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方案12篇

2023-08-11 15:31:26 普查方案

普查方案(篇1)

  一、活动理念

  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二、活动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活动内容

  1、通过班级心理辅导活动课,对学生进行人格辅导、学习辅导、休闲辅导等,实现心理健康的预防性、发展性目标。

  2、设立“馨香一瓣”聊天室,让学生倾听心理的烦恼,在轻松愉快的氛 围中,开启心扉,调适心理。

  3、通过“心理驿站”广播节目,对学生来信来电进行解答。

  4、通过“悄悄话”信箱,了解学生要解决的困难,让学生在无助时能及时得到老师帮助。

  5、专家讲座,邀请心理专家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6、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向学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7、通过《英育现代教育》、《蒲公英》、“心理之窗”栏目,引领学生解读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四、活动课理论阐释

  1、学习辅导

  它着重对学生的学习技能、学习情绪与动机进行训练与辅导。学习技能辅导主要是指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和学习策略的训练,增强学生的这些学习技能有助于他们学业成绩的提高。学习情绪与动机是学生学习中的动力因素。

  2、人格辅导

  青少年成长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学会认识自己,学会认识他人,学会与他人沟通交往。人格辅导活动侧重于自我意识与自我控制,以及人际沟通两个方面。自我意识辅导活动旨在让学生对自己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要善于发现自已的长处,正确对待自己的长处,同时也要善于发现自己的不足,正确对待自己的不足。自我控制辅导活动着眼于情绪的调控。青少年学生的情绪很不稳定,在个人调节与外界的关系时,情绪是最为敏感,最为活跃的心理成分。学会情绪的自我调节,便于学生驾驭自己,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适应环境。人际沟通辅导活动则侧重于与老师、父母、同伴的沟通。同时,与异性同伴的沟通也是青少年期同伴沟通的一个重要部分。

  3、生活辅导

  生活辅导主要侧重于消费、休闲与应付危机等,这些都是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不可缺少的素质。教师一方面引导学生如何合理消费、合理安排自己的闲暇生活;另一方面还要帮助他们学会自主地选择消费与休闲的方式。

普查方案(篇2)

  小学第八次人口普查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宣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人普工作的积极性,根据xx人普办发(20xx)x号文件的要求,为人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校特制定本次宣传活动方案:

  二、活动主题:

  人口普查,人人关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0日--20xx年10月30日

  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跃

  组员:五、活动安排:

  1、各大队辅导员要开辟专栏,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站、校刊、板报、橱窗等教育宣传媒体的作用,积极创设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2、各班主任应从网上下载相关人口普查的知识,利用周晨会组织学生自主学习,号召学生向家长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认识。

  3、各班班级黑板报主题为:人口普查,人人关注。

  4、全校师生阅读详细方案,积极参加固城镇人口普查征文、书画比赛活动,各校精选作品于9月10日前上交参加评选。学生参赛的征文和书法作品由语文老师负责指导,绘画作品由美术教师负责指导。

  附件:《关于开展人口普查征文比赛方案》

  《关于开人口普查书画比赛方案》

  xx中心小学

  少总部

普查方案(篇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某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部署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X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X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X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人口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把握人口变化趋势特征,为完善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大力实施“533战略规划”、全面实现“三大定位”战略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时点、对象、内容及普查表式

  普查时点:2020年X月X日零时。

  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X县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X县内但在县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X县内短期停留的区域外人员。

  普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表式: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四张表式。人口普查表由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

  四、普查方法

  (一)普查原则。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即“户籍地和居住地两头登”,保证不漏登。

  (二)普查登记。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方式进行,鼓励支持普查对象利用网络自主填报。

  (三)数据采集。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四)信息填报。普查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在户口整顿基础上对所负责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和居住情况,精准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认真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进入网站()下载更多范文

  五、普查职责分工

  (一)统一领导。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揽总、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在X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协作。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在X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全面把握人口普查各项要求,定岗定人定责,重点部门应设立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支持、协助人口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县统计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人口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设备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

  县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成立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办公室,制定户口整顿具体方法和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派出所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人口基础资料;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督促各派出所参与普查登记入户工作;参与、协助开展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提供最新行政区划资料;提供死亡人口殡葬相关行政记录;参与、协助开展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的落实、协调及保障工作;指导普查经费使用管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负责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对象住房信息比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城市管理和建设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参与、协助做好建筑工地内居住人口的普查登记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参与、协助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纪委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人口普查职能职责情况实施监督;对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县委统战部负责督促台办、侨办配合做好人口普查中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港、澳、台和外籍人口普查登记和人口数据发布工作。

  县政法委员会负责指导基层网格化管理运用于人口普查相关工作;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网格员力量积极参与、协助人口普查;督促相关司法部门履行自身职责参与、配合人口普查。

  县网信办负责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有关宣传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其他常住人员、信徒等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协调民族地区的普查登记工作。

