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阅读“法院心得”您可能会对这个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为了可以把心中所想的表达出来,最好马上将其记录下来。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的写作能力得到了提升。或许本文会对你有所帮助希望你喜欢!
法院心得(篇1)
一、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判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1,每一种审判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通过审判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2,每一位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治理念。3,法治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判改革的成败。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广大-法官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二、严格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在办案过程中必须秉公办案,不屈从权势,不徇私情,严格执法。由于人民法院的裁判权事关生杀予夺,必须置于严密的内外部监督之下,秉公用之,谨慎用之。自己一定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尤其要注意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而牢记这一点,就可以有效抵御各种不正常的干扰,真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廉洁自律,不受各种利益的诱-惑,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裁判活动中讲究效率,尽量便民利民、努力消除各种不必要的延误。裁判客观真实,合情、合理、合法。对审理的案件,能够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裁决。结果的公正是裁判活动应有的要求,也是诉讼当事人的期望。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只有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要实现裁判公正必须做到:1、认定事实客观真实。事实客观真实,是裁判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事实失实,则无公正裁判可言。在认定事实时,一定要依据证据判断规则,结合具体案情,力争使裁判事实客观真实,要坚决杜绝主观臆断,虚构甚至歪曲事实的现象发生。2、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是裁判的依据,是判断是否公正的基本标准。一般来说,适用法律正确则裁判公正,适用法律错误,则裁判不公。适用法律正确,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都适用正确。3、自由裁量合情合理。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内,尽量做到合情、合理,绝不假借自由裁量权,进行不公正的裁判。
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在百姓的眼里,法官是国家和法律的化身,是社会正义和社会良知的象征。法官要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必须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的、司法技能娴熟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审判工作的规律性和特殊性,要求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必须具有独特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和丰富的经验,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知识背景和教育经历,接受统一的职业训练。
这样才能使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不出现偏差,才能保证司法公正。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可以逐步形成一个具有坚定的法治信仰、良好的专业训练、娴熟的司法技能、优秀的职业素养以及高尚的职业道德的整体,从而形成特有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这不仅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关系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自己必须加强修养,使自己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如果不加强自身修养,就不会成为一个合法的法官。
要达到这一目标,法官必须坚持学习科学理论,即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理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用辩正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观察事物、办理案件,正确、适当、合理地处理严格依法办案和“三个有利于”的关系,力求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实践证明,要做到这一点,法官只具有深厚的法律修养、司法技能和良好的品行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三是法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这里所说的品行,不是特指法官职业道德,而是指法官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个人品质和道德操守。法官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作一名好的公民。实践证明,一名好公民,不一定可以成为一名法官;但一名法官必须是一名好公民。法官只有在日常生活和处理个人事务以及社会关系中,模范地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才能得到公众的尊敬,才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进而树立法官的个人魅力和权威,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只有全面提高了自己素质,才能唤起人们的高度尊重,才能赢得更高的社会公信力,才能真正树立司法权威,也才能使“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真正得以实现。
法院心得(篇2)
年底了,眨眼间离开大学已经半年。我是幸运的,在被誉为当今第二大考的公务员考试中被录龋如今来到乐安县人民法院工作已经近半年,从刚进来时的茫然无序,到现在对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工作渐渐熟悉;从大学生活的无规律性,到现在机关单位的按部就班。曾以为自己会难以适应,也曾以为四年所学法学知识会让自己在法院中表现良好。然而事实却让我几分欢喜几分忧,喜得是自己很容易的适应了上班的生活,忧的是如今才明白“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真谛。
大学时代是最充满理想的时候,却也是最不切实际的时候。迈入法院的门槛时,以为自己的学生时代最终修成正果,完成了中国人数百年来的“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伟大理想,可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直到切实的接触了审判工作后方知自己的无知,才发现四年学的东西无法跟现实工作联系起来。此时只不过是作为一个书记员而已,如此尚有许多不足,若是真正的作为审判人员开展工作,自己欠缺的不只是经验,更有丰富的知识。幸好,亡羊补牢,犹时未晚。“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永远都不过时。
这半年中,领导对我们外地考到本地的公务员关怀备至,关心到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庭长更是手把手的教我该如何开展工作。细微之中见真情,这些生活细节时常令我心中泛起阵阵感动与温暖。虽然我们庭长是严厉的,但是他严厉的面容下面对我的关切之情却也是显而易见的。感动之余,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学习,绝不能辜负领导与家人对自己的期望,绝不能让自己十几年的寒窗苦读成为无用功。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深深明白这点后,发现自己应学的远远多于自己所学的。那么接下来的我,或者是与我类似的我们都应该在生活与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勤奋不辍,为能真正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而更加努力!
