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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09:21:35 校招方案

  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对“校招方案”进行了编辑。俗话都说事在人为,但是我们在开始做事情前也要有缜密的计划,当我们打算开展一个项目时。我们应该赶忙去准备一份方案,写方案就如同写文章,开头和结尾是重中之重。这些建议仅供参考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最终决策!

校招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中职招生工作摆在改善民生、促进公平和推动跨越的突出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注重实效,进一步把中职招生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实。为确保今年中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经学校行政研究,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建我校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

  组长:xx职责:统筹规划和安排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负总则。

  副组长:xx职责:在组长的安排下,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成员: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1、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学生的前途作想,给学生推荐满意的学校,不诱骗学生,不谋私利,不受赌。

  2、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3、学校统筹,毕业班教师全员参与、严禁私自操作,谋取私利、违者后果自负。

  4、宣传统一口径,按规操作,团结协作,严禁拆台。

  三、工作目标

  真抓实干,能普则普,能职则职,保证毕业学生百分之百升入高中或职高,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中职任务:37人,确保我校今年9+3工作顺利完成。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做好前期铺垫工作

  中职动员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础,也就是说动员教师和家长、学生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学生和家长是否信任动员教师是中职动员工作成败的关键。中职对象往往是班上的后进生,这部分学生平时很少得到老师的关注,这部分学生的家长也很少和教师沟通。这就导致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淡漠,感情薄弱。因此,今年毕业班一开学,学校就发动九年级的班科教师做好后进生的关爱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从学习和生活上去关爱每一位后进生,多和这些后进生家长沟通,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关爱,相互之间建立起情感的桥梁。

  (二)开好两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组织开好毕业班中职工作专题会,明确相关职责。计划在3月16日组织全体毕业班教师召开中职招生专题会议,会上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方案。

  2、开好家长会,作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近年来,由于在中职招生宣传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人员宣传方式不当,加上有些办学实力差且不正规中职学校的影响,使得有些家长对中职招生持有偏见,导致宣传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开展中职招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是成功的关键。学校计划在3月26日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家长会。会上有领导为他们宣讲今年的中职招生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职高教师为他们介绍中职学校的基本情况以及毕业后的就业情况;有学校领导给他们宣传我校对中职春招学生的奖励措施。会后安排九年级班科教师与家长们倾心相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让他们转变观念,切实领悟读中职的好处,从而主动支持学校的中职招生工作。

  (三)上好中职动员课。

  三月份开学的第一周,学校要求每一位毕业班的班主任必须上好一节中职动员课,这节课的内容可以从就读中职的优势和好处方面,可以从人生选择方面,可以从当今社会的形式方面等。要通过学科教师的思想动员,让学生认识到就读职业学校的目的和意义,从而让学生自愿、积极就读职业学校。

  (四)搞好家访

  针对学生愿意就读职业学校而家长不同意就读的,学校要组织班科教师家访,了解家长的想法和顾虑,做好家长的思想动员工作。

  (五)切实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力求做到数据真实,佐证材料齐全。

  (六)严格兑现奖惩制度,奖惩分明

  1、在中职招生工作过程中凡是成绩显著,严洁无私的教师,学校对他们实行荣誉奖励,二是优先享有优评先的权利。

  2、对在招生工作中不尽力,弄虚作假的教师,学校根据相关制度实行惩罚,针对谋取私利的教师,学校将上报上级进行处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校教师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谋私利,顾全大局,再难的困难都能克服,我们坚信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定会取得圆满的成绩。

校招方案【篇2】

  一、工作原则

  以市区20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二、学校简介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

  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

  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20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20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20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0757)2638XXX

  联系人:蒋老师

  20xx年12月25日

校招方案【篇3】

  一、活动目的:

  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审美情趣,更好地发挥学生特长,给学生搭建一个施展艺术才华的舞台,倡导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庆祝新年的到来。

  二、活动时间:

  第一场:20xx年12月28日下午2:00——4:30 一、三、五年级

  第二场:20xx年12月29日上午8:30——11:00 二、四、六年级

  三、活动地点:

  四、参加对象:全校师生

  五、节目形式及要求:

  1、节目内容健康向上,能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时代感强。

  2、各班选送一个节目,鼓励多人参与,师生、家长同台演出,不提倡独舞、独唱或独奏。舞蹈、器乐、童谣、合唱、小品、相声、快板、配乐诗朗诵、健美操、时装秀、歌伴舞、校园剧(情景剧)均可。

  六、奖项设置及评分要求:

  评比采用十分制评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总分(评分标准由音乐组确定)。按场次,根据得分的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校级节目和市级获奖的节目只参演,不作班级节目参赛)。