  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负责配合组织、协调、督促各类学校的普查宣传、登记工作;协调、督促各级教育部门和机构(含高校)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县司法局负责协调、督促做好普查宣传及登记工作,履行自身职责参与、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提供人口普查所需人才档案信息、就业信息等;组织街道、社区劳动就业保障平台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的抽调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宣传及登记工作。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协助开展酒店、宾馆等场所暂住人口、常住人口普查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县内救援人员以及下属消防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的普查信息登记;组织做好人口普查中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做好全县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做好人口普查所需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调配等相关工作。

  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做好小区宣传、入户登记等工作,做好人口普查对象住房信息登记的业务指导工作和比对工作。

  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负责协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做好人口普查所需参加医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协调、保障人口普查所需通信行业资源;协助各运营商做好人口普查短信宣传和调查相关工作。

  县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现役军人、军队管理未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文职人员、职工、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在营区内居住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不在军队营区内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国网X供电公司负责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居民用电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指导各级电力公司提供调查期间居民用电户和用电量等相关记录。

  (三)分级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本辖区内的人口普查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设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协助乡镇(街道)人普领导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并组织力量完成本辖区内的普查工作。

  (四)共同参与。全县各级各部门、直属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配合完成普查工作。

  六、普查工作阶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全县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9年X月—2020年X月)

  1.组建各级普查机构(2019年X月—2020年X月)

  2.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2020年X月—X月)

  3.开展人口普查宣传,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2020年X月—X月)

  4.制定重点环节工作细则(2020年X月—X月)

  5.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2020年X月—X月)

  6.进行全面户口整顿(2020年X月—X月)

  7.整理部门数据(2020年X月—X月)

  8.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2020年X月—X月)

  9.开展摸底工作(2020年X月—X月)

  10.完成数据处理准备工作(2020年X月)

  (二)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X月)

  1.普查员入户登记(2020年X月)

  2.进行比对复查及质量抽查(2020年X月)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X月—2022年X月)

  1.数据质量审核、验收(2020年X月—X月)

  2.行业、职业编码(2020年X月—X月)

  3.数据处理(2020年X月—2021年X月)

  4.数据汇总(2021年X月—X月)

  5.数据质量评估与报告(2021年X月—X月)

  6.发布主要数据公报(2021年X月)

  7.普查资料开发利用(2020年X月—2022年X月)

  8.工作总结表彰(2021年X月—2022年X月)

  七、普查质量控制

  X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关工作。各级、各部门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各阶段工作要求,强化各阶段质量控制、抽查、验收,保证各阶段工作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与数据质量合格达标。

  八、普查经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地要在保证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下,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九、普查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和普查机构应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普查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应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传统的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短信推广、移动喇叭等宣传渠道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宣传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

  十、普查人员的选聘、培训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人员的选聘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拔、择优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各地要建立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名录,名录要包含其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随时掌握情况。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认真负责、熟悉当地情况、熟练使用电子设备、沟通能力强、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要加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升思想政治水平,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明确职权、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十一、普查法规与纪律要求

  X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人口普查登记信息;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虚报假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和资料管理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杜绝数据、资料的丢失和损毁。

  相关部门(单位)对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一)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纪律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四)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可根据本方案制定人口普查方案、各阶段工作进度表和各项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五)本方案由X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普查方案(篇4)

  第六次全县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第六次全县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为配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使我县的户口整顿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我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如期开展,现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第六次全县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户口整顿要以稳定大局、服务于经济建设为指导思想。通过户口整顿,查清本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底数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有关户口政策解决一些应报未报、应销未销的户口问题,纠正户口登记中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登记项目差错,为人口普查

  提供翔实的户籍资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籍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

  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和掌握各户籍管理区域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户口、注销户口等登记手续;对没有申报户口的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

  在农村地区,要按照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的进程,健全户籍管理制度。对无户口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

  在城镇地区,要尽快落实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户口管理的归属。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登记造册,掌握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方法

  户口整顿工作采取入户核对常住户口和清理登记暂住人口的办法进行。常住户口核对要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要清理、登记和掌握本调查小区内暂住人口的住宿地点、人数等情况,配合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普查登记。已建立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派出所,还要与计算机存储内容对照,努力做到调查小区内不遗漏一人一户,登记项目无差错。户口整顿的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复查验收阶段。、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整顿工作方案,编写宣传提纲,组织好专门工作力量和划分调查小区等工作。、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户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认识,使参加户口整顿的工作人员明确户口整顿的目的、方法和步骤。二是宣传发动。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影视、报纸、书信等形式,广

  泛宣传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除群众的思想疑虑,使广大群众理解、重视、支持和配合户口整顿工作。三是调查摸底。按照普查区图,落实工作责任制,摸清人户分离人口和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访查当地医院、接生员、计生员、查看妇女怀孕、生育登记簿,个别走访老住房、老居民以及村民委员会干部等,切实掌握各户出生和死亡人数。四是入户核对。充分发挥现有户籍资料和访查资料的作用,逐人逐项核对无误,填好《户口整顿调查登记表》。、复查验收。通过召开老邻居、老住户、老居民等“三老”座谈会,切实弄清入户核对尚未弄清的疑难问题。户口整顿的验收,采取抽样检查,逐级验收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好质量关。凡是走过场的要重新返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课。那一世范文网

