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12篇

  随着经济化的逐步推进,合同能够提供的帮助逐渐变得多。签订合同就是给自己加了一个非常坚实的后盾,你知道正式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希望您在读完后有所自得。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1】

  第一,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出现劳动纠纷,你可以直接找公司解决。如果是和劳务机构签订合同,则出现劳动纠纷,你只能找劳务机构解决。

  第二,有些劳务公司是皮包公司,如果出现纠纷,将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第三,劳务机构的出现,就是为了避免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增加,解决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问题。

  第四,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由于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不健全,导致有些问题无法解决,比如一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

  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有利有弊。

  劳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有以下有利:

  1.劳务公司一般比较好找,出现纠纷时能够立即处理;

  2.劳务公司在国内注册,受国内法律法规制约,免除劳工面对的法律风险;

  3.劳工的报酬由劳务公司支付,没有后顾之忧。

  其弊有

  1.因为劳务公司作为有偿中介,所以雇主的工资一部分需要给劳务公司;

  2.由于劳务公司介入,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容易产生纠纷

  3.劳工与雇主之间的沟通不够直接,互动不够。等等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2】

  实际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保安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派遣______名保安人员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治安防范区域

  对甲方_______大厦及大厦的门前、侧门、停车场等人身和财产提供24小时轮流执勤和保安服务,具体治安防范区域,以_______大厦规划范围区域为准。

  二、保安费结算

  1、根据行业现行标准,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费发放,每人每月合计_______元,本费用包含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2、本合同保安费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

  3、当月保安费用于次月的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费票据。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保安执勤人员提供执勤场所和值班室。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5、甲方应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区域内安装必要的监控设施。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当派遣具有保安上岗资格证的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员办理并按期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统筹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相应的保安服装、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须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办理合法居留证件。

  3、乙方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4、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态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保证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如发生火灾、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回报。

  6、乙方应提前将每月的值班计划安排提交甲方备案,严格按值班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换岗。

  五、保安服务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由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为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

  2、乙方负责对双休日、节假日等执勤保安人员的调整安排,保证每位保安人员每周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担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行终止。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满意或者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满意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_______个月的协商期满后,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应采取_______班倒方式24小时执勤,白天、夜晚各_______班,白班每组_______人,夜班每组_______人,每班执勤_______小时。

  2、甲方根据现场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有权提出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的保安费用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相对稳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发生伤、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岗的特殊情况外,乙方调换保安人员应获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领导的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的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

  5、乙方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导致保安人员伤、残、亡等,甲方出于人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最高补助额为甲方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12个月的平均工资。

  6、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相关政府部门对保安费进行调整时,本合同约定的保安费也予以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一日,乙方则按照当月保安费用的______%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因工作失职、脱岗、缺岗或玩忽职守造成治安防范区域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致使人、财、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______%;但是,相关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个月内破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丢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隐患的书面建议,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保安人员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岗每发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罚当日的保安费。

  5、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则

  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3】

  公司劳动规章制度

  第一节 职工招用

  第1条 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 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 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4条 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1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条 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职工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4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5条 公司连续生产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实行标准工作制。

  第16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7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18条 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9条 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20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21条 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额度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2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23条 公司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节 劳动纪律

  第24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

  (7)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公司方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节 附则

  第25条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26条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27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28条 本制度已由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29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生效。

  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

  二00八 年 月 日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范本2016-09-18 14:53 | #2楼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

  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

  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

  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2016-09-18 8:30 | #3楼

  为规范公司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考勤管理 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考勤人员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1.1考勤打卡时间:

  1.1.1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根据工厂生产情况,部分生产人员实行倒班制度(日班及夜班)。非直接生产人员及日班人员工作时间为:

  ―8:00 ~ 12:00 ―14:00 ~ 18:00

  夜班人员工作时间为:

  ―21:00 ~ 24:00

  1.1.2超出规定打卡时间范围的一律不计工时,若有特殊原因在超出规定打卡时间范围工作的,需经本部门主管签卡,并及时上报考勤人员登记,否则一律不计工时。

  1.2考勤规定:

  1.2.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准时打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打卡或替人打卡时,均给予双方各2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并及时找本部门主管签卡;

  1.2.2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打卡的,应于3天内通知主管补签并注明未打卡原因,任何人不得私自签卡和涂改。财务于工资核算日未签卡的一律扣除当班工资; 1.2.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5元,十分钟以后每一分钟加罚一元,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

  1.2.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1.2.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1 ―19:00 ~ 21:00