法院心得(篇3)
关于两地法院实习心得体会
顺利毕业并回单位报到已近一个月了。回想将近半年的实习生活,学习了很多,经历了很多,笔者感慨良多。
实习生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7年10月份到2018年1月份回到委培单位XX某县法院实习,第二阶段从2018年2月到5月由学校安排到XX市某区法院实习。两个实习单位,各有特点,一个是中部地区的基层小法院,一个是全国知名的基层法院,两地法院在管理方式、审判方法、为人处世均完全不同。
笔者结合亲身经历,谈谈自己的一些实习心得体会:
第一,某县地处XX省中部偏东,全县人口26万。XX某区是副省级市辖区,1990年以后,该区成为XX经济的引擎,亦被誉为中国三个增长极之一,地区面貌日新月异,人口419.05万(2009年)。两地的经济差异是显而易见的,一个是欠发达的革命老区,一个是中国经济的风向标。两地经济的差异决定了在两地办案人员的工作量、办案方式存在差异。
两地经济的差异直接就决定了两地法院受案量的不同:XX某区法院一年的立案数接近9万件(2017年数据),执行案件收案数也近2万件(2017年数据)。黎川县法院2017年新收案件为661件,执行案件为239件,总共受理案件为900件。从案件的数量来说,XX法院的案件数量巨大,XX某县法院的受理案件数相对较少。从表面的数据来看似乎黎川县法院的工作似乎相对更加轻松,但是,从人员配置,办案人数、办案方式上来说,笔者认为XX某区法院更加迅捷、分工更加精细,XX某县法院工作量更加繁重和复杂。
XX某区法院现有28个部门,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民六庭、行政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13个审判业务庭,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行政装备处、研究室、法警支队、审判管理办公室7个综合部门,陆家嘴法庭、川沙法庭、六里法庭、金桥法庭、外高桥法庭、周浦法庭、临港新城法庭、惠南法庭8个派出法庭。全院编制人数为761名,现实有在编人员622人,非编辅助文员130名。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在编人员的比例为95.18%,硕士以上学历203名,硕士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全市基层法院最高。
由于笔者均是在XX某区法院的执行局和XX某县法院的执行局实习,所以就两地法院的执行局的不同做些比较:XX某区法院执行局总共有144人,分为14个执行小组,分别有综合办公室组、装订组、执行一组、执行二组等等,每个执行法官配备一台电脑,一个办公室有两至三台打印机(八人间大办公室);XX某县法院执行局分为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综合室,全局共八人,其中执行法官四名,书记员三名,司机一名。
XX某区法院执行局虽然案件较多,但办案流程具体化,分工明确,结案速度快。笔者分析认为其结案速度快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分工明确。在执行局,有专门的装订组,有专门的装订工具,这样就为执行法官和书记员省下大量的时间和经历去处理案件。同时,装订组装订案卷更加规范,美观。而在XX某县法院办案人员较少,书记员除了辅助执行法官做文书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大量的装订文书工作。而且装订工具较为简单,只有夹子、钻子、咫尺、装订绳等简易工具,案卷较薄时还好应付,如果案卷较厚时那么难免装订不齐,影响美观。其次,人员的差距。XX某区法院执行局每2名左右执行法官配备一名书记员,而XX某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较少,只在近几年才招录了两名书记员。执行法官工作量大,往往出去执行时要从其他业务庭借调书记员或者法官才能正常工作。执行法官不仅要分析案情,还要整理案卷,一个人不仅要做法官的事,同时还要兼做书记员的`工作。当然,这种现象在近几年有所缓解。最后,XX某区法院执行局受理的案件,大部分当事人都有聘请律师,执行法官大多可以直接与律师打交道,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案件,不需要过多做解释说明工作,笔者认为这直接决定了办案的效率;而XX某县法院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基本上不聘请律师,执行法官在办理案件时,不能机械地按照法律办事,要做大量的普法工作,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程序,而且当事人居住在乡村,地方交通不方便,往往一个简单的案件花费光是送达就要花上一整天的时间,严重制约了办案效率。
第二,XX某县是红军县,是国民革命战争的根据地中心,党和政府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发生纠纷时,一般会有当事人之间相互熟悉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失败多先有当地乡政府或者村委会、居委会从中调解,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诉诸于法院。XX某区经济发达,流动人口居多,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多为了节约成文,更倾向于直接诉诸于法院。这也是两地法院受理数量差异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XX某县是中部地区的基层法院,相对地理位置相对偏僻,XX某区地处黄河三角洲地带,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达。两地经济和地理位置的差异,就决定了两地法院引进人才的方式和培养方式的不同。
