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林地承包合同集锦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 县 镇(乡) 村 组的荒山、荒地

  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元(大写: ), .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 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 (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的50%(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3)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无条件保证乙方的施工环境,及时协调处理好乙方与周边群众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及纠纷;

  (5)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2)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3)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4)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3)乙方在开发林地时,不得造成当地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恢复;

  (4)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1、由于林业综合开发周期较长,故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解除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租赁期内,甲方或其土地权属发生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确有必要时可变更合同当事人,租金支付给予新的权利人;

  3、因国家重大建设需要征用租赁地时,本合同可部分或全部解除,所得林地补偿归甲方,地表物补偿归乙方,甲方多收取的租金应予以退还;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或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的经济损失以投入成本和余期租赁期限的全部可得利益为基数;

  2、甲方有意破坏乙方生产经营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乙方的损失高于违约金时,以乙方实际损失的130%为违约金,违约金可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70年。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或签字) 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__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东西南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20xx年__月___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官峰村委: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篇3】

  为了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无法自筹资金造林的情况下,经过村民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在小新XX和小新街村委的监督下,公开的将左卫屯村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经甲乙双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罗嗦坡现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面积约600亩。

  二、四至界线:东至东山XX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沟底农户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树凹子)。此范围内的山场(古城王坝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现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损坏,归乙方所有。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植物(林木、矿、土、石等)资源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转让权、所有权。

  2、若遇国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设占用到林地,所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挠。

  3、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同等条件单价,继续承包,若乙方不愿意继续承包,地径达2c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处理,地径2c以下的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不受干扰,并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经济林木等。

  5、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内将现有的荒山进行绿化造林(树种不限),________年不造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赔乙方所交的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群众葬坟,乙方须同意。但甲方和葬坟者必须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须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组手续时,村小组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相关手续。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后,在林业部门同意批采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界限内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偷砍盗伐或森林火灾损坏的林木,甲方概不负责。

  七、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篇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根据《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_________。

  三、承包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四、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阳历)日止,共_________年。

  五、承包费用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__ 元,_________。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阳历)以前。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房屋_____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_。

  2.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_________(水、电、热等)不低于_________。

  5.甲方应及时提供_________机器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7.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_____元(或上交 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

  2.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3.乙方_________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严禁使用_________等危险办法。

  5.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6.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7.承包期届满,承包地区剩余的_________(鱼苗、果树、苗圃、林木等),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8.乙方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9.乙方抓住破坏经营者,按每人每次罚款_____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10.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_________,不提供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它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篇6】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承包

  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______。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

  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xx年xx月xx日起至二oxx年xx月xx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____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_____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_____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_____埂上为界。

  第四段_____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_____边为界。

  北至:_____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_____。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第一段_____为界。

  第二段:_____为界。北至_____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_____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篇9】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组。

  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并设定实物标示。

  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承包经营的期限

  1、承包期限:______年。

  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经营的范围

  1、油茶开发、种植

  2、农作物开发、种植

  3、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四、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山地租赁为:______元/亩,共计:______元。

  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计______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年租金共计:______元。

  四、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六、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篇10】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四至:东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__;北至_____;面积_____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_____%,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_____%(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县林权办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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