  七、活动具体安排:

  (一)汇演前期准备人员安排:

  1、校级节目筹备:德育处

  2、主持人选拔赛、节目单汇总制作、组织彩排:

  3、节目表演训练:各班主任负责

  4、主持人串词及培训:

  5、舞台设计(背景)及制作:

  6、节目伴奏带汇总、刻录:

  (二)文艺汇演活动人员安排(同彩排)

  顾问:

  总策划:

  活动协调:

  艺术指导:

  音响灯光:剧院工作人员

  舞台剧务组(舞台道具、话筒):

校招方案【篇4】

  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20xx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步实现域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使其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就读城区小学的条件为: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就读城区初中的条件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xx年的小学毕业生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450人;

  师范附小:3xx人;

  实验二小:3xx人;

  实验三小:360人;

  实验中学:750人;

  思源学校:小学225人,初中550人;

  望城中学:400人;

  麻桥中学:300人。

  四、施教区划分

  1、小学施教区:

  实验小学:浠水河以北、四桥北路以东、新华正街以西、车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东、清泉路以北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丽文路老转盘至金谷园路段以东、车站路老转盘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厦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东、清泉路老清泉镇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厦路口以北、新华正街以东、浠水河以北、红烛路金谷园至人民医院路段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环城、莲花池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二小:浠水河以南、闻一多大道以北、安时大道以东、双桥路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南岳庙等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道人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学校:安时大道体育中心至铁路桥路段以东、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东的南岳庙、云路口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三小:浠水河以北,与实验小学的施教区以四桥北路、车站路为分界线,与师范附小的施教区以红烛路、丽文路为分界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树等社区和北城新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施教区:

  实验中学:浠水河以北,安时大道以东、红烛路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学校:浠水河以南、安时大道三桥至铁路桥路段以东、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南岳庙、道人桥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五、招生办法

  (一)施教区招生

  1、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具有施教区房产、户籍两项条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学前教育但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要求入小学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幼儿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小学申请学位。

  (4)继续实施城区小学招生整体联动机制,实验小学、师范附小与实验三小结对,实验二小与清泉镇河东街小学结对,思源学校与清泉镇云路小学结对,加强教师交流,强化联校教研,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5)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幼儿园离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的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申请学位。为缓解城区初中就学压力,清泉镇望城中学、麻桥中学在保障各自片区内适龄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长意愿的基础上,面向城区小学招生。

  (4)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学籍号等。

  (二)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转插生,确因特殊情况转入的,按《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浠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四)城区雨露、创新等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按计划招生,招生过程必须接受县教育局监督检查,招生方案与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8月上中旬)

  1、登记:县教育局在各学校设立入学申请登记核查窗口,学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进行入学登记。登记时间为:初中和小学均为8月1日——5日。

  2、初审:学校登记人员应当场审验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如实填写《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学位申请登记表》,并和学生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审验结束后,各种入学证明材料的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与申请登记表一起装订,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学材料档案。

  3、汇总、统计:登记人员对所有登记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汇总与统计,并填写《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汇总表》和《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统计表》。

  4、复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逐一审核登记人员汇总的新生信息,对学生实际居住地的认定按照《浠水县城区学校新生入学实际居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执行,对学生的户口、房产、年龄等重要信息,会同公安局、房产局等职能部门进行细致核查和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户实地调查核实。

  5、上报:学校上报通过复核的招生对象名单。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审核派位。县教育局审核各学校上报的招生对象信息,并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对象采取直接、摇号、调剂等方式派位,确定新生名单,同时下发《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派位登记表》。公开摇号由县教育局监督,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新生分班。收到县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单后,各学校及时做好编班工作。做到学生随机电脑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班额严格控制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3、公示招生结果、发放通知书。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新生详细信息和分班结果,同时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报到注册(9月份)

  9月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9月25日前,各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城区各学校和清泉镇教育总支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落实招生工作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县教育局将通过电视公告和“浠水教育网”专栏,及时发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同时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广大群众咨询。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张榜公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将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阳光下,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严禁封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

  3、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组织考试进行招生;严禁跨服务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严禁拒收县教育局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格招生资格审查,杜绝徇私,对伪造、使用虚伪造的证件申请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县教育局把城区学校招生工作与“三化三改”推进、履职尽责检查、年终绩效考核、公用经费拨付等工作相结合,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将严厉问责追责。

校招方案【篇5】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xx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校招方案【篇6】

  1、活动目的

  (1)扩大我校在全国各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深考生、家长及各中学对我校的了解和认同;

  (2)为学校的发展做贡献;