笔者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实习的两个月,感觉最深的就是浦东法院的人员充足,年龄结构分配合理。而相比,黎川县法院基本上可以说是从60后直接过渡到80后,中间的70后只有寥寥几人,在干警年龄上出现了断层。
笔者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是因为经济上的差异,XX某区法院的工资待遇高,不是其他法院的能比拟的,知识产权法中有一句名言“为天才之火添上利益之油”,知识产权法通过保护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激励整个社会的创新创造,继而推动经济、社会进步,这句话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知识的价值有时是需要用金钱价值来对比的。所以,人才的流向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倾斜。
但是,在XX某县法院也拥有XX某区法院无可比拟的人文优势:该县法院专门设置了单独的阅览室,有各种法学杂志《法学》、《人民司法》等等,工作之余,法院干警可以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学习。而XX某区法院虽然也有部分书籍,但书籍都是杂乱无章地摆在书柜中,无人问经,实在是一种浪费。此外,XX某县法院里还专门配备了电脑室,以便查阅资料,分享最新学术成果。
以上是笔者对两地法院实习期间的一些个人心得。
同时,这两次不同地区的实习经历也让我对下一届政法干警的实习工作安排提一点自己的意见。
第一,实习时间的安排。由于XX高校大学生暑期去法院实习的较多,与政法干警班实习时间正好重叠在一起,导致法院接收实习生过多,安排工作不便,经常一个办公室有几个实习生。这样容易导致人员的浪费,同时,也增加了带教老师的工作量。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将在XX实习的时间提前一个月,以避免冲突。
第二,实习的目标不明确。作为定向培养的干警,在XX法院实习不仅是我们的学业,同时也是我们的工作,所以我们的实习应该更加具有针对性,例如学习法律文书写作、参与案件研讨。校方与法院系统沟通不畅,导致实习效果不甚理想。带教老师并不知道我们政法干警定向生的来历与政治任务,所以往往安排的都是装订案卷、打印材料等程序上的事情。同时,这些事情在原单位实习时,大部分同学已经能够熟练掌握。所以,笔者认为将来的政法干警实习生的工作应该多安排在业务部门,更加具有专业性。
第三,带教老师不明确。在实习过程中,政治部与各庭沟通不畅,所以部分同学在实习过程中,并未明确安排带教老师,导致带教老师不明确,或者带教老师积极性不高。所以,笔者认为,在以后的定向政法干警实习工作中,应该明确带教老师。
为了以后政法干警定向培养的工作能更加顺利地进行,笔者对这将近半年的实习工作和经历做了一个简短的总结,希望对以后的工作有所借鉴。
法院心得(篇4)
法院实习总结
暑假伊始,在学校和**法院的安排下,我来到法院第一民事法庭担任研究生法官助理,开始了我的专业实践。
初到法院,心情很激动,普通老百姓眼里,法官对生命、自由、财产享有决定权,而我现在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很是兴奋也很紧张。办公室人手比较紧张,所以进去之后什么事情都干,文书送达、卷宗整理、网络办案、调查取证、文书写作、会见当事人等等,忙得不可开交,每件事都不是很累很复杂,但是每件事都不能出错。渐渐地,在老师们的耐心教导下,加上自己认真的学习,慢慢的法院办案的程序都已经初步了解了,开始觉得工作起来得心应手了。
紧张、兴奋的情绪不再被枯燥、机械化的操作所取代。
终于有了机会参与实体方面的工作——“断案”,随着人手的增加,空闲的时候我也会跟着法官去**,学习庭审程序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学习法官审案的技巧,如何在繁杂的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中间,还原案件的真相,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并就此运用法律辨明是非、判定胜负。
