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做贷款的年度工作总结通用

2023-07-31 13:58:43 贷款年度工作总结

做贷款的年度工作总结(篇1)

  20xx年10月25日我正式进入小贷公司学习工作,由于进入时间尚短,那便总结一下2个月来的一些心得体会,为以后更好的工作打下一个坚固的基础。 初入公司,一切为零,首先便是要适应这里的工作环境,同事之间的交往和附近地理位置的了解,最主要的是对公司行业状态的一个认知。这里的工作环境已经相当不错,并不需要吹毛求疵,毕竟来这里都不是来享受的。同事之间都给予了我最大的帮助,在此,非常感谢张总以及各位同事关心和教导,在你们身上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对于仪征以及周边的地形建筑重要街道通过业余时间也有了一定的掌握,尤其是公司需要经常接触的地方,各个银行,房管局,土地局,客户企业等等。针对于公司行业的现状和本身发展的情况,我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希望今后的工作当中学有所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之后,便是初步的接触一些工作,都是力所能及的事情,并没有对我进行苛酷的要求和让我做一些超出能力之外的事,循循善诱,教之有道,再一次感谢各位的悉心培养和锻炼,我定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当中。跟随武川,盛夏出门办事,每次都有新的感悟和发现,作为新人,多看多问多做,才能尽快的融入到集体当中,尽快的发挥自己的能力。

  通过2个多月的学习工作,有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总结如下。信贷公司的最重要的一个目标便是信贷资金实现良性循环,创造可观的效益。想要做到这一点是每个信贷公司不停努力的方向。个人认为,要实现公司资金的良性循环:

  1:必须建立良好的制度管理,确保业务有序发展。建章立制,是公司持续,稳定,长久发展的保障。咱们公司面对成立时间短,人员构成新,磨合程度低等不利局面,坚持业务管理双管齐下,发展业务的同时不忘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稳步前行,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法则是公司能够正常有序运营的基石。

  2: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狠抓培训。公司刚刚成立一周年,老员工直接有了一定的契合度,而面对将来越来越壮大的队伍,对于新员工的培训工作,愈加的刻不容缓,组织全体人员发挥主动性,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以最短的时间里适应工作需要,这也是我作为新人应该努力的方向,具体①抓好职业道德培训,引导大家端正态度,明确方向,找准定位;②学习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实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③加强业务学习,有的放矢,对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同事开展信贷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的业务培训,促使新人在业务操作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3:努力开拓市场,用足用好信贷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公司这一年的业绩有目共睹,这跟张庆总经理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利用一切关系和方式主动营销,选择了一批批较为理想和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全体工作人员必将更加努力的去开拓市场和进行稳定。

  4: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实现经营资金的良性循环。保障贷款资金安全是首要条件,对每一笔贷款均落实好有效的担保,为贷款的安全提供第二还款来源。同时,要求所有同事,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来,确保所有手续合法、齐全、有效。基于以上办法严格执行和落实,可以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以上是我对于公司一些小小的心得体会,公司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信贷行业的风险永远存在而且严峻,这是我们万万不可忽视的问题,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我们应该不断的强化自我,不断的完善制度,增强抗风险的砝码,才能在仪征乃至扬州区域同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做贷款的年度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合肥供电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各项中心工作,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克服合肥大建设、大拆违、城乡一体改革等困难,在廉政建设、行风建纠方面进行了源头预防,全年干部、职工未发生有影响的违规违纪案件,未发生媒体曝光与行风责任事件,“一岗双责”机制基本形成常态,群众投诉率下降60%以上,特别是干部员工对廉政、行风工作重要性认识得到普遍提高。公司在今年XX市对公用单位优质服务暗访中位列第二名。具体做法是:

  一、主要工作回顾

  1、廉政建设重抓“实”字。

  ①年初制定了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计划》,所属120名中层干部认真撰写了学习省电力公司《领导干部道德规范》、《名人品德言行录》心得体会,30个单位组织制订了岗位“廉洁守则”,19个基层党支部推选出32篇算“五笔帐”心得体会,117名科级干部认真参加了省电力廉政网校学习、考试;邀请检察院为中层干部讲廉洁从业风险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设置了廉洁从业风险管理展版等,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对可能存在的101个风险进行了评估、分析、处理;编印《警戒》典型案例教育手册和《干部自律风险管理工作手册》,发放基层单位。

  ②定期召开“大监督”工作例会,并加强对招标和非招标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至目前,共参与议标和比价采购监督共13次。

  ③结合实际完善监督网络,定期召开“大监督”会议,主动、规范运用“合理置疑、先期处置”机制,及时分析、处理收集的各类监督信息,实现过程闭环。公司纪委书记4月份根据一起群众信访调查结果,及时组织对一名中层干部实施了诫勉谈话。

  ④制定了廉洁从业行为评价细则,重点突出县级供电公司对所有在职股级人员进行行为评价,把对县级公司廉洁从业行为评价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现廉洁从业管理关口前移。⑤市公司多次对所辖三县供电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加强考核力度,对县公司“两个标准”落实情况进行季度点评、半年考核、年度排序。县公司能够立足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和难点,扎实开展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步明显。现三县供电公司都被省电力公司评为“一流”县公司。

  2、风险管理重抓“细”字。公司扩展思路,采取多种措施推进风险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①明确各级责任。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包干制,强调基层单位领导对日后发生自查以外的重大问题承担责任;业务主管部门对未严格把关或督促不到位而发生的问题负连带责任;市公司领导对做好分管部门廉洁从业风险管理工作负责。

  ②积极营造氛围。开展中层干部廉洁从业风险管理知识培训,编排“廉洁从业风险管理展板”,编发《廉洁从业风险管理手册》等,加强宣传,统一认识。

  ③实行监审联动。建立起监察、审计联动机制,联合制定工作计划、联合开展问卷调查、联合举办“廉政风险工作论坛”等,整体推进两个风险管理工作协调开展。

  ④加大风险处置。成立风险处置督察组,对不能及时处置风险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促进风险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共自查廉洁从业风险125个,评估风险101个(其中提示性风险63个、预警性风险32个、亮牌性风险5个),下达建议书23份,化解或降低风险86个,行政处理违纪人员5个。

  3、效能监察重抓“严”字。

  ①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行政领导从项目立项到实施过程进行把关,并对实施内容提出要求;分管领导对效能监察的开展积极参与,并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纪委书记及监察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和布置有关工作,业务部门能够主动认真落实计划,实施相关工作。

  ②制定年度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明确监察类型,实行分级、分项、分重点布置,做到任务分解明确,重点内容突出,务求实效。

  ③对“废旧物资管理”欠规范7个单位下达效能监察建议14条,限期整改落实。对废旧变压器、废旧电表开展了专项效能监察,基层单位上交及清理废旧物资折合人民币约600多万元。

  ④自主立项对“客户业扩报装管理”实施效能监察,取得了一定成效。

  ⑤对“市政道路改造配网工程和客户业扩工程”建立了常态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信息常态报告机制,及时编发“两项工程”工作简报,随时掌握工程进展。还开展了三个季度营销常态监察工作。

  ⑥加强对招标和非招标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至目前,共参与议标和比价采购监督13次。参加营销稽查百日反窃电专项行动,抽查3户稽查资料,自10月7日至11月14日,营销稽查人员共查处窃电及违约用电共计62户,追补电费及违约金共计1177796元;发现计量故障22户,共计追补电量802347kwh,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⑦10月份对效能监察的成效认真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做到客观、真实和准确;各类效能监察基本达到年初工作计划中所规定的要求,效果明显。