  户口整顿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10年月至月底,在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中设立户口整顿工作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定于月初进行户口整顿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和总结我县户口整顿的工作经验,培训我县户口整顿骨干。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在自治区试点工作结束后,要结合实际开展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培训基层户口整顿骨干,为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月至月中旬,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月中旬至月底。各地在全面检查验收后,将调查小区的现有人口资料报送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填写《户口整顿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户口整顿工作任务。

  四、政策和原则

  为严密户口管理制度,确保户口整顿质量,防止漏报瞒报,在户口整顿中

  应严格遵循以下政策和原则:

  对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婴儿和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未落户的子女,要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准许他们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立政策,限制落户。对曾经瞒报、漏报人口出生情况的单位,只要在这次普查中如实登记,均不再追究;对继续瞒报的,一经查实,要依法加以处理。

  对无户口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暂时无法解决落户或恢复户口的无户口人员,不论其居住何处,现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均应造册登记,作为暂住人口管理,待人口普查登记结束后,再研究其落户问题。

  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造册登记,掌握情况。对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要尽快落实户口管理归

  属,切实加强户口管理工作。

  对于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各种登记项目差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切实解决。属于死亡、迁出、参军、出国、逮捕等未注销户口的以及出生、迁入、复员、回国、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未登记户口的,均要核对清楚,该注销的注销,该登记的登记。

  关于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的门牌清理装订工作,由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实施。

  五、组织和经费保证

  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保证普查质量的必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户口整顿纳入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日程。

  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公安机关要抽调文化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做好户口整顿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计划生育、人事、劳动、民政、教育、财政、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协作,共

  同做好这项工作。

  户口整顿工作所需经费纳入人口普查经费预算,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并保证所需经费的落实。对所划拨的经费,要本着节约精神,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做到专款专用。

普查方案(篇5)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遵循“创新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普查数据处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全面提升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为了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

  ——统一标准: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农普办”)统一部署下,要求数据处理工作“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查数据的采集、上报与处理。

  ——分级负责: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分别由乡、县、地市、省和国家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按时完成各项数据处理工作任务。

  ——规范管理:本次普查规模大,技术要求高,数据处理人员多,数据处理设备量大,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强化基础。

  ——安全高效: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数据处理的各项业务规程和安全要求,确保数据处理系统高效运行和普查数据的安全与完整。

  二、工作内容

  本次普查数据处理对象为以下普查表式:

  ——农户填报的《农户普查表》;

  ——规模农业经营户填报的《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

  ——农业经营单位填报的《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

  ——村民委员会填报的《行政村普查表》;

  ——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乡镇普查表》。

  数据处理工作是要完成上述5种表式的数据采集与录入、数据报送与接收、数据交换与备份、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汇总与反馈,以及数据归档等工作。

  三、数据处理流程

  本次普查的数据处理是按照“移动采集、网上报送、两级部署、四级审核”的工作模式进行。数据处理流程如下:

  (一)入户前准备。

  在普查入户登记前,普查员领取PDA(移动采集终端(以下简称“PDA”)进行注册,接收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等,并进行数据应用程序的安装和普查制度的加载。

  (二)数据采集与报送。

  三农普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数据采集和数据报送方式。

  1.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

  普查员入户进行现场登记,通过PDA数据采集程序采集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以及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并进行初审,通过移动互联网将普查数据上传到省级农普办。

  2.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填报的普查数据由乡级普查机构通过固定互联网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中进行录入与初审,并报送至省级农普办。

  (三)数据审核与验收。

  县、地市、省级普查机构利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查询、验收等工作。

  普查数据经省级普查机构审核确认后,向国务院农普办上报净化后的普查数据和审核报告单。

  国务院农普办接收、审核和验收省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

  (四)数据汇总。

  国务院农普办对验收后的普查数据进行汇总。

  (五)数据反馈与归档。

  普查数据经国务院农普办评估后进行反馈并归档。

  四、数据处理软件

  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务院农普办统一开发,包括: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PDA数据采集程序、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等。移动采集终端管理系统和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分别在国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两级部署。

  (一)移动终端管理系统:负责PDA的注册管理;完成数据采集应用程序、普查制度、程序补丁包、普查制度修订包和培训教材等相关数据向PDA推送等任务。

  (二)PDA数据采集程序:负责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采集。完成数据初审、数据上传等任务。

  (三)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由数据采集报送、数据交换和数据处理三个中心构成。省级数据采集报送中心接收所辖地区PDA端上传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的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行政村和乡镇的普查数据,并由数据交换中心将数据传送到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同时与国家级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定时同步。县、地市和省级统计人员登录省级数据处理中心进行数据审核与查询,并在报告期将净化后的数据和审核报告单通过数据交换中心提交到国家。省级数据汇总工作在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完成。

  国家级数据交换中心将同步到的省级普查数据传送到国家级数据处理中心;国家级统计人员登录国家级数据处理中心浏览、查询普查数据;根据省级农普办上报的审核报告单进行数据审核与验收,并完成数据的汇总、反馈与归档等工作。

  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示意图

  五、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一)乡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乡级普查机构要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和网络环境,2台以上计算机、1台笔记本电脑、1-2台激光打印机、防病毒系统、大容量移动硬盘等。同时,根据本地区业务情况为一线普查员配备PDA。

