定罚则

  甲方(章):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安全合同【篇11】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车间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厂区

  工程范围:源水泥粉磨车间拆除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门参与调查。根据《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

安全合同【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与工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本专项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企业方(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二章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保障

  第五条 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

  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条 企业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规程的教育培训,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种作业。

  第八条 企业会同工会每月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各生产班组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九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阻止其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二条 企业定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向职工公布。对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企业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 对直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企业按规定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如实告知职工本人,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职工离开企业时,可向企业索取经加盖企业公章的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五条 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六条 企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依法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生产工作时间,教育职工掌握预防中暑知识和急救办法,应协商约定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及条件。

  第十八条 企业负责人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发生职工因工伤亡、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劳动安全事故,企业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工会与职工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九条 工会参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企业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会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支持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工会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武”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

  第二十三条 工会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职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权了解其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抢救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职工有权拒绝企业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企业不得因此对其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降低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企业或工会,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集体合同监督委员会(小组)依法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一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工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专项集体合同履行的检查情况。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单位和部门,未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企业和工会联合检查验收合格。

安全合同【篇13】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范围:

  四、 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 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 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2、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2.1 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3 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4 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5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

  3、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 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工程,发包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里机构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派专人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督。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生技、安监和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监部批准。总包方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1、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四、安全施工保证金:经承发包单位协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质保金,同时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发包方负责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证金。

  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五、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监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六、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安全合同【篇14】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标: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无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施工项目责任期限内在项目部、集团公司、市(地)省、国家(部)级安全、

  文明检查中必须确保合格率为100%,杜绝不良影响。

  在责任期限内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避免一般火灾事故。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控制污染排放。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其它。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要求,适时部署任务。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服务。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比、评比活动时,要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特别要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检查督促乙方配备和正确使用各类防护、劳保用品。

  5、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6、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用工手续齐全。布置和实施项目“创优化”工作。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乙方责任:

  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制度,不违章蛮干。要遵章守纪,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和不被他人伤害。认真开展班前“三上岗”、每周“一讲评”的活动,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坚持文明施工,做好落手清工作。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的产生,控制污染排放,争创绿色工地。协助项目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工作,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确保安全。

  9、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并由乙方缴纳责任押金 元。无发生工伤事故,到工程结束后,返回全部押金。如在责任期内发生工伤事故和其他条款扣除罚款和应扣的经济费用外,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

  三、奖罚办法

  按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奖罚标准条款执行。

  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 章: 签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篇15】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保范围:

  承包形式: 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工程死亡事故为零。

  2、工程重伤事故为零。

  3、工程轻伤事故月不得超过零人。

  4、无重大生产火灾事故及设备事故。

  5、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扬尘进行有组织控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6、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职业发病率为零。

  7、施工面积超过三万平的积极配合总包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二、职责权限

  甲方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

  3、在乙方进场时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分部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负责人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甲方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每周一须组织施工现场分包单位进行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7、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8、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甲方权利:

  1、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2、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4、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6、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7、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8、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9、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责任: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2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负责依据JGJ46-20xx《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8、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甲方安全部门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及检查。

  9、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0、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工人必须对交底内容签字认可,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1、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2、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4、严格按照天润建设公司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5、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6、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7、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19、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0、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

  21、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2、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3、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4、必须遵循甲方关于环境管理的目标、指标要求,保证施工过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地方标准。

  乙方权利:

  1、重点部位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三、乙方交纳安全抵押金要求: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公司《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年度结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在工程结算结束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300元。

  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3)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4)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5)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1) 施工现场个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以100-1000元罚款。

  2) 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3)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4)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5)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8)四口、临边无防护。

  9)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10)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12)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1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14)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15)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3)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4)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0.3%给予处罚。

  五、补充条款

  乙方应按照北京丽贝亚成都苏宁广场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相应补充条款执行

  六、合同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合同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如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我方没有收取管理费用。

  4、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安全工程部备案一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七、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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