  4、行风建纠重抓“合”字。

  继续巩固完善行风“建纠并举、建纠一体”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召开由公司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供电服务质量分析会,公司各有关分管领导以及职能部室、基层窗口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营销服务、农电窗口、纠风工作、公共关系等建纠专门工作办公室分别汇报分析上月供电服务和行风投诉处理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在下月工作例会上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此举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心,也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信息沟通,较好地形成了公司齐抓共管的合力,对推动公司行风建纠和优质服务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20xx年,公司监察部共受理了各类行风投诉14件,按时办结率、署名投诉回复和回访率均达100%,投诉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以上,未出现行风责任事件。

  二、反腐倡廉建设管理创新情况

  1、创新教育内容,增强教育效果。

  一是自编《警戒》典型案例教育手册。公司将近年来发生在员工身边的典型案例编辑成册,作为廉政警示教材书发放给干部员工,人财物事等重点岗位人员及营销口各班组员工是重点学习对象,同时还将省、市公司有关廉政制度、廉洁文化“六进”、算好清廉“五笔帐”等内容相互融合,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以例说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员工普遍反映良好。

  二是编辑《廉洁从业风险管理手册》。将公司存在的各类风险以及对查找危险环节的分析原因、采取的措施等汇编成册,发放给干部员工进行系统学习,通过对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和处置等流程的管理,进一步了提高干部员工廉洁从业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内部控制,为制度健全、执行等方提供帮助和指导。

  2、创新工作机制。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规范化管理,源头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公司制订并实行了《党政工“联签”报帐制度》,要求各基层单位自由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党、政、工、核算员联合签名报批办法,并设置备查薄,做到自有资金规范,操作透明。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加大督查力度,做到每季上报一次落实情况,半年反馈一次检查结果,不断推动制度的落实。此举大大减少了基层事务性开支,效果十分明显。

  三、20xx年主要工作打算

  1、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倡以人为本开展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工作。

  2、全年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效能监察,特别是要在我公司线损居高不下问题上下功夫,客户业扩报装工程上流程与验收质量上进行监察。

  3、坚持实施“阳光办案”,力争多深入一线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少谈空话,多干实际工作。

  回顾全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一岗双责”有待进一步提高、融入erp建设不深入等,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在来年工作中,以新的思路、新的姿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确保企业健康、和谐、稳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做贷款的年度工作总结(篇3)

  XX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xx〕185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XX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XX省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努力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 各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备案。

  财政部门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上报的备案资料后,应妥善保管并建立相应档案,作为财政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其实施考核、绩效评价、奖励补贴、风险救助等各项政策的依据。

  第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类税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 职责、职权

  第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重点面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创业者提供贷款服务。小额贷款的资金运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按照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关规定,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二)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约定。

  第十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执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行为;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财务信息管理,实施绩效评价,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四)制定并实施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应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机构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并督促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决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

  (四)决定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筹资、处置重大资产、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职权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经营者。

  第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控制制度及贷款管理制度,经投资者议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组织实施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组织财务事项审批;

  (四)组织缴纳各类税费;

  (五)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六)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八)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

  (九)按照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

  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

  第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额贷款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法定资本金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经投资者决议后,资本公积可以用于转增资本金。

  第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应符合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关规定,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第四章 资产运营

  第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得私存私放资金。

  第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库存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应当满足流动性要求,并控制现金资产总量。

  第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跟踪履约情况,明确债权,及时清收应收款项。

  第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各类固定资产,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额贷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五章 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第二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董事会经费等实行重点监控。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第二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并按规定列支。

  第二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等费用应据实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除对个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六章 收益、分配

  第三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三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提取管理办法》(财金〔xx〕49号)及《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xx〕90号)有关规定,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年末余额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1%),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潜在损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

  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经股东会决议,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

  转增前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七章 财务风险

  第三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三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

  小额贷款公司呆账核销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债权,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予以核销。

  第三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定期聘请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开展外部审计。

  第三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期向有关部门提交财务报表和业务经营情况报告等,并定期向公司股东、为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有关捐赠机构披露上述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第三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第三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方面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三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足额提留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

  第四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五级分类原则,并按以下比例按季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第四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的,应当收回或者使用;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第四十二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从事担保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及时跟踪监督。