  (二)县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县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专用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100M以上局域网和2M以上与地(市)级、省级及国家级统计内网接入的网络环境,4台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等。

  (三)地市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地市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具备100M以上局域网和10M以上与省级、国家级统计内网接入的网络环境, 8台及以上计算机、2-3台激光打印机,客户端安全管理系统以及UPS供电环境等。

  (四)省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1.移动终端管理平台:配备3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和应用中间件。其中,PDA不超过10万台的省,配备1台低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1台低档和1台中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PDA超过10万台的省,配备1台低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2台中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

  2.普查数据处理系统:

  ——数据采集报送中心:配备4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中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2台低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

  ——数据交换中心:配备6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低档服务器作为前置交换服务器,4台中档服务器作为交换数据库服务器。

  ——数据处理中心:配备6-8台服务器,含操作系统、相应的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和消息中间件。其中,2台高档服务器用作数据库服务器,4-6台中低档服务器用作应用服务器(农户数量不超过1000万时,配备4台;超过1000万时,配备6台)。

  3.安全设备:配备1套网页漏洞检测工具,1台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2台应用防火墙,1台堡垒主机,互联网出口处1台DDoS防护设备。省级身份认证系统(在二经普统一配置的基础上或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升级和扩容),用户容量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配备。

  4.其他设备:配备2台负载均衡交换机,2台光纤交换机和2台存储设备。

  5.网络环境:互联网接入带宽大于100M。

  6.机房环境:要求机房承重荷载、用电负荷、空调系统及供配电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分区,数据采集报送中心要放入互联网专区(DMZ区),数据交换中心和数据处理中心要放入等级保护的本项目专区。

  设备配置参数参考附件。

  (五)国家级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略)。

  六、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

  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和系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设立数据处理相关技术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相应的数据处理人员。其中,省级数据处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1.组织协调:1人。负责数据处理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系统管理:1-2人。负责系统软硬件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3.网络管理:1-2人。负责网络环境的运维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4.应用管理:4-6人。负责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和相关技术支持等。其中,移动终端管理平台1-2人;数据采集报送中心1人;数据交换中心1人;数据处理中心2-3人。

  5.安全管理:1人。负责信息安全管理。

  6.机房管理:1人。负责机房环境的管理。

  7.PDA管理:1-2人。组织地市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进行PDA的验收和发放,联系并指导上网卡的登记注册等工作。

  七、安全保密

  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依托于网络进行,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在数据处理中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各级农普办要按照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制定本级的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省级节点在系统部署时,应遵循专区专域的原则,并对数据库等重要系统的访问采取最小授权的白名单访问控制策略。省级和国家级的数据交换通过统计专网进行。地市和县级农普办数据处理要按照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各级数据处理人员都要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对经手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八、技术培训

  三农普数据处理技术培训工作根据业务情况分级或跨级组织与部署。

  九、数据处理经费

  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国家农普办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申请三农普数据处理专项设备的中央投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投资政策规定,中央财政资金只能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普查设备补助。请各级普查机构提早做好普查数据处理设备经费的申请和落实工作。

  十、组织实施

  国务院农普办设立数据处理组,统一部署、组织和实施三农普数据处理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组织形式,成立数据处理组。各级数据处理组接受上级数据处理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并在本级农普办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一)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是做好三农普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三农普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有关数据处理的各类标准;数据处理软件和硬件的采购;组织数据处理工作试点;数据处理软硬件的技术培训;数据处理环境的搭建等。

  (二)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普查员完成普查数据的现场录入和数据上传;组织乡级普查机构进行数据的网上报送;组织完成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数据归档等工作。

  (三)资料开发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三农普汇编资料的分类汇总等工作。

  (四)工作总结阶段。

  从工作组织、系统环境保障,技术方案、主要问题及经验等方面,对本次数据处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十一、工作任务

  各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如下:

  (一)国家级。

  1.负责制定数据处理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2.负责制定数据处理设备配备方案和组织数据处理设备的采购。

  3.负责数据处理软件的研制与开发。

  4.负责国家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和部署,负责系统安全。

  5.负责组织国家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写数据处理软件操作手册。

  7.指导省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

  8.接收省级上报的普查数据。

  9.负责审核、验收、汇总、备份及归档普查数据。

  10.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二)省级。

  1.负责制定本省的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组织落实省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4.负责本省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和部署,负责系统安全。

  5.负责本省相关的数据准备和PDA端的数据推送。

  6.协助本省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7.指导地市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

  8.接收普查数据,并进行数据备份。

  9.审核本省普查数据,并向国务院农普办提交审核报告。

  10.完成本省的数据汇总。

  11.完成本省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三)地市级。

  1.负责制定本地市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地市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及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本地市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5.指导县级数据处理工作和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6.对本地市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地市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四)县级。

  1.负责制定本县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

  3.负责本县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4.协助本县资产管理部门进行PDA设备及IT资产的管理。

