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方案 篇1
为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肉食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肉”,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有利于增加猪肉供应,改善猪肉品质,确保肉食安全,有利于尽快消除高致病疫情造成全国生猪存栏量大幅减少、生猪供不应求、价格大幅上涨负面影响,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有利措施。
我县区生猪养殖虽然具有一定的规模,但仍存在无龙头企业带动,养殖规模小,品种品质差,产业链条短,三元杂交所占比率低,养殖方式较为传统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传统养殖方式所能解决的。生猪的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是传统养猪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唯一出路。通过标准化规模场的建设,可有效地提高我区的生猪质量,促进品种改良,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食品安全,更可通过有效整合利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带动产业发展,使我县的生猪产业走向规模化标准化。通过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养猪场,采用合理的污水排放、粪便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时清除和处理养猪所产生的污水污物,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避免直接施用猪粪尿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我县的新农村建设。
电白滨海新区桐林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做到选址适宜,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设备配套,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废污利用,排放达标。采用天然黄土场生态健康的半散养方式,尤其重视养殖环境与水源洁净,出栏的生猪肉质鲜美,猪肉产品全部实现无公
害化,其中40%以上的产品达到绿色食品AA级标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项目建设概况:
(1) 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港头村委港头村,有水坭乡道入场部,运输条件优越,交通方便,供水、供电设施完善,远离居民区,环境僻静,排污方便,地理位置优越;该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温度在22℃至22.3℃,阳光充足,气候温和,很适宜猪的生长发育。猪场布局分布合理,猪舍的建设、布局经过精心设计,并建有绿化带。办公、生产、生活三区严格分离,合理使用。猪场实行高度集中式封闭管理,后勤人员与生产人员工作区域全然分开;实行小单元、全进全出的最新设计模式,保育猪与育肥猪分区饲养。
(2)项目区内现有土建工程、仪器设备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桐林生猪养殖场,创建于2002年,拥有固定资产420万元,占地总面积45亩,建筑面积2350m2,其中猪舍面积2100m2、办公及生活区面积250 m2,拥有相关的配套仪器设备。现生猪存栏量10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2000头。
二、工艺技术方案
1.品种选择
品种主要选择优质长白猪、杜洛克猪和大约克猪。
2.规划方案
桐林生猪养殖场实行自繁自养,采用全进全出制生产技术。即将养猪生产环节上相对集中的猪群按生产过程组成配种、分娩、培育、生长、肥育等生产工艺群,实施整群进、整群出的“全进全出制”连续流水线生产,达到最大限度地利用猪舍空间和合理地进行劳动管理。
3.工艺流程:
采用分段制管理工艺流程:仔猪哺乳期4周,保育期5—6周,生长期7—8周,育成(肥)期7—8周,全程23—26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母猪产仔:每头成年母猪平均年产两窝,每窝产活仔10头。 仔猪: 35日龄断奶,成活率90%以上。
育成仔猪:仔猪断奶后转到育成舍35—42天,培育期成活率95%以上。
肥育猪:育成仔猪到70日龄转入育肥舍,肥育期105天(15周),肥育期成活率98%以上,平均体重达到120公斤出售。
三、特色圈养
为满足部分消费者对高品质生猪肉的追求。我养殖场借鉴日本畜牧养殖法,尤其重视养殖环境与水源洁净。养殖过程中,严格规定养殖户仅用农家饲料,并实行天然黄土场地内的半散养,让猪尽情拱食黃土,补充矿物质,这种养殖方式下出栏的生猪肉质鲜美,满足不同消费的需求。
四、环境保护措施
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建设地周边有大量的菜地、粮地和草地。通过这种生物循环的方式能有效地把各个环节的废物消化于循环之中,变废为宝,积极有效地防止废物对外环境的排放,防止对外环境的污染;采取粪尿分离,猪粪经密闭发酵处理,部分进入沼气生产,降低场内废气的产生量;实现雨污分流将自然水和粪水分离,收集的粪水用于农灌,通过农作物和土地对粪水中的氮磷进行吸收,实现循环利用;强化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病死畜处理采用焚烧炉焚烧的方法,设臵焚烧设施;同时焚烧产生的烟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防止烟尘、一氧化碳、恶臭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为标准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场,较好地解决了畜粪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养殖场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养殖场拟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图:
五、动物防疫
为保证猪肉品质,确保肉食安全,对生猪疫情防治控制工作确切落实。
养殖场防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市畜牧兽医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拟定疫病防治、控制方案及扑灭措施,并严格执行。
饲养的生猪免疫密度达到应免数的100%,免疫合格率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耳标佩戴齐全,免疫档案规范。接受动物防疫监督 机构做好口蹄疫及流行性疾病等动物疫病的检疫、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如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按程序上报,并采取控制及处理措施。