  1.2.6工作时间因公需离开厂区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并经相应主管批准。因紧急情况未能及时办理手续者,也应事后尽快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早退或因私离岗。

  1.2.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1.2.8旷工1次罚款50元,并扣除当日工资;试用期员工旷工者,予以辞退;累计旷工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1.2.9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1.2.10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2. 劳动纪律

  2.1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2.1.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1.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1.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1.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1.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2.1.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2.1.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2.1.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2.1.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1.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2.1.11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2.2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2.2.1生产主管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2.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2

  2.2.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生产主管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2.2.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2.2.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Z任何物品;

  2.2.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2.2.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2.2.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2.2.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Z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2.2.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2.2.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2.2.12下班时要整理机械、物料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3.奖惩管理

  3.1质量管理奖罚

  3.1.1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3.1.2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3.1.3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3.1.4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3.1.5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2)违反标准/合同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3)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店或不合格产品出店,造成经济损失的;

  (4)生产工序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5)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的;

  (6)因错发产品/材料,对生产产生影响的;

  (7)因个人疏忽,致使产品不良的;

  (8)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

  (9)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10)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3.1.6 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a、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b、罚款。

  3.1.7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工艺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对外来往中,维护本公司利益/形象,使公司损失减少、利益增加/形象提高的;

  (7)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有关部门质量方面奖励/表扬的;

  (8)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9)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3.1.8励的类别:质量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记功、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奖品或发放奖金。

  3.1.9有特别突出贡献者,由公司总经理发给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3.1.10司将定期开展质量标兵的评选活动,凡授予质量标兵称号者给予200元以上奖金或物质奖励(具体条件另定)。

  3.2纪律奖罚

  3.2.1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3.2.2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3.2.3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Z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3.2.4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3.2.5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至20元:

  (1)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2)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4)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6)在禁烟区吸烟的;

  (7)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3.2.6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20至5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3.2.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3)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3.2.8职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2.9 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生产主管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3.2.10 职工对公司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公司最终处理决定。

  4.聘用及解聘、离职

  4.1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4.2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4.3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4.4公司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4.5人员一经面试合格,双方应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年,特殊情况双方约定,合同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4.6试用期满后,由人事部开出转正工作评估表,通知所属部门对该员工进行评估,如员工的工作能力及表现未能达到岗位要求,予以辞退。试工期三天,在试工期内双向选择,试工期不合格没有工资;

  4.7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8.1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7.2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4.8.3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8.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8.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8.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4.8.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4.9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本劳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本制度自2015年1 月 1日生效。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4】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一、合约产生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派遣方式为在甲方工作的人员提供各项劳动人事管理事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派遣协议。

  二、协议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可自行延长________年。

  三、派遣服务项目

  1.人员招聘: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自行招聘、选定劳务人员,也可委托乙方协助招聘并由甲方面试确定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经甲方确定后,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后派遣至甲方。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招聘劳务人员,甲方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所需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聘用期限、福利待遇等事项。

  2.劳动关系:乙方根据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员工”)的身份与就业状态不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劳务纠纷。

  3.用工登记:乙方为当地户籍的员工办理招工录用和退工手续;为外省市的员工办理外来人员就业手续;

  4.员工档案:乙方负责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调档与托管;办理政审、出具各类人事(公证)证明。

  5.工资支付: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员工工资支付清单,乙方负责承办员工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向国家统筹缴纳的款项。乙方于每月15日发放员工工资。

  6.社会保险:乙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按月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结算、缴纳及新增、变更、转移、封存、终止等手续。

  7.工伤申报:乙方负责向政府申报员工的工伤认定、理赔事宜。

  8.政策咨询:乙方常年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甲方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

  四、派遣费用

  1.派遣人员工资福利费用

  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及按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福利费用。员工社保的缴纳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社保金部分,每年4月随政府的调整做相应调整。

  2.派遣服务费:

  根据本协议服务项目,甲方按实际使用人数,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含档案保管和劳动人事政策咨询费用)。

  五、派遣人员的核对

  甲方按实际使用乙方劳务人员数,于每月________日提供书面确认名单(包括当月离职人员清单)给乙方,由乙方根据名单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当月及次月社会保险申报、注销等用工手续。

  六、费用结算:

  1、开具发票:乙方于每月_____日开具当月劳务费用发票交于甲方。

  2、费用结算:甲方在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全额支付上月派遣人员工资、社保、服务费款项。

