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方案

2023-06-24 15:23:57 补贴方案

  如何制定一个优秀的计划?这是为了帮助上级做出更好的决策而必须经常预先准备计划。在这篇“补贴方案”文章中,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需要的读者!

补贴方案(篇1)

  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1年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2021年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2021年农

  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1年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

  各村(居)、科室、企事业单位:

  ___年是镇党委委、政府确定的“农业机械化推进年”。为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年”活动,大力提升我镇农业机械化水平,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_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和市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动员会精神,根据《市__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和《古溪___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落实有效举措,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农机化各项工作,确保“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主要目标

  ___年,全镇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___%,基本实现稻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___%以上,确保通过省、市验收。

   三、实施步骤

  “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共分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___月)。成立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古溪___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古溪镇“农业机械化推进年”目标管理考核意见》、《______》,召开专题会议,分解落实农机化目标任

  务,签订责任状,全面部署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各项工作。

  2、购机、育秧及培训阶段(3-___月)。各村(居)成立农机合作社,___购置插秧机、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等机具;签订农机作业协议,落实机插育秧、___农机手等工作。其中,___月___日前,全面完成农机专业合作社___组建任务,插秧机、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推广任务完成___%以上;___月___日前,全面完成插秧机推广任务,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推广任务完成___%以上,全面签订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作业协议。

  3、秸秆还田及机插秧推广阶段(6-___月)。重点抓好机收、机还田、机插秧等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农机维修服务,全面完成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作业田亩任务。

  4、农机合作社规范管理阶段(8-___月)。接受水稻种植机械化省、市验收。全面完成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推广任务,___进行秋季农机作业。同时,加强机库建设,强化农机具保养入库。___检查全年农机作业情况,兑现补贴资金。

  5、总结验收阶段(___月)。

  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州农机局、财政局《___

  一、补贴计划及补贴重点

  ___年补贴机具必须是在___境内生产的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当年的均视同全年有效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为使更多农牧民受益,一户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自带动力的农业机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___台。享受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机械补贴数量不超过___个标准棚配置(标准棚配置为:___台卷帘机、___台热风炉等)。每个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___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资金上限为___万元。

  根据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购买对增产效果显著、农民增收潜力大的农业机械。引导养殖小区配套养殖机械设备。农机购置补贴___用于补贴动力机械、畜牧机械、林果特色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11大类___个小类___个品目机具和深松作业补助。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并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具体操作办法参照自治州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州农机字[___]___号)执行。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贴资金总量的___%补助资金选择

  适宜深松作业区域实行深松作业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州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指导意见和市农机深松作业申请补助程序执行。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21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___万元,5行及以上自走式棉花收获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___万元,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一)___年度市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___万元(含园区),应补尽补机具为:

  1、动力机械:重点补贴2马力以上的拖拉机、70—90马力段机具,与特色机具相配套的3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

  2、耕整地机械:430以上液压翻转犁、联合整地机、动力驱动耙、深松机、旋耕机、微耕机、开沟机、筑埂机、起垄机、圆盘耙。

  3、种植施肥机械:大中型条播机、大中型穴播(铺膜)机、免耕播种机、根茎类播种机、移栽机、残膜回收机。

  4、田间管理机械: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烟雾机、修剪机、割灌机、埋藤机。

  5、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青饲料收获机、搂草机、割草机、压捆机(捡拾)、草籽收获机、籽瓜捡拾脱籽联合作业机、自走式辣椒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茎秆收集(收理)机、甜菜切缨机、甜菜收获机、啤酒花收获机等等。

  6、收获后处理机械:玉米脱粒机、葫芦(籽瓜)取籽机、粮食清选机、种子清选机、玉米剥皮机、葵花籽剥壳机、粮食干燥机、果

  蔬烘干机、种子包衣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7、排灌机械:灌溉用过滤器、喷灌机。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铡草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饲料搅拌机、颗粒饲料压制机、饲料加工成套设备、禽类饲养成套设备、牲畜防虫浴疗机、挤奶机、贮奶罐、冷藏罐、剪羊毛机。