本场设置紫外线消毒室,进厂的工作人员及参观人员先进入消毒室进行紫外线消毒。另外还应设置兽医室、隔离舍、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另外,应对养殖场及相应设施如车辆等进行定期消毒,采用高锰酸钾喷雾的消毒形式。
采取相应措施隔离发病生猪,对病死猪进行焚烧、安全填埋等无害化处理。不将病死猪出售。
六、效益分析
1. 社会效益
(1) 增加肉食供应。项目建成后,猪场实行标准化管理,每年可多出栏商品肉猪8000头,按每头120公斤出栏,屠宰率九成计,则每年
养殖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动物卫生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中的关键作用,促进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跨上新台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创建机构队伍合法化、装备正规化、防疫监督常态化、检疫监督规范化、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程化、执法标准化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有效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创建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示范县;创建新城、池江、吉村3个乡镇示范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20xx年:创建4个乡镇示范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20xx年:全面完成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创建内容
(一)机构队伍合法化
机构性质。县、乡两级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为全额拨款单位。
(二)装备正规化
1、硬件设施建设。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有布局合理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库房等功能分区;有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车、速测仪器、采样箱等执法办案设施设备;办公场地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标示牌。
2、软件信息建设。动物卫生监督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上上墙公示人员组成、办事指南、值班电话、县乡两级监督举报电话、农业部六条禁令等;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耳标、识读器等物资实行专人、专帐和微机化管理;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监督报表。识读器使用率100%,平均每台上报信息150条(头)/每月以上。
(三)防疫监督常态化
1、以查处拒绝强制免疫、消毒、疫病监测和未按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等为重点;
2、以查处屠宰、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不符合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为重点;
3、以查处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未进行无害化处理为重点;
4、以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为重点;
5、以查处未按规定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场所为重点。
(四)检疫监督规范化
1、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
科学合理设置申报点的数量和分布,每个乡镇设置3个以上动物检疫申报点,每个屠宰点必须设置申报点。申报点应具备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所、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检疫及办公设施设备、完整规范的信息公示和档案记录等;屠宰场内应设立与检疫有关的三室,即办公室(可与检疫申报点合设)、实验室和休息室,配备检疫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
2、案件查处
(1)以查处未办理审批手续,从省外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为重点;
(2)以查处销售、收购无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动物为重点;
(3)以查处转让、伪造、变造畜禽标识或者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为重点;
(4)以查处只收费不检疫、不检疫就出证、重复检疫收费等为重点。
(五)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程化
1、监管职责落实。对兽药经营企业、诊疗机构、养殖场违禁投入品开展监管,有监管记录;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职责,严格按照每批次屠宰生猪10%比例进行监督检测。
2、案件查处。以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饲料、兽药、疫苗,生产、经营、使用违禁投入品为重点。
(六)执法标准化
1、案件办理程序和行为合法。规范案件查处行为,将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执法标准统一化、办案流程具体化、办案要求明细化,统一执法流程操作标准,操作标准要涵盖从执法办案的最初始环节到案件终结的执法办案全过程,处罚严格执行省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
2、文书制作规范。使用农业部统一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案卷完整规范,案卷专人负责,定期归档,妥善保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创建工作组,切实落实责任和保障创建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尽快制定具体创建方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局将结合春、秋两防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确保创建进度和质量。