  上述小额贷款公司提供除主营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应当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为小额贷款公司投资者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股东会决议。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按照年末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和按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

  准备。

  第八章 变更、清算

  第四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发生下列变更事项时,需向财政部门备案:

  (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或注册资本;

  (二)改变公司组织形式;

  (三)修改公司章程;

  (四)变更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五)要求备案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四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实施重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财产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组织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债务处置或者承继、股权设置、资本重组的实施方案。

  第四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分立,应当按照资产相关性或者业务相关性原则分割财产、承担债务,并明确分立后的产权关系。

  对不能分割的财产,在评估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由拥有财产的一方给予其他方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小额贷款公司或者新设的小额贷款公司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合并后的产权关系。第四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重组时,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应当以小额贷款公司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四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小额贷款公司自愿清算的,由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会决议后执行。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进行清算,应当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四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五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清算完毕,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报投资者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通告。

  第五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九章 财务信息

  第五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信息流程,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逐步实现财务、业务相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第五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会计

  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报送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使用者,不得拒绝、拖延财务信息的披露。

  第五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额贷款公司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信息。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和要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五十六条 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谨慎、合法地保管、使用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得利用未公开的财务信息牟取利益或者损害小额贷款公司利益。

  第十章 罚 则

  第五十七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依法对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理、处罚或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提交设立、变更文件的;

  (二)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

  (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财政部门要求修改的;

  (四)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信息的;

  (五)拒绝、阻扰依法实施的财务监督的;

  (六)其他违反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八条 经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不执行本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并在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的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不得继续享受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提交小额贷款公司省级联席会议讨论取消其试点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违反本制度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财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财务监督中,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相关管理部门。

  第六十条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由XX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做贷款的年度工作总结(篇4)

  20xx年是公司发展“壮大期”,风险控制部以《xxxx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为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司工作重点,以增效为中心,强化监督、防范风险。今年以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以合规操作为准绳,加强规范管理。

  审查每笔贷款业务是否符合区域规定,期限、利率是否超越范围;努力对贷款流程的规范,信贷档案的齐全,贷款三查制度的执行等方面进行细节化、格式化;提出贷款风险隐患,跟进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每季对现有贷款余额客户进行五级分类标准进行考核。

  二、专项检查,发掘潜在隐患,排查风险点。

  根据上级监管部门和公司领导工作安排,今年风险部分别于四月份、十月份、十二月份对贷款档案及操作流程进行了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深入地对贷款申请、受理、审核、办理及贷后管理和材料收集等方面做了调查,对发现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几次检查活动,信贷业务规范化对比上年有了很大的加强。

  三、积极应对,顺利通过上级监管部门检查。

  今年金融办分别于四月份和十二月份对公司内部管理、信贷资产、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风险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及时准备,认真对待,对所有信贷资产风险点、风险人进行关注、排查,有问题的迅速解决,处理到位,自身无法解决的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协助解决。顺利的通过了上级监管部门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四、参加洽谈会,增加公司市场知名度。

  为参加今年6月10日在广晟广场召开的“政银担融资合作洽谈会”,风险部根据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会展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场协调与兄弟企业友力担保公司的展位排列,与广告公司商讨布景方案,准备会展的各种宣传资料和用具。会展期间,与业务部一道坚守岗位,向各方客户宣传讲解公司的经营宗旨、业务品种,散发宣传单张。经过全体员工上下努力,洽谈会取得圆满成功,为增加公司市场知名度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五、以信贷报表为晴雨表,为分析贷款业务提供服务。

  信贷报表数据作为全面反映公司资金营运状况的“晴雨表”,真实准确及全面为公司股东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xx年风险部按时准确上报金融办的贷款情况月度统计表和市人行统计系统及信贷系统等各类固定统计信贷报表,并根据上级监管单位和公司领导要求及时完成了临时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每月按照业务经营发展状况,适时撰写信贷经营分析报告。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风险控制能力还不能适应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信贷合规意识不强,有待提高,信贷人员规范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比较淡薄,在工作中伴随着操作风险;四是信贷档案存在收集不全现象,管理不规范,利率、期限计算不够严谨;五是执行力不强,有章不循现象时有发生。