  3、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划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4、乙方帐户资料: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银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管理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作为人才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各项相应义务;及时办理用工登记、档案转递、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手续;申报和协助处理工伤事故及劳动争议事件,承担由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发生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作为实际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各项基本义务:执行合同期限;安排工作任务;提供劳保条件;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福利;负责派遣员工职业病、工伤的救治。并在工伤、职业病发生24小时内书面通报乙方,承担因工负伤、死亡及由甲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发生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自派遣员工在甲方报到之日起并在合同期限内,工作时间员工由甲方负责监督和管理;甲方涉及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奖惩规定、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岗位要求等制度文件,由甲方根据需要和政府规定确定,并由甲方于员工入职前书面告知员工。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按有关规定和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和责任大小补偿或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协议变更。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修订本协议。

  (2)协议期限内,若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仍需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直至被派遣劳务人员使用完毕止,届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5】

  1.乙方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及服务单位,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务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不愿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与服务单位。经甲方核实后,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务单位一旦没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乙方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权选择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选择的,则视为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因乙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4.乙方因上述列举事由外的原因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服务单位因此向甲方主张赔偿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离职手续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与甲方和服务单位及时办妥离职手续,交还从甲方或服务单位领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理清与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债权、债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6】

  甲方:______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1)患职业病或因工风传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不论任何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甲乙双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损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其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服务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盗窃、、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服务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服务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及服务单位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及服务单位,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务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不愿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与服务单位。经甲方核实后,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务单位一旦没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乙方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权选择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选择的,则视为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因乙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4.乙方因上述列举事由外的原因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服务单位因此向甲方主张赔偿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离职手续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与甲方和服务单位及时办妥离职手续,交还从甲方或服务单位领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理清与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债权、债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2个月工资的标准计付。

  3.乙方参加甲方或服务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却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除由保险机构承担部分的保险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乙方给付,因第三人承担的工伤、事故保险待遇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服务单位承担;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损害服务单位的利益或其他纠纷,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鉴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纠纷中,有一部分的劳动争议都是劳务派遣引起的,有些纠纷是因为被派遣者人身受到损害找不到责任人、有些纠纷是被派遣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7】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

  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同意招用乙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工作任务。乙方若同意,须服从。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为每日_____元,每月____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在本合同双方约定栏中约订。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单位手续。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安装人员外出需穿公司制服,配带工作证,不跟客户不发生冲突,做到微笑服务。

  2、客户需收签单据,交回公司,将算整个工作完成。

  3、安装师傅出外墙工作必须配带安全绳。

  4、安装过程中,不按公司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出了事故自行负责。

  5、收取用户费用需开收据,需用户签名字

  6、损坏用户物品,自己承担,与公司无关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9】

  编号:

  xx市劳务派遣协议书

  (20xx版)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

  2、乙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连带责任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人,为(常白班、班运转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人,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员工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乙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推荐合同样本·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外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3、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10】

  甲方:______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1)患职业病或因工风传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不论任何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甲乙双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损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其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服务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服务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服务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及服务单位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及服务单位,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务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不愿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与服务单位。经甲方核实后,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务单位一旦没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乙方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权选择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选择的,则视为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因乙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4、乙方因上述列举事由外的原因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服务单位因此向甲方主张赔偿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离职手续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与甲方和服务单位及时办妥离职手续,交还从甲方或服务单位领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理清与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债权、债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2个月工资的标准计付。

  3、乙方参加甲方或服务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却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除由保险机构承担部分的保险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乙方给付,因第三人承担的工伤、事故保险待遇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服务单位承担;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损害服务单位的利益或其他纠纷,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鉴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11】

  甲 方: (用人单位)

  乙 方: (劳动者)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武汉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武汉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武汉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样本【篇12】

  劳务派遣人员

  劳 动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即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劳务派遣单位(甲方)依法向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动者(乙方)与 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认真阅读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甲方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劳动者均应本人签字和盖章。

  四、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要

  填写的。请打上“/”,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

  由甲方代为保管。

  七、本合同自二OO八年五月一日起启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方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现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省(市)市(地) 县(市、区)街道(乡镇)

  二、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用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为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生效,于年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应当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

  容告知乙方。

  第六条 用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是:

  第七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

  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八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是:

  。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由甲方报市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实行。

  第十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经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用工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甲方和用工单位保证乙方每周休息一天。

  第十一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保证乙方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享受各种法定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或者委托用工单位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用工单位对连续使用乙方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乙方享有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第十三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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