(四)严格考核验收。各乡镇对照《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示范创建考核细则》,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验收报告,并于当年9月底前向县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县局于当年10月初对申请验收单位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于10月底对规范化示范创建情况进行通报。
养殖方案 篇3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防治是适应现代农业生产需要的现代植保社会化服务方式,对保障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省以打造七化标准的专业防治组织为抓手,大力组织实施病虫害标准化专业防治示范行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专业防治社会化服务得到了蓬勃发展,农民防病灭虫难、防治成本高、农药用量大等生产难题得到了有效化解。为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防治,促进我县植保社会化服务又好又快发展,20xx年在全县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标准化专业防治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为引领,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装备现代化、人员专业化、服务全程化为突破口,以提升专业防治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范围为重点,强化政策扶持,扶持发展标准化专业防治组织,支持专业防治组织购置大型高效施药机械和开展全程承包、跨区作业服务;加强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鼓励乡村整建制推进专业防治,提高专业防治效果、效率和效益,实现专业防治组织、农业生产者和政府三方满意,促进专业防治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三提高、三减少、三满意的要求,着力提升专业防治现代物质装备水平、全程服务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全县病虫害专业防治服务面积达10万亩以上,同比增长15%以上;标准化专业防治组织数量增加10%;大型高效施药机械的保有量和作业面积明显增加,同比增长20%以上。全县重点打造2-3家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的标准化专业防治组织,在黄龙镇建立一个面积1000亩以上的水稻病虫害公益性专业防治核心区。使我县专业防治整乡推进试点取得明显进展。
三、重点工作
(一)支持标准化专业防治组织做大做强。以七化为标准,重点提升装备现代化、人员专业化、服务全程化水平。一是提升专业防治组织装备水平。整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项目和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支持专业防治组织采购大型田间自走式喷雾机,支持专业防治组织租用飞机作业服务,支持专业防治组织开展全程承包、跨区作业服务。二是提升专业防治组织技术服务能力。按照省、市、县分级培训原则,省培训优秀专业防治组织,市培训标准化专业防治组织,县培训当地所有专业防治组织,我局将对所有专业防治组织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机防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专业防治人员田间病虫识别调查、防治决策、防效检查和科学防控、植保机械使用维护技能,着力提高人员专业化水平。县植保站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将挂点1个专业防治组织或种植大户。三是提升专业防治组织全程服务能力。鼓励专业防治组织与种植业、农机合作社合作,走联合发展道路,开展四机(机耕、机插、机防和机收)联合全程社会化服务。
(二)建立病虫害公益性专业防治核心区。县将在黄龙镇建立1个水稻病虫害公益性专业防治核心区,面积1000亩以上。核心区设在交通便利、成片种植的水稻主产乡镇。在核心区醒目位置设立专业防治标示牌,标明防治目标主要防治技术、承包病虫防治作业的专业防治组织名称及负责人等内容。
(三)推进专业防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大力推进专业防治与绿色防控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专业防治效果好、效益优、效率高的优势和绿色防控生态、环保、安全优势,促进两者集成融合,实施综合治理。我局在蓝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队(全省十佳专业防治组织)开展专业防治与绿色防控融合试点,统一实施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综合治理。
(四)开展专业防治整建制推进试点。新城、池江、黄龙、等5个专业防治基础较好的乡镇要提前谋划,认真选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打造1个水稻病虫害专业防治整建制推进乡镇,为全县推广实施专业防治提供经验。
(五)加强专业防治组织管理。实行专业防治组织备案制度,对我县所有专业防治组织进行备案登记.引导种粮大户、农药经销商等有实力、有需求的单位或个人组建专业防治组织。建立专业防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进专业防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规范服务。完善优秀专业防治组织评估与激励机制,引导专业防治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有序提升专业防治组织数量和规模,切实提高病虫防治社会化服务水平。
(六)因地制宜推广专业防治发展模式。深入专业防治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适合不同区域、不同作物、不同规模和服务对象的专业防治组织形式、服务方式、作业模式和技术模式,进一步加快专业防治组织发展。
(七)推广专业防治主要技术。水稻公益性专业防治核心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区内主要推广五项专业防治技术。一是种子消毒技术,早稻用咪鲜胺浸种,预防稻瘟病和恶苗病,中晚稻用吡虫啉或噻虫嗪拌种,预防秧苗期稻飞虱、稻蓟马和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二是秧田送嫁药技术,水稻拔秧前2~3天,喷施一次对路农药,秧苗带药移栽,早稻预防螟虫、稻瘟病和稻蓟马,中晚稻预防稻飞虱、稻蓟马及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三是农业防治技术,包括选用抗性品种、耕沤灭螟、适时晒田、科学施肥等。四是绿色防控技术,包括灯光诱杀、性诱剂诱杀、生物农药、保护利用天敌等。五是科学用药技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高效施药器械,科学用药防治病虫害。经济作物主产区,要根据当地果树、蔬菜等主要病虫种类和发生特点,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病虫害专业防治技术,特别要注意加强非化学防治技术和科学用药技术的协调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专业防治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推动,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确保专业防治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二)多方争取经费。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经费支持,结合农业部高产创建、重大病虫害防治补助、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利用相关的病虫防治经费支持专业防治,切实加大专业防治提升行动支持力度。
