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心得体会【篇1】
8月19日为市人社局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社保中心第四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以党章为基准,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为广大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履好职、尽好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没有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作支撑,问责的执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然有责,失责必须追究。制定问责条例,既是为了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时刻不放松自己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事能力,时刻用问责条例提醒自己,来约束自己,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素质,并将此条例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工作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问责心得体会【篇2】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问责制度逐渐成为了治理体系的必备组成部分。作为一种行政管理形式,问责体现了责任追究和权力监督的目的,有利于改善行政失职、渎职等不当行为,维护公共权益,重塑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对政府的信任。而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有幸参与了“问责心得体会”活动,从中深切感受到问责机制对于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和价值。
在我看来,问责机制首先需要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为了落实一项公共政策或法律法规,政府部门需要明确执行的标准和要求,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完善问责责任和权利。例如,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政府应该牢记自我约束的原则,强化执法意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保证其公正性和效率性。对于违规的行政干部,应坚决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严格问责,不仅能够彰显依法治国的原则,更能起到效益的提高,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问责机制也需要注重问题导向和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这时候就需要借助问责机制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调查问题的具体情况,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案和机制。政府要深入了解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社会,及时纠正和惩处存在的问题,增强对社会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同感。同时,问责机制还能够激发公共管理主管部门的创新意识,拥有更多的解决方案和方法,不断推进公共事务的改进和完善。
此外,问责机制还需要具备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特点。通过公开信息,政府可以及时向社会传递政策动态,吸收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多渠道、多方位的问责机制。例如,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有权向政府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增加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合理化建议的来源,有利于确保政策制定更加科学、公正、合理和透明。
最后,问责机制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体制创新。只有始终把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体现在行政管理中,才能更好地推进问责机制的完善。与此同时,通过体制创新推进问责机制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包括制定创新性的政策规定,引入有利于问责的新技术和工具,建立更加创新、高效、公开、透明的问责机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持。
总之,问责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也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期望更多的干部能够认真学习思考,积极倡导并实践问责机制,携手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不断创新。正如民间谚语所说:“责任重于泰山”。只有不断完善问责机制,紧紧抓住问题的本质,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方能更好地提供更稳定、有序、繁荣的社会环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现作出更大的贡献。
问责心得体会【篇3】
xx在报告中强调,面对人民的信任和重托,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考验,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必须增强创新意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必须增强宗旨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必须增强使命意识,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增强忧患意识,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成熟的重要标志。过去的成绩固然显著,但是我们不可能就此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自身不够硬,过往的成绩也会得而复失。作为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追求更好生活的愿望,这样才能得到他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和支持。
增强创新意识,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领路人,始终以创新意识自我加压、自我革新、自我批判、自我修正,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到与时俱进,从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敢探索到科学发展的大胆实践,不断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创新和道路创新。我们常讲永葆党的活力,这种活力就是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的不安分。只有不断创新,我们党、我们国家才能顺应时代的步伐和社会的发展。
增强宗旨意识,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人民共同奋斗的力量之源。执政首在民心向背,顺民心则政兴,逆民心则政废。每一个共产党人都必须牢记:我们让人民群众满意,人民群众才会对我们满意。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不能拒人于千里之外,要用行动体现我们对群众的感情,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对来访群众有热心,对群众反映的困难有同情心,帮群众解决困难有诚心,遇到阻力和困难有攻坚克难的决心,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有长期作战的恒心,这样才能和群众心贴心。
增强使命意识,是中国共产党推动民族文明进步的精神之本。我们党把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真正把有限的资源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要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只争朝夕抓工作,埋头苦干求实效,努力创造出经得起检验的业绩。
问责心得体会【篇4】