  9、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挖坑机、平地机。

  10、设施农业设备:卷帘机、加温炉、烟气电净化二氧化碳气肥机。

  11、其他机械:沼液沼渣抽排设备、固液分离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二)___年度市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资金___万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残膜回收机补助___万元。计划推广3架残膜回收机具,政府给予单台___元的补贴(弹齿式残膜回收机工作幅宽在___米及以下的补助___元/架,___米-___米的补助___元/架,___米及以上补贴___元/架;秸秆还田及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工作幅宽___米补助___万元)。

  2、农田作业卫星导航设备补助___万元。计划改制加装___台,每台改制费用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农牧民自筹___万元,农场主自筹___万元,不包括农业园区小农场,一户农牧民仅限改制加装一台导航仪,改制动力机械的户口需在本人名下,动力机械无户口的不予改制加装)。

  3、推广配套机采棉种植超宽膜田管机械补助___万元。计划改装,配置高地隙轮胎___套,每套___万元,市财政给予设备价格___%的补助。

  (55马力及以上拖拉机改装加宽加高轴补助___%,配套高地隙窄轮胎补助___万元;55马力以下拖拉机改装加宽加高轴补助___%)。要求市农机推广站确定棉花标准化示范基地,解决机采棉种植管理不配套问题(要求现场改装、加宽、加高机型,验收核实人机合影及签字之后给予补助)。

  4、畜牧养殖业、流动浴羊机械补助___万元。计划补助大型牵引式、自走式饲料搅拌机___台,单价___万元,市财政每台补助___万元(市财政累加补助标准不超过机具价格的___%);计划补助青贮饲料取料机___台,单价___万元,市财政每台补助___万元。计划购置___台流动浴羊池,单价___万元,市财政补助___万元。

  5、推广果粒烘干设备补助___万元。计划购进推广烘干设备___套,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套补助___万元。

  6、配套农业部《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推广采棉机、自走式玉米去雄机、番茄收获机等补助___万元。计划购进玉米去雄机___台,采棉机___台,番茄收获机___台,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

  7、建立农业综合机械化信息管理及培训平台,市财政补贴___万元。

  8、农机安全监管培训费用、加装安全反光标识______万元;

  9、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___万元;农机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经费___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市场管理,政策制度、宣传信息形象上墙等牌匾制作及自治区315现场会召开等费用)。

  10、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补助___万元。一是___万亩保护性耕作深松技术推广机具和机械作业费补助。按照要求深松达到45厘米,市财政每亩补助作业费___元,计划购置深松机具___台,市财政单台

  补助___万元。二是酿酒葡萄专用弥雾式打药机推广,计划购置___台葡萄专用弥雾机,其中___吨弥雾机,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___吨弥雾机,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

  (三)暂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

  1、动力机械:30马力以下(不包括30马力)的两驱、四驱拖拉机;

  2、耕整地机械:327以下(不包括327)的液压翻转、气动、单向犁。工作幅宽___米以下旋耕机。

  3、单膜铺膜播种机和16行以下条播机。

  4、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网围栏、保温被、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确定

  (一)补贴对象确定

  ___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___。

  补贴对象的认定,属乡镇管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在乡镇辖区外的由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确定,对北部荒漠站在市辖区内以承包、租赁等形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___,由其提供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市农机局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确认其补贴对象身份。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___优先补贴。

  (二)受益对象确定方法

  1、按照补贴优选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___召开补贴人员确定会议,进行现场确定。

  2、所有应补尽补和重点补贴机具,在申请人员符合条件情况下,可以直接确定为受益对象。

  3、所有受益对象确定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对比选择确定,不同乡镇辖区人员之间不进行对比。

  (三)经销商确定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发布信息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后,经销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厂家直销的可直接在网上注册,注册时在厂家名称后加(经销商),生产企业登录系统选择确定经销商。

  自治区农机局将公布已列入黑___的经销企业和个人___,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报名。各乡(镇)农机管理站常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报名工作,所有农牧民都享有报名的同等权力,乡(镇)农机管理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牧民农机购置补贴的报名申请登记。