(三)加强公共服务。积极为专业防治组织搞好病虫监测预警、防治指导和技术培训服务,及时将病虫情报、防治技术送达各专业防治组织,指导专业防治组织制定防治方案、监测防控病虫害。抓住重大病虫、关键时期和重点环节,深入专业防治组织和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帮助专业防治组织解决实际问题。
(四)强化宣传督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画等载体,加强对社会、领导和农民的宣传,大力宣传专业防治的好处、作用、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专业防治先进典型。结合生产实际,在农时季节组织专业防治组织、农技人员、种粮大户和农民群众到核心区学习观摩。
养殖方案 篇4
为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根据《市20xx年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县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xx年在全县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创建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个,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生猪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
二、创建内容
(一)必备条件
1、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所在乡镇制定了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养殖场场址不得位于禁养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2、具备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3、在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已进行备案登记;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省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4、新建规模养殖场育肥栏舍必须采用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清洁生产实现粪污治理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未采用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的老养殖场必须具备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并做到了达标排放或全部实行综合利用。
5、养殖规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实行自繁自养模式,能繁母猪存栏1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育肥猪1500头以上。
6、已获得部、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不列入此次创建范围。
(二)主要内容
品种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生猪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养殖设施化。养殖场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新建规模养殖场育肥猪栏舍采用高床养殖节水栏舍设计,实行免冲洗工艺。
管理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标准化养殖档案,各类生产记录齐全(包括:生产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进记录、配合饲料使用记录、兽药购进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免疫记录、消毒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防疫监测记录、销售记录、种猪场还需填写重点疫病净化记录)。
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猪实行无害化处理。
粪污无害化。养殖场必须具备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实行干清粪工艺,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需提供当年环保部门出具的废水监测报告)。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20xx年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
县农业和粮食局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至少推荐1家以上参加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各乡镇要结合每个养殖场建设的不同情况和粪污处理模式,有针对性地指导养殖场按照示范创建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制定每个场的改造方案,督促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建立、完善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
(二)组织考评
县农业和粮食局将于10月份组织专家按照验收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评比验收,80分以上为合格,评比结果将予以通报,并颁发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标牌,取得县级标准化示范场资格才能推荐参加市级标准化示范场申报;同时,在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或菜蓝子(畜牧业)生产项目中予以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