  5.指导乡级数据处理工作。

  6.对本县数据进行审核。

  7.完成本县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五)乡级。

  1.负责制定本乡镇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

  2.负责本乡镇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和系统安全等工作。

  3.组织本乡《乡镇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的数据录入与上报工作。

  4.组织和指导普查员注册PDA,接收和装载省级普查机构推送的数据。

  5.组织和指导普查员利用PDA对《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的数据进行现场采集、初审与上传。

  十一、时间进度安排

  (一)软件开发。

  20xx年9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系统的开发。

  (二)系统环境准备。

  20xx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设备采购,搭建好系统环境。

  (三)数据处理试点。

  20xx年10月底,完成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四)数据处理软硬件培训。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软硬件培训工作。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参见三农普方案。

  (六)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普查方案(篇6)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参考范文(县)

  2020年我国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完善人口、就业、教育、城市建设等政策,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人普办〔2020〕x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工作思路,明确宣传对象,突出宣传重点,密切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确保宣传动员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宣传目标

  通过深入广泛宣传,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使各级普查机构、全体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自觉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三、宣传重点

  (一)重点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和责任义务,切实提高全民参与度。

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全县民众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

  (二)重点宣传人口普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切实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

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

  (三)重点动员各级各部门参与,打造宣传大格局。

联合宣传部门,密切协调公安、卫健、教育、民政、人社、出入境管理、住建、交通、商务、市场监管、通信、邮政等部门及行业单位,积极动员各乡镇街道和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

  (四)重点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全面掀起宣传高潮。

在普查现场登记正式开始前一个月时间,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四、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10月前)

  1、印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职责分工,提出宣传主要方向、重点、内容、要求以及各阶段宣传计划安排(5月底前完成)。

  2、开设“七人普”宣传专栏。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七人普”宣传专栏(5月底前完成)。

  3、召开“七人普”宣传工作会。传达贯彻全市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全县普查宣传工作(5月底前完成)。

  4、完成“七人普”试点宣传工作。印制《致住户的一封信》5000份,每个试点村(社区)悬挂横幅5条、展板2块(5月底前完成)。

  5、发放国家宣传产品。发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动画、宣传图解及公益广告片(5—8月)。

  6、制作全县“七人普”宣传片。制作人口普查宣传音频、动画、图解、漫画产品,在县内广泛宣传(8月底前完成)。

  7、制作人口普查宣传用品。结合工作部署和进度,适时制作和发放人口普查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环保袋、宣传用笔、宣传笔记本、宣传画报等(5—10月)。

  8、及时宣传重要会议精神。刊载转发人口普查重要新闻稿件,扩大影响力。

  9、举办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9月底前完成)。

  10、做好舆情监测。县乡统计机构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安排人员做好人口普查期间舆情监测工作,发现舆情,及时进行处置应对(人口普查期间)。

  11、组织“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开展全县“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活动邀请有关领导出席,邀请主要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10月中旬)。

  12、组织中小学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向中小学生普及人口普查知识,使其了解普查、认识普查、支持普查,并通过他们将人口普查信息传递到每个家庭成员(10月底前完成)。

  13、播放公益广告和人口普查倒计时。从9月9日起在县广播电视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和倒计时宣传,提醒社会各界关注关心人口普查,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10月底前完成)。

  14、做好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多样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商业平台、户外LED屏、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在县城主要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主要交通路口等人员聚集较多的地方,设立人口普查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放置宣传展板,大屏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利用宣传车、群众文化演出团队到每个村组进行流动宣传;在乡镇街道政府、村委会广场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通告,发放宣传单,利用村村响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10月底前完成)。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1、及时报道人口普查登记活动情况。特别是在2020年11月1日入户登记首日,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县级政府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普查员、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情况;连续采访报道基层现场登记及专家现场观摩情况。

  2、宣传人口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县内各媒体上宣传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确保数据质量的好做法、好典型。

  3、组织好“人口普查我参与”随手拍大赛。组织各乡镇街道普查工作人员随时记录下普查工作的精彩镜头,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普查故事,分享普查工作场景等。

  4、开展“媒体基层行”活动。组织主要媒体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现场调查,对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进行现场采访,记录普查工作实景,对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配合发布***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全部数据,加强数据解读,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

  五、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实施原则。全县“七人普”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和协调,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秋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统筹推进。

各乡镇街道要统一部署,科学组织,有重点、按步骤、分阶段进行宣传动员。县委宣传部、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将以电话网络调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宣传动员工作和效果情况开展督查推进。

  (三)注重实效。

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宣传人口普查,确保宣传效果。

普查方案(篇7)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公安部治安局《关于印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则》、《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11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制定《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和县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2011年11月1日零时至2011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则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场、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计划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洗浴中心、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6)对于全户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临时外出的户,普查员要在户口整顿表和《户口姓名底册》上做备注,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人口普查小组,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这部分人员。

  3.普查员在入户时,要携带本普查小区的户口整顿表,摸清六种人口情况,核对并更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核对《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填写《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境外人员登记表》。对居民户口簿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告知群众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量以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等情况,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口情况登记表》。对没有门楼牌号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北京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

  4.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普查员在入户填写户口整顿表时,要同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过程就是普查员将本普查小区内所有普查对象的情况,真实、全面地记录在册的过程。《户主姓名底册》既是普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工具,同时也是抽取普查表长表调查户的抽样框和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指导工作、核查质量、验收数据的重要依据。《户主姓名底册》具体编制方法详见《细则》。