  (二)受益者确定。报名截止后,由乡镇人民政府___召开乡镇财税所、纪检办、信访办、农业综合办及农机管理站、村委会等部门

  共同参加的补贴受益者确定会议,对申请人资格、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核对核实,在报名申请登记表中根据优选条件选取符合条件的购机者。

  (三)受益者确认及公示。市农机局对乡镇报送的补贴对象___、补贴机具数量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乡镇重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受益对象到乡(镇)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

  (四)机具选购。补贴对象按照市农机局审批确认的机具规格型号,一般应于___日内在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商议价格,自主购机。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票据及所买卖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机具验货。市农机局根据订货情况,设点集中开展供货、验货、核查、登记、挂牌等全程服务。购机农牧民和经销商要按照市农机局规定的时间,在市农机市场或指定地点___交接货物,在本市以外购买的机具也必须到指定地点验货。所有购置机具没有固定的永久性铭牌或铭牌标注信息不完整的,市农机局不予验货,不予补助。经销商必须当场出具正式___,___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机具生产企业、购买人姓名、地址及___件号等信息。市农机局___做好验收、拖拉机拓号、喷字喷号、农机具打钢印、人机合影、登记、报户、挂牌等___。

  (六)机具核实。机具核实以乡镇为主,市农机局派人参加。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农机补贴专门窗口,受理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手续。乡镇人民政府___安排专门人员会同村委会现场逐台核实补贴对象所购机具情况,要见人、见机、见票,填写核实结论,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核实达到___%,坚决防止出现“空套”现象发生,若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究责任。

  (七)补贴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核实机具已购买到户后,乡(镇)人民政府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资料,主要包括:《审批表》、人机合影、铭牌照片、___复印件及___复印件,报送市农机局。市农机局按照核实情况对验货信息和补贴目录,再次对补贴标准核实后,市农机局、财政局分管领导在《审批表》填写审批意见,由市农机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市农机局财务协同银行及时分期分批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卡(农民)。

  (八)补贴资金公示。补贴工作结束后,市乡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本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___网站或农机部门网站上公布,并确保___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即时启动补贴工作,确保补贴机具能够及时到位。充分发挥深入基层、就近服务和就地监管的优势,做好补贴对象确定、机具核实、补贴申请汇总审核、公示等工作。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要求,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自主购机,直补到户”操作程序》等要求,___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___个工作日。对应补尽补的机具和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信息

  上报与公示同时进行。乡(镇)要及时___现场核实机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及时上报购机户资料和信息。

  (三)___息,接受监督。按照《农业部___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___》(农办机〔___〕___号)要求,各乡(镇)要及时公开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___电话、资金规模等。要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及时公布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___“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乡(镇)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市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___%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农机局。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申请购机者如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补贴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补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科技之冬”培训,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同时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市农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逐机上报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农机局将对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将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要按规定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

  (六)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风险意识。各级各部门涉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禁收受受益对象和企业的钱物和费用;不得强行向受益对象推荐补贴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受益对象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兑付手续。

补贴方案(篇2)

  1.纯电动汽车

  新方案对纯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有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同样是续驶里程超过250Km的车型,新方案的最高补贴额度由现行的5.5万元降低为最高4.84万元。

  现行的补贴政策是依据续驶里程的工况算法制定的,新政策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技术层面的要求:

  也就是说,对纯电动汽车的可靠性要满足至少可以以100Km/h的速度行驶30分钟。

  另外,对于一台重量为1吨(1000Kg)的小型纯电动汽车来说,每行驶1公里的耗电量应低于0.145度。

  按照民用电价0.48元/度计算,每行驶一公里花费为:

  0.145*0.48=0.0696元

  按照每辆汽车年均行驶2万公里计算,每个家庭在充电上的花费为:

  0.145*20000*0.48=1392元

  相比之下,一台经济型轿车行驶2万公里至少需要7000元的汽油。

  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在新方案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贴仍按照纯电续驶里程的工况算法计算,只是补贴额度由现行方案的3万元减少到2.4万元,缩水6000元。对消费者来说,在购买比亚迪秦这类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要多花费6000元,相当于新车一年的保险费用。

   3.客车补贴方案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补贴方案中,单位电量补助标准调整为1800元/kWh,同时增加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的调整系数,其中,能量密度大于115Wh/kg的车型将可以获得1.2倍的补贴。不过,国家财政对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单车补贴上限调整为23万元,现行补贴方案中,纯电动客车按照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计算方法的最高补贴额度为50万元,新标准降低了一半多。

  另外,快充类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分别引入了快充倍率和节油率水平两种调整系数,均比限行政策更加严格。

  4.货车和专用车补贴

  在新的补贴方案中,货车和专用车最为收益,相比于现行补贴政策每辆车最高补贴13.5万元来说,新政策最高补贴额度提升到每辆车15万元。

  不过,现行政策中,单位电量补助标准为1800元/kWh,而新政策将补助标准按照储电量划分,分别降低为1500元/kWh、1200元/kWh、1000元/kWh。

  与此同时,新政策还对货车和专用车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

  1.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80Wh/kg 。

  2.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不高于0.5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3kWh。

   5.燃料电池汽车

  新政策中,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仍按照现行标准实行,或许是由于目前燃料电池技术不成熟、具备该项技术的企业少有关系,但新政策仍然提出了技术要求: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30kW。

  总结:

  在这个新能源补贴政策方案里,相比以往的补贴方案显得更加用心。在新的方案中,更多的考虑到了对技术的推动,比如纯电动车的补贴方案就加入了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的因素,通过简单堆叠电池的方式生产长续航里程的车型将获得更少的补贴,高能量密度车型获得更多补贴,这样就推进汽车企业开发新型的动力电池,从而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

  对消费者来说,将会有更多续航里程长、技术含量高、节能环保的车型可供选择,不仅满足了日常使用需求,在北京这种限牌城市也将得以通过购买新能源车来取得汽车牌照资格。

补贴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xx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xx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xx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xx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xx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xx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xx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补贴方案(篇4)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来源及金额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二、补贴对象、范围及认定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政府进行确认。

   三、补贴资金兑付程序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组织人员上户调查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政府。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四、职责分工

  (一)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县政府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审计、监督。

   五、监督管理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领导、经办人员要带头下载XXXXAPP。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县级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补贴方案(篇5)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225号)和《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南县20XX年耕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思府办函〔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严格核减退耕还林、撂荒等不予补贴情形,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导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保护耕地地力,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成立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袁子福(乡党委委员、提名人大主席)

  刘强(乡政协联络委员会主任)

  王自然(乡党委副书记)

  刘浩澜(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亚(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乡长)

  陈令(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周廉海(乡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员:王琨(乡综合办负责人)

  刘天华(三道水财政分局局长)

  郝明祥(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朝柱(乡人社中心负责人)

  王超(三道水派出所所长)

  李波(乡交管站负责人)

  刘廷贵(乡安监站站长)

  王羽溪(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张杰(乡市场监督管理站负责人)

  王儒桂(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张友(乡林业环保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袁子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郝明祥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舒成玲、田维勇、田仁友、邹炳宣、吴洪琴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平稳过渡。对20XX年起新增的集中统发补贴对象,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20XX年底前已在财政惠民惠农补贴统发监管系统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可继续沿用,在条件成熟时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切实做到“一人一卡”发放补贴。

  (二)坚持公开透明。补贴资金发放全环节阳光操作、全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补贴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三)坚持精准高效。严格核准补贴对象信息,核减承包地确权面积范围内不予补贴情形后,以实际面积发放补贴,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安全、高效。

   四、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不予补贴情形:一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如高速建设、水库建设);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经县人民政府认定,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和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二)补贴依据。原则上以20XX年12月底前全乡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更新数据为依据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我乡以核减退耕还林、撂荒等不予补贴情形后的实际面积为依据发放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20XX年补贴发放标准为45.71元/亩。结合中央和省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量,根据核减退耕还林、撂荒等不予补贴情形后的实际面积综合测算,并围绕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对发放标准适当调整。