  七、20xx年工作计划。

  1、20xx年是公司发展“平稳期”,风险控制部将针对20xx年工作存在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措施。加大贷款五级分类后续管理,规范贷款操作流程。

  2、开展客户信用评级,规范客户授信。依据现有制度评级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内部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会同业务部对现有客户进行有效的信用评级;在评级的基础上进行规范授信管理。努力提高对客户整体风险的识别能力,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做贷款的年度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度以来,河溶工商所在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行风评议工作为抓手,坚持“两个第一”的工作理念,继续推动“三项行动”,大力营造“三个环境”,在监管上求实效,在服务上见行动,较好地完成了市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作风、提素质,创业绩、促发展。

  (一)、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商形象

  今年2月到3月,我所积极响应市局号召,开展了“三讲四评”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立人民公仆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为组织分忧,为群众解难;摒弃本部门小利益,真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廉洁奉公,艰苦奋斗,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新年伊始,我们深入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重新学习了《XX市工商局作风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湖北省工商局“八条禁令”等党纪党规和作风纪律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同志们执法为民、廉洁服务意识,提升了同志们的党性修养,增强了作风纪律意识。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0xx年来,我们改变以前学习方法,要求所内同志每人认真备课后讲一部法律法规,以提高同志们的业务素质。全年共组织学习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商标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消费维权、执法办案、市场巡查工作技巧方面的学习,全面提高了全所的业务素质及综合素质,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实施“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强化市场监管

  一是突出辖区重点,确保监管执法到位。以食品安全监管、农资商品质量、无照经营等为执法检查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强化查办违法案件力度。20xx年我所共查办一般程序案件34件,实现罚没预算目标15.6万元。其中食品类案件案件15件,罚没4.97万元;农资类案件7件,罚没3.85万元;无照经营案3件,罚没1.23万元;广告案件4件,罚没0.42万元;二是扎实抓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今年以来共组织两次农资商品集中检测,抽检了8个批次的化肥;组织了一次钢材检测,抽检了5个批次的钢材;组织了一次服装集中检测,抽检了7个批次的服装;对检测不合格的化肥、钢材、服装经营者进行了严厉处罚,并督促其改正,有力地优化了市场秩序。

  (四)、打造12315维权品牌,强化消费难权工作

  1、以学习、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开展了消费维权知识、技巧的培训,大力提升工作人员处理消费维权案件的能力。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

  112起,接到申诉7起,办结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20元。

  2、以群众投诉较多的商品为突破口,加强涉嫌商品的检测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基于群众投诉,我们对抽样送检为不合格的XX市一有机肥生产厂家销售不合格复合生物有机肥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成功为受害群众挽回3360元的经济损失。

  (五)、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发挥企业登记职能,为市场主体登记提供最优质、最热情、最便捷、最高效的服务。今年主要为当阳双河酒业有限公司提供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为其下一步招商引资、做大做强创造了必要条件;为湖北五亩良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XX市聚鑫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成立提供了全程登记指导服务,为它们的顺利成立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2、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企业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我所建立了联系帮扶制度,确定了专人,对河溶镇的招商引资企业湖北豪展铝业有限公司、湖北龙之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重点帮扶培育,指导企业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争创知名、著名商标,积极鼓励、帮助XX市小康粮油有限公司、XX市春莲生态家庭农场等企业申报注册商标,以注册商标扩大企业影响力、市场占有率。

  3、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提升社会诚信建设水平

  上半年,我们通过评选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XX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活动,抓标杆,树典型,充分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和带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升社会诚信建设水平。目前已经为湖北豪展铝业有限公司、湖北龙之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申报了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王兴红申报了XX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下半年,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召开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培训会,增强广大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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