  (3)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2、活动主办部门

  本活动由招生工作办公室主办。

  3、参与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4、活动时间安排

  (1)各学院确定本学院招生宣传志愿者名单,电子版名单发送至

  (2)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活动时间:寒假期间

  (4)学生上交活动总结时间:20xx年3月15日前

  5、活动方式及考核办法

  (1)活动方式

  招生宣传志愿者利用寒假回家的机会,携带招生办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20xx年报考指南》),回到所在毕业中学,向学校领导、老师宣传介绍我校的相关情况以及本科招生的有关政策等,与高中在校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分享大学生活的心得体会;解答学生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如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校园文化生活等,并动员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2)考核办法

  活动过程中,招生宣传志愿者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包括总体效果、中学及考生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以调查报告形式报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将此次活动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之列;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认定为优秀的,将依据学校社会实践相关规定予以记学分、评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给予物质奖励等。

校招方案【篇7】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为丰富我院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让广大同学更愉快、轻松的学习,在我院迎来新一届的有生力量之际,我们通过组织大规模的有效率、有秩序的社团招新活动,为我院全体社团今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月13日—20xx年9月17日(正式招新时间)

  三、活动地点:

  招新宣传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我们将在篮球场至食堂路段上安置各社团的报名点。(详见附件)

  四、活动内容:

  (一)活动前期准备阶段

  针对我院学生社团发展的现状,我院团委对此次招新工作予以了相当的重视,团委社团部制定了一系列的招新措施、物品、场地及人员安排和应急预案。(详见附件)

  (二)活动中期宣传阶段

  在该阶段,我将张贴海报、悬挂横幅以宣传我院社团招新活动,同时在后期也会挂出宣传横幅,以提高招新影响力并增加招新活动气氛。

  (三)正式招新工作阶段

  在该阶段,我们会向广大的在校学生(特别是大一新生)发放社团宣传单,以扩大宣传力度。与此同时,各社团招新现场都将挂起各社团社旗,以吸引更多的人的目光而前来报名或咨询。现场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安排一些适宜的小活动。

  (四)招新总结工作阶段

  在该阶段,各社团需向团委社团部递交总结材料及新社员名录。我们将通过总结此次招新活动,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并且对后期工作作出相应的安排和通告。

  (五)“我的社团我的家”动员大会

  “动员大会”由各社团单独按社团分批次在指定教室开展,旨在向本社团新社员介绍社团基本情况及规章制度,并对本社团今后的工作和目标加以讲解,另外还需组织社员相互认识和了解,让新社员更快的适应社团环境和社团生活。

  具体事宜由各社团自行策划和安排。“动员大会”结束后需向团委社团部递交相关材料及活动成果。

  五、招新人员分工:

  (一)宣传工作

  1、宣传人员主要由各社团负责人组成,由团委社团部负责监督和管理。

  2、宣传单的制作和发放由各社团自行负责(发放时注意要做好善后工作,不得影响校园环境卫生);宣传横幅和海报的制作及使用由团委社团部负责(要做到能够重复利用,以节约经费)。

  (二)招新现场

  社团招新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由团委社团部成员及各社团负责人共同组成。(详见附件)

  现场由各部门人员轮流值班,对前来咨询或报名的准社员予以接待,并向其介绍我院各社团的相关情况。

  (三)对外联系

  此次活动由我院团委社团部各相关部门负责对外联系。

  六、社员费及拟定招新人数

  根据学院社团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以往经验,所有新社员需交纳社员费15元/人(非专业性普通社团);各社团招新人数原则上不作限制,但为方便各社团今后的活动运作及管理,建议各社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计划招新人数,并报团委社团部审批。

  七、经费预算:

  1、宣传横幅2条: 60元

  2、海报1张: 20元

  3、社员登记表等材料及后期处理费用:50元

  4、活动后勤费用:100元

校招方案【篇8】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招方案【篇9】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小学,松涛、附小,特教学校,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xx〕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xx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于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录入招生系统软件,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适龄儿童,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xx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截止时间20xx年6月30日)。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暂住证》或《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建档。

  20xx年起,将逐步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新罗城区居住、务工、缴交社保等年限情况进行量化,实施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7月25~26日。

  2、农村适龄儿童:7月25~26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2、农村适龄儿童:⑴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其它说明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xx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填写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者,将不再安排学位,返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持“二手房”房产证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该校在校生记录。

  3、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六、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xx〕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被授予20xx~20xx年度“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均达30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现役军人:⑴军官证;⑵结婚证;⑶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7月21~22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小学隶属关系,分别到市教育局初等学前教育科、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xx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xxx。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区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八、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校招方案【篇10】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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