   五、发放步骤

  (一)召开乡级发放政策培训会(20XX年4月28日前)。乡政府组织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队、村支监三委及相关单位召开20XX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政策培训会。

  (二)召开村级发放政策培训会(20XX年4月30日前)。各村(社区)组织乡村振兴工作队、村支监三委、村民小组组长召开20XX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政策培训会。

  (三)数据核实(20XX年5月12日前)。各村(社区)组织村支监三委、乡村振兴工作队及村民小组组长核实数据: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面积;二是20XX年以来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面积;三是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面积;四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面积等不予补贴的数据。同步填写《思南县农户承包地确权面积范围内不予补贴情形核减表》(详见附件1),核准经农户签字确认后(一式两份)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由乡级审核存档,县级抽查。

  (四)登记造册(20XX年5月15日前)。各村(社区)将核减承包地确权面积范围内不予补贴情形后的实际补贴面积录入《思南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详见附件2),并反馈到各村(社区)核实。

  (五)村级核查(20XX年5月24日前)。各村(社区)要逐组逐户核实《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附件2)中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确权面积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号等基础数据,切实做到“一人一卡”发放补贴。核实后进行一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及时收集第一次张贴公示发放清册中错、漏、误相关信息并纠正,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审核、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组汇总表》(详见附件3),同步将《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附件2)数据汇总后上报乡农业服务中心舒成玲处。

  (六)乡级审核(20XX年6月2日前)。根据各村(社区)报来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清册数据,经农业服务中心农经站舒成玲汇总完善《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附件2)并进行二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部署,核准补贴面积,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乡农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义务指导、监管实施、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及政策咨询解释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田坎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让群众详实了解政策,为政策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农业服务中心、乡财政分局、乡林业环保站等部门要联合组建专项督查组,扎实做好业务指导和工作指导,重点检查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与农户认定是否精准,补贴清册是否按程序公示,补贴程序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

  (四)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各项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村(社区)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补贴方案(篇6)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关于印发《市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和《市对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总结我区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

   一、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通过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鼓励种粮农民多产粮、产好粮,促进粮食的稳定发展与规模种植,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是:

  (一)坚持谁种粮、谁享受补贴的原则。不得将“农资综合补贴”变为“耕地补贴”。

  (二)严禁对未种粮的撂荒地以及烟叶、蔬菜、渔业养殖、农家乐开发、竹木及花卉种植等非种粮农地进行补贴。

  (三)补贴向粮食主产地和种粮大户倾斜。种植粮食的同一地块,享受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与享受种植粮食大户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与享受种植粮食服务大户并列补贴。

  (四)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补贴办法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五)补贴兑现及时,保证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春耕生产。

  (六)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扣任何款项,严禁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

   二、资金分配原则和办法

  (一)对镇乡(民族乡)、街道补贴资金的核定

  (二)补贴款划转和兑付

  区财政局向区邮政储蓄银行制发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拨款通知(代为批复镇乡、街道的文件),同时抄送区农发行,区农发行收到区财政局拨款支票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拨出资金。区邮政储蓄银行收到资金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帐户,确保补贴资金于5月31日前兑付到农户手中。同时,镇乡邮政储蓄所要及时告知所在镇乡(民族乡)、街道财政所农民补贴资金到帐情况,由财政所在补贴资金到帐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通知书,通知中应明确补贴项目、亩数、标准和金额等,让农户切实体会到国家对种粮农民的关怀。

  区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辖邮政储蓄所兑付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方式,必须是将补贴资金直接存入区财政局提供的补贴对象存折账户。不论何种原因,不论金额大小,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也不得集体代领或委托代领。

  区邮政储蓄银行对能够兑付部分及时兑付,对不能兑付部分,由镇乡(民族乡)、街道及时查明原因重新审核上报。

   三、强化措施、严肃纪律,确保直补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补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稳定和充实工作人员,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镇乡(民族乡)、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和住村干部对本地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负全责,要成立农资综合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完善制度,加大宣传