近日,中共中央正式下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问责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党和政府在推行问责制度的实践层面上,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也标志着党的建设逐步走向成熟。
中国的责任政府建设已有十年多的历史,但在十八大之前还处于零敲碎打的阶段,涉及到的事项也比较局限。十八大之后,尤其是此次《问责条例》的推出,问责制度的建设将真正进入普遍化的阶段。可以说,此次《问责条例》的推出将使得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三个模块,即国家能力建设、法治建设、问责体系的建设拼得更加完整。
此次公布的《问责条例》里主要理清了适用对象三个方面的责任, 即领导责任、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问责条例》是在反腐反贪的基础上, 解决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官员对我们体制的伤害。它比反腐高了一级, 把一些不完全算是腐败的,以往对其无可奈何的领域管了起来。 通过问责, 倒逼责任的落实。政策制定与落实、选人用人、公共预算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点关注的三个领域。问责的目的,是实现权责一致,并唤起权力的责任。 治理庸官、 懒官、不作为的官。?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这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的核心内容。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所公布的典型案例,都能够归结到以上三点。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了 ?不担当 ?6种问责情形,是对以往执纪案件的高度凝练。这既是政治纪律、政治要求,也反映出部分问题的解决仍需长抓不懈。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带有鲜明的问题导向。约束干部、问责干部、鞭策干部,才能达到警示与威慑的作用。
因此作为一名党员, 我们不能再以 ‘公款进不进自家兜’来衡量问题的严重性。 党员领导干部惟有全面担起从严治党的责任,才不敢懈怠,才不会有丝毫放松。领导干部履行党
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既要后方挂帅也要亲自出征。 切实将作风建设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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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心得体会【篇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督学学习了该文件。反思了这几年来参与的督导评估工作,我对《意见》中“加强学校的督导、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改进督导方式方法”等运行机制方面的改革深有体会,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市在推动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方面的做法浅谈自己的三点体会。
2010年以来,国家、省分别颁布了多项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学前教育发展迎来了春天,泉州市学前教育事业同样蓬勃发展,仅幼儿园的数量由2010年的1050所增加至2019年的1610所,“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是学前教育仍是基础教育的短板,特别是办好学前教育,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努力回应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新期盼,成为新时代学前教育的新命题。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适应教育新发展,泉州市多措并举、主动推进本地学前教育的发展,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致力本土的学前教育发展性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扩大优质资源的发改面,建立更加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体制,我市申报了省级教育科学“十三五”课题《基于新时代学前教育发展的“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构建研究》,并做了初步的尝试和探索。
一、把握正确方向,彰显“泉州模式”新思路
“十二五”以来,教育部颁发了《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修订了《幼儿园工作规程》,指明学前教育的发展要回归到教育的原点,主要以儿童的发展为本。泉州市以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为导向,促进幼儿发展为主旨,构建“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的评估思路。
一是树立正确理念。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的实施目标是实现幼儿园的自我反思成长,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通过查阅教育教学计划、了解作息安排、观察游戏的组织策略等形式,以及在卫生保健、环境安全等后勤保障方面的评估过程中,促进幼儿园和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育儿观,真正实现以幼儿为本的学前教育核心价值。
二是坚持科学导向。“十三五”以来,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既是提升质量的重要抓手,又是核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收费的重要指标。因此各级各类幼儿园通过评估和自我完善的过程,将评估作为提升幼儿园品质的重要途径。各级教育部门将各级示范幼儿园的评估纳入绩效考核指标,这些举措确保了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顶层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建立更加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体制。
三是促进持续发展。2008年以来,福建省教育厅对示范园的评估采取了动态管理的模式,幼儿园被确认为示范园后,并不是终身享有这项荣誉,而是采取了省级抽查、市级评估的方式,不断深化和巩固示范园的创建成果,促进示范园可持续发展。泉州市2012年开始在示范园的复评工作中先行先试,以开放作为复评的手段,建立行政主导、教研协同的各级示范性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制度。
二、创新评价指标,解读“泉州模式”新内涵
泉州市评估工作是2009年参照福建省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制定的,经过十几年的风雨,该标准已经无法顺应新时代对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新要求,我市对原有的评估指标进行调整和补充,探索各级示范园创建的流程、指标以及标准说明,便于评估工作得以客观、高效开展。
一是融进科学理念。201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来,社会各界开始关注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问题,也成为幼儿园举办者自身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市对评估标准的评估要素核对,与时俱进地融进新理念、新思想,增加新时期学前教育过程中的新内容、新情况,力求让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的评估体系与新时代的学前教育发展形势接轨。
二是推行减负评估。为切实减轻申报园所在创建迎评过程中的负担,不断丰富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的内涵,推行减负评估,力求评估内容人本化,评估手段多样性,评估指标可操作性,评估方法创新性。在评估指标中增加了评估办法和目录索引,评估专家赴申报园所进行现场评估中,申报园不再按评估标准提供档案资料,而是侧重实地评估的现场,根据评估办法的要求提供目录索引,评估专家直接到园所的档案室、教师办公室、各功能室进行查阅,逐步实现评估工作简化程序,从而使评估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真正达到为基层减负的目标。
三是聚焦评估实效。针对评估要素宽泛、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在评估指标中我市增加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创建过程要“怎么做”,让评估工作更有实效性。我们倡导示范园评估“泉州模式”的评估过程,是以评估现场和幼儿表现为主旨,通过环境和活动看教师和幼儿,再通过师幼表现和园长汇报看幼儿园管理,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引导幼儿园不断改进和提升,从而真正促使幼儿全面发展。