  普查员在入户时,还要告知住户11月1日—11月10日为普查登记时间。对登记期间住户有外出计划的,要做好记录,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三阶段:《户主姓名底册》核实与整改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阶段

  1)9月1日—9月10日,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结合户口整顿表和部门资料,对各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的汇总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要把问题解决在正式普查登记之前,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2)9月11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普查办对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分类汇总,于9月16日将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报到县普查办。其中,将开列到普查区的户口整顿统计表(电子版)于9月17日前报县普查办(户籍人口数据要与派出所9月15日下班时的派出所计算机系统数据一致)。

  3)10月10日—10月15日,县普查办和乡镇、街道普查办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采取多种方式,核实户口整顿结束时点8月31日以后的《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的变化情况,并据实更新。《普查小区图》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普查小区房屋的新建或拆迁情况;住户搬迁情况等。《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户人口迁入、迁出、出生、死亡等变动情况;本户户籍人口的户籍变动情况;本户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变动情况;本户归侨侨眷人员变动情况等。10月16日将核实后的《户主姓名底册》报县普查办。

  2.整改阶段(9月20日—12月31日)

  1)9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将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移交当地派出所。在移交当地派出所之前,复印一套完整的资料,以备普查登记时参考。派出所利用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对新登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和境外人员及出生未落、死亡未销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并录入相应人口数据库;对原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要补充、修改相应人口数据。对户口核对工作中发现的主要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及自然项目变更问题,派出所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变更和更正;对应落未落、应销未销等户口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简化手续尽快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注明原因暂不解决。12月31日前派出所完成数据维护工作,并将各种资料留存好以备检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1年9月1日—2011年1月31日)

  1.入户调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普查办要认真搞好自查,县普查办组织人员搞好检查,10月31日前,市人普办将进行质量抽查,确保各项数据准确详实。

  2.对户口整顿工作中需要维护的各类人口数据,各派出所要随维护随检查,保证数据质量。2011年1月31日前,县局将在派出所自查的基础上搞好检查验收,市局进行抽查,确保各类人口数据与实际人口相一致(验收方案另行下发)。

普查方案(篇8)

  乌当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文件

  乌人普组字﹝2010﹞7号

  乌当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国务院决定今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作为最基本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及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保证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顺利开展,现对全区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以依法普查为主线,紧紧围绕人口普查的概念、内容、意义、方法和成果进行宣传。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宣传,实现全区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普查;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兢兢业业,依法开展普查;

  广大普查对象解除顾虑、如实申报,主动配合普查,形成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有效机制和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

  全区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由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委宣传部和区新闻传媒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人普办及全区各单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宣传工作。区委宣传部和区新闻传媒中心要将人普宣传纳入2010年度宣传工作的整体计划,做出整体安排,向新闻单位部署人口普查各阶段的宣传任务。

  四、宣传工作安排 1、2010年1月-3月,区级建立宣传协调工作小组。2、2010年4月,与相关部门联合召开宣传工作会议,编写宣传提纲。3、2010年5月,相关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方面信息通过乌当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作好告知性宣传。4、2010年6月开始,乡(镇、街道)、村两级要利用政务公开栏开办人普宣传板报(每月1期)。5、2010年6月,区级印制宣传材料。6、2010年7月,区级准备宣传物品。7、2010年8月,区、乡(镇、街道)两级要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和宣传横幅,使社会各界知晓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对象范围和标准时点等。8、2010年9月,区、乡(镇、街道)围绕《全国人口普查条

  例》开展依法普查宣传。

  ①区级要采取在《新天通讯》、区政府门户网站及乌当电视台刊登、播放《乌当区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公告》;

  ②区级要在《新天通讯》、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人口普查专栏,对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条例相关内容作好宣传;

  ③区、乡(镇、街道)两级要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物品的方式,大力宣传普查对象如实申报资料的义务,普查人员对数据严格保密的义务等,为下步工作的开展作好铺垫。9、2010年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专项活动。

  ①做好大规模的集中宣传。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初步安排在10月份中旬的周末,由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统一集中在新天商业街、振华广场等人流集中地段举行,以悬挂人口普查宣传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人口普查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开展有奖问答、接受现场咨询、邀请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等形式,营造浓厚的人普气氛,并以此掀起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②各乡(镇、街道)要安排向每户家庭发放《告全区公民的一封公开信》。

  ③各乡(镇、街道)每天要出动宣传车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④各乡(镇、街道)、村要充分利用村级广播向辖区民众反复宣

  传。

  ⑤请区领导、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就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作动员电视讲话,于10月25日至31日在乌当电视台滚动播出。10、2010年11月开始,做好总结、宣传先进阶段的宣传工作。①各级普查办公室、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结合普查登记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宣传和普查登记紧密结合起来。

  ②区宣传部门及各级普查办要注意宣传人口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尤其是人民群众如实申报的典型事迹,要进行宣传报道。

  五、宣传方式

  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将阶段性的集中宣传和长期宣传活动相结合,将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