  要进一步完善镇乡(民族乡)、街道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各级审核责任。各镇乡(民族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宣传,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粮食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做到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强化督查,兑现奖惩

  各地要根据直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组进行督促检查。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将联合区纪检部门等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区财政局将停止拨付或邮政储蓄银行停止兑付补贴款。追究相关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并收回补贴资金。各镇乡(民族乡)、街道、村组,不论补贴金额大小,一律不得集体代领补贴资金。对严重违规的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将依据《财政违法违纪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触犯党纪、政纪或法律的,按规定移交纪委、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对落实补贴政策不到位的镇乡(民族乡)、街道,将直接扣减补贴工作经费,对违反补贴政策、农民举报反映属实的镇乡(民族乡)、街道,明年在分配补贴资金时将直接扣减10-20%。

  (三)及时兑现,抓好落实

  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在5月20日前完成数据录入上报审核补贴工作,5月31日前向区财政局、区农业局报送农资综合补贴工作总结。区级要在5月31日前完成汇总审核兑付补贴工作,6月10日前将补贴面积、资金汇总表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总结经区财政局、区农业局两家盖章后分别报市财政局、市农委。

  在综合直补工作期间,从下到上建立周报制度,每周三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将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进度和动态落实专人分别上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局,以便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市农委。

  由于今年农资综合直补涉及农户多,工作量大,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矛盾,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农资综合补贴中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预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和排查隐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

  各镇乡(民族乡)、街道应妥善保存好直补工作档案,随时供农户查询和上级检查。

补贴方案(篇7)

  为认真做好我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为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稳定粮食面积,抓好粮食生产保供、稳定提升粮食生产潜力而实施的一项普惠制政策。各地要加强宣传,扎实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剔尽剔,充分发挥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效能,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不露天焚烧秸秆等主动保护耕地地力责任意识,自觉促进耕地质量提升,严格控制和减少弃耕撂荒,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实现“藏粮于地”,增强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享受补贴的农户应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对一些具体情况界定如下:一是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流转土地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土地承包农户领取,并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是对拥有土地承包权现已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农户,不影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三是对家庭部分成员发生变动的承包农户,不影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四是对承包耕地分散供养的的五保户,补贴资金归五保户所有;对承包耕地集中供养的的五保户,按其与供养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执行,协议未作约定的,补贴资金归五保户所有;五保户承包地依法收回集体的,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五是对承包耕地的整体消亡农户,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不得再以村组集体或他户名义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六是以上未列举到的,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法依规予以确定。

  (二)补贴范围。为统一口径,全区暂不使用航测确权面积,均以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础。对20XX年农户土地承包未进行确权登记的回风、西城、东城3个街道办事处按2005年换证时证书上的土地面积登记,其他乡镇(街道)按20XX年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摸底调查表登记面积登记。在此基础上,剔除11类面积:一是国家建设占地(如城市建设、高速公路、铁路、水库、工业园、物流园等国家建设占地);二是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占地(如村组道路、农田水利、聚居点集体建设占地等);三是耕作层被破坏、地力受影响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的耕地,如挖塘养殖(稻渔综合种养除外)和用于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设施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等占用的耕地,即便是恢复耕种但未达到地力保护标准的均不能申领补贴;四是承包农户建设占地(如农户建房、建水池、挖渔塘,修入户路、村聚居点农户建房占地部分等);五是抛荒一年以上未耕种的土地;六是土地增减挂钩和贫困户分散安置项目中农户旧房复耕土地尚未承包确权的面积;七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八是国有农(林、茶、桑)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未发包耕地;九是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十是非农业征(占)用地(包括临时占用、租用地)、已租待征建设占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非农征占地复垦后未经国土、环保、农业等部门认定符合要求的面积;十一是农户自留地不得纳入补贴面积。

  对种植药材、花卉、苗木、果树、茶树等的耕地,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可申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资金。市里下达我区(含巴中经开区)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390.6万元,文件中明确巴中经开区为257.5万元,巴州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5133.1万元。