三、夯实评价过程,建立“泉州模式”新流程
到2020年,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有项重要的指标: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将提高到40%。为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我市充分注重“两手抓”:一手扩数量。2018年起,泉州市对当年创建省、市、县示范幼儿园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进行奖励,永春县、晋江市、台商区等县(市、区)财政对民办园创建各级示范幼儿园给予奖励资金,以资金奖励的方式鼓励幼儿园积极创建各级示范园;一手抓质量。关注创建过程,注重前期核查和落实改进的程序,由原来的“创建→申报→评估→确认”流程,在县级提交申请报告后,增加了市级行政前期核查,拉手园帮扶指导,审核整改情况等过程,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前期核查指导。泉州市遵循以评促建的原则,更多在于扶持提升促发展,不断推动各地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申报幼儿园所属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会实地初步核查幼儿园的自评和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评定结果,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人员配备、班生数额、财政投入、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核查,确认申报资格。督促幼儿园所在辖区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创建支持,积极为示范园的建设和发展创建提供必要的条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研员、高校专家、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实地指导,帮助幼儿园梳理办园成效,提升保教质量。
二是拉手帮扶推进。为每所申报园量身定制,指定一所省级示范园或市直幼儿园作为拉手帮扶的单位,拉手帮扶园采取派驻骨干教师的形式,常态化开展跟班学习、送教下乡、拉手教研等活动。针对幼儿园管理、一日活动的保教环节进行多次的业务指导,有效推进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梳理提炼成本园的特色课程,总结出独特、先进、稳定的办园经验。同时申报园的成员到拉手园进行跟班学习,通过边实践、边学习、互帮互学的形式,逐步提升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为申评创建示范性幼儿园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注重后期整改。更多关注评估的过程,是开展评估创建的真正目的。注重幼儿园的后期整改是提升保教质量的关键,使幼儿园充分认识到接受评估不仅限于任务,更重要的是通过评估对幼儿园自身成长产生的价值。在市级实地评估后,要求幼儿园针对评估过程中专家提出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症结所在,确立整改目标,促进幼儿园自我反思、自我调整、自我完善。市级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拉手帮扶园对申报园提供的整改方案,以“回头看”的形式指导其制定确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防止整改步骤浮于表面,树立质量意识,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
开展示范园评估是教育督导职能中评估监测的重要项目。通过评估创建,指导幼儿园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育人质量。“泉州模式”评估体系的建构正是一场基于质量评价的学前教育发展道路探索,一段基于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质量的追寻。截至2020年春季,泉州市创建与评估了级示范幼儿园391所,其中省级50所,市级63所,县级278所。《意见》的颁布,必将进一步引导泉州市学前教育在评估理念的领先性、管理指导的专业性、动态发展的科学性、评价体系的严密性、示范辐射的常规性等方面纵深发展。
问责心得体会【篇6】
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问责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问责都是确保事情进展顺利的重要因素。问责心得体会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因为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管理自己,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在本文中,我将谈谈我的问责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问责是建立在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你没有一个诚实、透明的关系,那么问责是很难有效进行的。当你质疑或责备别人时,你需要确保你拥有足够的信任和尊重,能够让对方听进去你的指责。相反,如果你的关系被误解,那么你的问责行动可能被当做无关紧要的闲话或者个人攻击,这也可能导致你失去开展对话的机会。
其次,问责需要尽可能明确。你需要明确说明并澄清你的立场、期望和承诺。这样可以避免误解,确保你和对方都明白你的责任和担当。另外,问责也需要聚焦于问题本身而非人。要知道,对于问题的解决来说,人是在场的关键要素。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做出决策时应该以问题为中心,而非将关注点放在好人还是坏人的身上。这种模式能够减少团队内部的紧张情绪,同时建立团队成员间的信任和共同发展。
最后,我认为问责需要在一个相对的宽容与支持的环境中进行。当有人犯错时,我们通常也要给他一些机会和倾听的机会,以便他理解问题所在。如果有一种让他难以接受的问责方式,他就会感到不被尊重,容易采取不必要的防御,并可能会更加错误的解决问题。一个团队的成功与失败是共同体的问题,而不是个人的责任。提供支持和真诚的反馈能够让成员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并有助于持续改善和优化团队的业务。
以上是我对问责心得体会的建议。当你面对一个需要问责的情况时,记得这三个要点:信任和尊重、明确对问题陈述、以宽容支持为环境背景。这些能使你和同事、朋友、家人之间建立起互信、尊重和支持的关系,并能让团队在共同协作中不断成长。 让我们秉持这些信条,一步步完善自己的角色,在我们家庭、工作和生活中创造出证明我们身为问责者的丰硕成果。
问责心得体会【篇7】
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制度创新,表明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条例》的制定,是管党治党的形势所需,是民族复兴的责任所迫,是人心向背的生命所系,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法规利器,解决了问责的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这个难题,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性和意志力。
《条例》原则鲜明、指向明确、方式具体、程序清楚、要求严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作为卫健委机关党支部的一名普通党员,我将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精神,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抵制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维护《条例》的性和严肃性,认真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增强党性修养。
通过学习《条例》,我明白,《条例》的出台代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文中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强调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划出了新禁区,标出了新底线,体现着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凝结着管党治党实践的新成果。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遵规守矩,做到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
问责心得体会【篇8】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学校校长,我认为应该认真学习,悟透内容,反思工作,贯彻执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谈谈我的学习体会:
一、学习好,让《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成为提升自身素质的“试金石”。《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通过学习,我认为文件的出台让督导更具权威性和有效性,作为基层教育管理工作者,应该加强学习,明白教育督导问责是督导对象,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监督和责任追究,明白教育督导问责遵循依法问责、分级实施、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让个人思想认识显著提高,进一步武装个人头脑,进一步明确个人工作目标,履职尽责,扎实工作,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二、研究好,让《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成为改善个人工作的“紧箍咒”。《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通过学习,我认为文件的出台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作为基层教育管理工作者应该认真研究,明白督导“问谁的责”,“谁来问责”,“问什么责”和“怎么问责”,要把规定与当前存在于督导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学习研究,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法规、教育管理、信息素养,增强督导专业本领,更好地服务学校,助推学校稳步发展。
三、宣传好,让《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成为引领全体教师的“风向标”。《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通过学习,我认为文件的出台实现了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作为基层教育管理者应该向广大教师宣传好《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列入教师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辅导和专题研讨相结合。同时,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LED屏及时推送相关政策,做到每位教师学深悟透内容。同时,收集各科室、各位老师学习贯彻的好做法和反响,及时进行交流研讨。学校将按照五项管理要求,结合省市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五项管理督导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职责,通过召开全体管理干部会议,明确五项管理的内容及意义,利用全体教师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精神,通过政策解读,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全体教职工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好“五项管理”工作,对学校的工作安排不上心、走过场的,对工作蜻蜓点水、不认真落实的,学校将进行追责问责。
四、贯彻好,让《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成为指导学校工作的“安全带”。《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为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保驾护航。通过学习,我认为文件的出台要求学校要在创新教育教学方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健康向前迈进。作为基层学校应该贯彻落实好,按照省、市、区关于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文件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育人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多管齐下,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五项内容落实到位,完善管理模式,形成常态机制。为加强督促落实,学校以校区为单位进行自查,每周组织一次校区督查,成立督查小组,按照五项规定的内容,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逐项进行调查了解。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确定整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将结果纳入校区评价。
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我将以本次学习为契机,加强个人修养,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助推作用,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努力做一个合格的教育管理者,为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心得体会总结精选4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问责心得体会【篇9】
根据埇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城区学前教育第二责任区4月18日在区直幼(浍水路校区)召开2022年责任区第一次工作会议,会上组织督学对《安徽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研究,我认为《细则》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推进教育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政治举措,也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管理方式改变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学深悟透要义
《细则》的法律法规依据是《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政策依据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问责目的是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些总体要求,是依法行政、依法督导的法律依据,也是纪律规矩。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好履责尽责,敢担当作为。
二、抓住关键较真
《细则》专门对“问责”制度进行了系统化、规范化、具体化落实,进一步细化了谁来问责、什么情况下要问责、问责情形有哪些等内容,使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在开展督导问责时,有法可依,有据可考,有章可循,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细则》明确教育督导问责主体和客体,规范问责方式,实施以履职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路径、以公开为策略的督导问责流程,进一步树立教育督导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善抓落实碰硬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从自身做起,做到心存敬畏,做有依据,行有法度。《细则》对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解决权威性不够、教育督导结果使用不充分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是强化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要将落实《细则》的出发点、着力点、落脚点放在推进安徽省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建设上,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聚焦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重点是全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履行教育主体职责、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以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在目前就是要围绕“双减”政策的落地、落实、落细,“五项管理”的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既督又导,侧重于导,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补足薄弱环节。