  (一)电视媒体宣传

  1、对召开人口普查重大会议进行宣传报道。

  2、对区领导视察普查现场进行媒体跟踪报道。

  3、重要事件随时以新闻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二)其他媒体宣传

  在《新天通讯》、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人口普查专栏,深入分析人口普查的背景、特点、意义、手段、成果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多角度开展对人口普查的深度报道。

  (三)社会宣传

  要灵活运用多种社会宣传形式。

  1、开展人普进校园、进企业活动,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企业的一封信》等广泛宣传人口普查。

  2、在普查区、普查小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口号。

  3、利用村级广播、宣传车、宣传栏等进行人口普查宣传。

  4、在人流集中地,如商场、宾馆、专业市场、广场、车站等,张贴人口普查公告与人口普查宣传画。

  5、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居住地、活动场所,发放一些实用性强的宣传用品与宣传小册子。

  6、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宣传。

  7、充分发挥普查“两员”、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在亲戚朋友和邻里乡亲之间当好宣传员和解释员。

  附件:乌当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宣传口号

  附件:

  乌当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口号

  1、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2、关心人口普查 就是关心我们自己的生活

  3、人口问题关系国计民生 人口普查需要你的支持

  4、普查人口的现在 计划美好的未来

  5、手牵手搞好人口普查 心连心建设美好中华

  6、摸清今天人口 创造明天幸福

  7、人口普查情系千万家 科学发展惠及你我他

  8、人口普查求真求实求发展 构建和谐利国利民利未来

  9、人口普查十年一度 科学发展心中有数

  10、人口普查 以人为本 以实为基

  11、齐心协力做好人口普查 同心同德服务科学发展

  12、每个公民都是人口普查一分子

  13、人口普查利国利民 全民参与有我有你

  14、参与人口普查 履行公民责任

  15、家事国事天下事 人口普查全民事

  16、普查时有你 普查后为你

  17、人口普查进万家 全面清点你我他

  18、人口普查始于一家一户 奉献社会源于一点一滴

  19、人口普查利万家 提供信息靠大家 20、人口普查个个参与 科学发展人人受益

  21、妈妈,别忘了告诉普查员:我也是人口普查的对象!

  22、用微笑支持人口普查 用行动参与人口普查

  23、人人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家家积极配合人口普查

  24、外出务工经商 勿忘如实申报人口

  25、人口包括你我他 普查准确靠大家

  26、五十六个民族 五十六枝花 人口普查靠大家

  27、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真实反映基本国情!

  28、认真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坚持依法开展人口普查!

  29、如实申报个人资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30、2010年11月1日零时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口普查 宣传工作 方案 乌当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2010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230份

普查方案(篇9)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定于20xx年开始实施。为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鹿峰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为:一是所有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是所有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是所有农业经营单位;四是所有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时间进度安排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从20xx年开始筹备,到20xx年结束,大约需要3年左右时间。普查的时点标准是20xx年12月31日,时期标准是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国家要求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20xx年四季度以前完成。主要工作包括:拟定工作规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布置普查任务、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是现场登记阶段。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5月为农业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阶段。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调查、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从现场调查结束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从数据处理结束后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四、普查方法和手段

  这次普查将全面启用新的调查技术手段,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运用入户访问登记、联网直报、遥感测量等手段进行普查。对普通农户、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时,使用PDA入户访问登记;对行政村和乡镇进行普查时,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对所有乡镇实行联网直报,并力争将行政村也纳入联网直报;对主要农作物稻谷、玉米的播种面积采用遥感信息技术,进行遥感测量。

  五、普查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发〔20xx〕34号文件规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支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情况。要通过悬挂横幅、粘贴标语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普查方案(篇1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xx]4号)精神,进一步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卫生实际,决定从xx年月至xx年月,在全县卫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职工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研究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措施,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实现隐患预防关口前移,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广泛普查的基础上,要结合火灾多发领域的实际,突出普查整治重点,努力实现整治目标。

  一是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抓好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的整治。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缺少或损坏的,要限期增设或修复;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影响人员疏散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对于经常发生习惯性违法行为的部位,要大力推广使用安全推闩、电子门禁系统等技防设施和张贴警示性提示性标牌。

  二是突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重点抓好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的排查整治。对应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缺少的,要限期增设、安装调试到位;损坏、拆除、停用的要维修、恢复,投入正常使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落实维保制度,自身无维护能力的要聘请专业的维保单位提供服务。通过普查整治,要使自动消防设施维保率达到90%,完好率达到80%以上。

  三是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药品储存单位。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药品要按规定储存,并有消防灭火设施。

  三、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用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月)

  为切实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以为组长,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月至xx年月)

  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是全面普查。各单位认真抓好本单位的隐患普查。普查中,各单位认真填写《消防安全自查情情况况登记表》(见附件一),于xx年月日前报我局。

  二是重点整治。在各单位普查的基础上,我局将结合整治重点,对普查中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重点复查,逐一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三是抽查验收。xx年月日前,我局对各单位的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组织验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达到整治目标的单位责成书面向我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并继续进行整治。

  (三)总结阶段(xx年月)