   三、工作步骤

  (一)组核实并申报。各组根据本年度“一卡通”补贴对象所需基础信息、20XX年度承包农户耕地流转、征占用及耕种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并由农户签字认可后,4月11日前上报到村(社区)。

  (二)村审核并录入。村(社区)组织工作组对组上报的数据进行调查核实,或者由村、组组织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4月18日前,由村级(社区)业务人员将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民族、联系电话、是否户主等)、补贴申报信息(承包耕地面积、代耕代种和流转面积、不予补贴面积、实际补贴面积)和材料信息(代耕代种和流转材料等)等录入或上传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

  (三)村公示并纠错。村级(社区)业务人员通过系统将公示的发布渠道、公示时长、公示开始结束时间、公示标题、补贴面积等信息通过系统进行记录,形成电子化的数据留痕。采取查看、张榜、短信、会议、广播等形式公示每个农户的承包、代耕代种和流转、不予补贴、实际补贴面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申报的数据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4月25日前,组织核实后修订并录入审批系统。

  (四)乡镇核实并公示。村级面积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业务人员根据审批系统自动流转出的村级申报数据进行面上审核,并严格按照系统要求筛选部分农户调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数据,由乡镇(街道)业务人员填写退回理由并通过系统退回,5月2日前经村(社区)组织核实后,由村(社区)业务人员重新进行资料的申报工作。乡镇(街道)业务人员通过系统将公示渠道、公示时长、公示标题、补贴面积等基本信息和全乡镇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的基本信息电子化留痕,5月12日前采取张榜等形式公示农户承包、代耕代种和流转、不予补贴、实际补贴面积等书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天。

  (五)区汇总面积并抽查核实。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汇总乡镇审核后的推送数据,并按照系统要求筛选部分农户实地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区农业农村工作人员通过系统进行批量认定操作,5月20日前上传相应调查材料作为佐证进行关联匹配,系统电子化自动流转至区财政局进行补贴标准核算。

  (六)区核算补贴标准并确认。区财政局工作人员核算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后,系统自动流转至区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处,在5月28日前通过系统对区财政局核算的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确认操作。

  (七)两级资金公示并推送。区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确定好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后,系统按照预定设置的电子化流程自动进入到补贴资金公示环节,工作人员可通过系统将补贴资金公示的渠道、时长、公示开始结束时间、公示标题、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等基础信息进行记录或上传,通过系统的方式进行留痕保存,乡镇(街道)业务办理人员需在6月X日前通过系统进行投诉和公示确认。两级资金公示完成后,系统按照预定设置的电子化流程自动进入到补贴资金结算环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需在6月10日前将公示确认后的补贴对象申请补贴结算,并推送补贴对象到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进行补贴资金发放。

  (八)乡镇接收补贴数据并审核。各乡镇(街道)经办岗人员通过发放系统的阳光审批维护菜单接收已推送的补贴数据,并进行补贴数据校验,校验通过的数据进行申报,校验异常的数据退回审批系统,待修正后再次推送数据到发放系统,各乡镇(街道)审核岗人员在6月18日前对校验通过的数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经系统自动进入到区级业务部门审核环节。

  (九)区农业财政部门复核并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系统审核乡镇(街道)申报的补贴数据,审核通过的数据经系统自动进入到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岗人员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补贴数据经区农业农村局计财岗人员生成拨付单,生成的拨付单经系统自动进入到区财政局审核岗人员处,区财政局审核岗人员需在6月25日前完成拨付单的审核,确保区农业农村局计财岗人员推送审核通过的拨付单到银行,银行在6月30日前完成补贴农户的资金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经办人员专项抓,村、组干部具体抓,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培训业务人员,确保国家惠民惠农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履行中央财政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主体责任,逗硬调查核实,从严审核把关,组织监督公示,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抽查及业务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核算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原则要求在6月30日年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组申报导入系统数据的审核核查确认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纠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依规处理。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局:0827—5228XXX,区财政局:0827—5818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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