切实通过《细则》的落地,有力地推动督导结果使用,引导各级政府、各类学校,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问责心得体会【篇10】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从去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今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到今年释放出的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都表明着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问责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通过,接下来各级党组织必将组织党员对《问责条例》进行学习理解贯彻,在实施《问责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做到“问”更应做到“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要在“问”字上,做到能问、勤问、敢问。完善监督制度,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要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要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强问责延续性,对已达处理期的同志要加强考核管理,保证达到条例入心,不再触犯的效果。
问责心得体会【篇11】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一、突出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唤醒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就必找准责任边界,形成管党治党的“负面清单”,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二、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对于强化“两个责任”机制来说,无疑是一次制度上的巩固和完善,对于领导而言,更是责任的倒逼和担当精神的落实。《问责条例》条例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问责条例》是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问责条例》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
三、制度建设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结管党治党丰富经验,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树立高标准,到明确“负面清单”,再到提出责任要求,三部党内法规既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更加制度化常态化。
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谁也不能例外,谁都必须尽责。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于较真碰硬、狠抓制度落实,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只有把自己摆进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才能让问责条例落地,成为党员履职尽责的有力约束和经常性提醒,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从“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到“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95年风雨兼程、砥砺奋进,始终如初的是共产党人为民族奋斗、为人民担当的赤子之心。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忘为民初心,不改担当本色,我们党必将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带领13亿人民不断抵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境界。
问责心得体会【篇12】
行政问责和管理年活动心得体会近期通过对行政问责和管理年活动的认真学习,使我感触颇深,一个企业要想得到很好的发展,不在管理上下功夫是不行的,所以我想从企业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谈一下自己的体会。在开展“管理年”活动中,我们通过组织学习,强化工作作风,用制度来规范职工的工作态度,使每个职工都能想事、干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的发展多做贡献。如果大家不努力工作,企业垮掉了,大家都会没饭吃。我们要在企业里宣传这样一句话:“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把企业发展的好坏与职工利益联系在一起,就会让职工产生爱企业、爱工作的心理,这样才会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在公司里,职工要把企业的财产视为自己的财产一样,要做到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不浪费公司的一针一线,大力提倡发扬主人翁精神。公司要组织职工学习,鼓励职工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然后进行一些评比活动,对一些优秀职工进行嘉奖,大力提倡我为企业作贡献的精神。通过这些活动,在职工中树立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我认为要搞好一个企业,使之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需要许多积极有利的因素。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是内部团结合作,职工要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部门也要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开展“管理年”活动,有着极其特殊的意义。管理的内容多,既有企业财务、生产、资源、防火、劳资等管理;既有县局宏观管理的办法,又有微观管理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过深,一些环节管理手段和措施还不到位,跑、冒、滴、漏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的改革还没有彻底到位,因体制机制矛盾而引发的问题比较突出;对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工作争先创优的劲头,工作习惯于按部就班,不善于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创新办法。“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就是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上述这些问题,通过加强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规范管理行为,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最终实现向管理要效益、要效率的目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需要管理,管理需要规范。大凡在管理运程中,往往离不开一定的制度、规则。任何行为都要有一个度,必须用一定的制度规则去约束、去规范,弥补实施的失误。良好的制度在现今企业的管理中成为至关重要的因素。制度的建立需要对细节的认识和把握。第一,要把企业做大做精做好,就要建立实际可行的制度,同时要建立一套顺畅、有效、到位的监督体系和灵活的制度变更流程,任何制度、规章,必须根据管理工作的实际,进行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实现系统整体。才能使制度真正发挥原来预期的作用。第二,要让职工树立“企业是我家,发展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制度是建立起来的行为规范,必须不折不扣的遵守和执行,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使每个职工都能以企业为家,真正发挥主人翁作用。开展“管理年”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关系县局各个领域管理水平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增收节支、提高效益作为重点,着力抓好资金使用、计划管理、产品营销、资产经营等关键环节,要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确保“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