  普查整治结束后,各单位向我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情况。局里在对各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后,提出下一阶段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指导有关单位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认识普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迅速作出部署。

  (三)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各单位要针对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多发单位和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火灾预防关口前移。一是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发现公告机制。要巩固和完善火灾隐患举报热线、举报信箱。二是要完善重大火灾隐患领导挂牌督办机制。对普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落实隐隐患整改责任制和整改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建立火灾隐患等级管理机制。通过普查,按照火灾隐患的严重程度,对单位实施等级管理。四是要严格责任考核措施。我局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加以考核,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方案飞雪

普查方案(篇11)

  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省局研究开发了《省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以下简称“软件”),软件于20xx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按照市局部署,现将我县推广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税政股。

  主任:

  工作人员:

   (二)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税政股:负责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推广运行工作方案的制定、监督与落实;组织《省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操作规范》相关培训;收集、汇总、整理并组织协调解决或向市局上报推广运行期间涉及的业务问题。

  征管股:负责企业所得税软件执行中相应的工作及协调配合。

  信息中心:负责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安装运行维护;收集、汇总、整理并组织协调解决或向市局上报推广运行期间涉及的软件技术问题。

  征收分局、全职能分局:负责企业申报资料的受理及相关工作。

   软件主要功能和涉及的岗位

   (一)软件主要功能

  该“软件”以信息化管理手段为依托,以征收管理系统为基础、按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要求,从税基管理、审批(备案)管理、备查管理到企业所得税税源查询、报表查询和统计分析,实行无缝隙管理、全过程数据跟踪监控。

  1.规范了工作流程。程序明确,责任清晰,杜绝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现象发生。

  2.实现了数据信息共享。对所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各级税务机关均可根据需要随时查询,既可以按辖区、按时间、按行业、按纳税人,也可以组合查询;为征、管、查及决策分析提供了极大便利。

  3.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所有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管理、审批全部实现软件管理,各种涉税信息全部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减少了相互传递手续,也避免了以往的重复上报和重复统计,而且数据一致。数据信息一次采集,多次重复使用。

  4.提高了管理的实效性。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各种查询、统计、分析,对纳税人进行约谈或实地核查,提高单税种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软件功能涉及的岗位

  “软件”的功能和内容共涉及省、市、县、分局(所)税政、征管、管理等20多个岗位,共50个模块,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软件推广工作安排

   此次软件推广工作共分成三个阶段,每一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12月28日-12月31日)

   第二阶段:数据补录阶段(12月28日-20xx年1月10日)

  各单位需完成数据补录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20xx年度以来已审批的小型微利企业。

  2、20xx年度以来已审批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各项税收优惠和资产损失。

  3、福利费结转情况。

  4、职工教育经费结转情况。

  5、坏(呆)账准备金。

  6、创业投资抵扣额。

  7、广告费等。

  在数据补录阶段,新的减免及备案事项暂停审批。省局定于20xx年1月11日以后,将停止使用征管系统中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模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模块,所有的企业所得税文书使用新软件审批。

   第二阶段:正式运行阶段(20xx年1月11日以后)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分局务必按照推广工作方案安排的时间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将每一项具体工作逐一落实到人,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培训和上机演练,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及软件操作水平

  根据以往经验,新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很多属于操作人员对业务流程、软件结构及功能不熟悉、操作不熟练造成的问题,因此,要求各单位在上级统一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分岗位培训和在培训环境下的上机演练,保证各岗位人员在试运行前熟练掌握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业务流程、软件操作。

   (三)建立例会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

  为保证软件推广运行工作顺利完成,县局软件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归纳发现的问题和错误,推广好的经验,安排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推广运行任务。

  建立值班制度。各管理分局局长、征收分局局长在推广初期内要轮流值班,指导协调解决问题。

   (四)明确问题反馈渠道,及时解决应用问题

  遇到问题由基层岗位人员填写《推广运行发现问题列表》(见附件3),区分技术问题和业务问题分别上报县局税政股和信息中心,县局不能解决的分别上报市局税政二科和信息中心。

  地税厅企业税收软件普查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普查方案(篇12)

  公安部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公治[201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公安部决定,于2010年5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现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确保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公安部决定于2010年5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确保人口资料准确翔实,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自2010年5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为前期准备、入户核对、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根据本方案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以居(村)委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绘制辖区平面图。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核对,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公安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打印辖区全部实有人口基本资料供上门核对。印制有关表格和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

  (二)入户核对阶段(2010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工作人员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户重口、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户口待定人员、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0年8月1日至8月31日)。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应当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在8月31日前,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也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做好集中整顿后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改进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公安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的功能??顿工作总结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公一122表见附件1)报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9月30日前将户口整顿相关数据及人口资料清单(见附件2)抄报同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加强组织领导,公安部成立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公安机关也都要把户口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每项工作要求都能落到实处。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争取重视和支持,落实经费保障。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各级公安机关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在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参与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卫生、教育、司法、财政、发展改革、宣传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遇到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及时向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妥善加以解决。

  (三)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户口整顿工作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四)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作质量。户口整顿工作完成后,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户口整顿工作质量。

  附件

  1、《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人口资料清单(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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