问责心得体会【篇1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再次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既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又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我们要坚持见思想更见行动,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问责条例》,以问责落实责任,以担当诠释忠诚,践行实干至上、行动至上,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向党和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必须牢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对共产党人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和人民在赋予我们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沉甸甸的责任。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关键就在于没有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存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根本就在于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制定《问责条例》,健全了促进责任担当的压力机制、倒逼机制,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担当底线、问责红线。
我们既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清醒认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更要通过用好《问责条例》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一以贯之、一个声音、一贯到底,强化“谋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的使命担当,为杭州实现高起点上新发展、加快建成“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提供根本保证。
必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条例》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实践和操作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前面,为增强问责的执行力、精准度提供了遵循和依据。
一方面,我们要把握《问责条例》的治理重点,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紧迫问题开展问责。当前杭州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服务保障G20峰会,我们要喊响“杭州干部行不行,要看服务G20”,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追责清单,严肃问责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的党员干部,确保圆满完成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交给杭州的重大使命。
另一方面,我们要清楚问责的目的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严爱并举,在不折不扣执纪、真刀真枪问责的同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正确对待、关心帮助被问责的干部,防止工作简单化,不搞“一棍子打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好职尽好责。要落实好《关于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为担当者担当,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必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的关键在人。我们要突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大党建责任制考核为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和问责的责任压给全市3.7万个基层党组织,分解到纪检和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把《问责条例》执行情况纳入执纪审查、巡视监督、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中,推动问责全覆盖和常态化,汇聚起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同时还要聚焦“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从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的全过程,特别是在涉及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敢于亮剑、当战士不当绅士,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和严格执纪的刚性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正能量,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硬紧。
问责心得体会【篇14】
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必须管好党、治好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治国理政的关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试出了人心向背,奠定了广泛和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心得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430多万个党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离开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解决从严治党问题,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制度治党的重要意义和方法路径,廓清了一系列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和根本关系,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党95年来,我们党在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为中国共产党领航中国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内法规也出现了一些不配套、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现象。比如,在某些领域和某些方面,制度滞后于实践发展和形势需要;有些制度过于抽象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还有些党内法规制度公信力、约束力弱化,甚至沦为摆设。这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短板,必须尽快补齐。正因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年多来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截至目前,中央已经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4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1部、条例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
在众多党内法规制度中,问责条例堪称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实践证明,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没有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作支撑,问责的执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然有责,失责必须追究。制定问责条例,既是为了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问责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广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全省各级党组党委、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南粤党员干部队伍,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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