实习行将结束,感觉自己终于切身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距,书本上的知识只是基础和前提,但并不是万能的,只有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实践中,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法律专业更是如此。法条永远是死的,案件却是五花八门的;法条是不确定的,审理案件却要求明白无误。这当中就需要有扎实的理**底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只有如此才能辨别真假、明察秋毫,作出合法又合情的判决,真正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法院心得(篇5)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区人民法院古驿法庭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特别是要感谢涂法官对我孜孜不倦的教导。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获得了实际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四年来本科阶段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案件事实,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全程参与了案件自立案至审理终结的过程,并对部分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也独立完成了几份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民事第一审审判程序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习结束,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也感觉自己逐渐成熟起来了,开始真正的像个法律人那样去思考实际问题。
一般像我所在的`法庭之类的派出人民法庭,处理的都是一些农民的、农村的芝麻小事,它们的受案范围一般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和经济案件,并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应的管辖原则,应归派出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这些案件主要为离婚案件、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简单的经济合同案件等。以下是我实习的主要内容和深切体会:
由于大多数农民都不懂法,而且我所在的小镇上根本就没有可以进行法律咨询的法律服务机构,仅有的乡镇司法所也鲜有农民知道。因此在打官司前,许多农民都会到法庭咨询有关法律事宜,法官只会告诉他们基本的步骤,应该先写诉讼状,然后来立案,立案受理后,会对受理的案件进行排期,将在十天之内通知何时开庭等等一些基本的程序。而其他的法官就不会告知了,因为毕竟法院并不是提高咨询的法律服务机构,而是一个维护公正和正义的审判机构。
因为以前就是在洪山法院立案庭实习的,所以对整个立案程序还是比较熟悉的,原来立案就是当事人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收下以后排期开庭就可以了。可是在这里来立案的当事人大多是根本不懂法律的农民,所以审查提交的资料是否合乎立案条件就很重要,否则将会在后来的法庭审理中增加司法成本。
对法官的办案工作进行协助,主要就是帮助书记员打印文稿、通知当事人领取各类诉讼文书或给当事人送达文书等。这要求我必须一丝不苟,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培养了我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认真对待每个工作细节的态度。
由于法庭的人手不足,才使我有机会承担书记员的职责,做了几个案件的庭审记录之后。使我的概括能力和取舍判断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庭审的过程中,我一方面要概括当事人和审判员的当庭对话,另一方面还要跟上法官的思路去思考,做出自己的判定,着实体验到了做一个书记员的不容易。
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我常常主动向一些法官询问是否能够帮上忙,所以也得到一些机会来写法律文书。学写各式各样的法律文书让我从形式上到实体上学习到了写作法律文书的各个细节,同时也让我更深切地了解到庭审笔录的重要性。
审结归档的案件,主要是给案卷依目录的顺序排好顺序,打好页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就是一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而且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边整理边看,我发现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
法院心得(篇6)
在集团纪委的统一部署下,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财务、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蜀山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失去自由的日子》、听取了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并参观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这些犯罪人员,他们许多都是国家干部,都曾经身居高位,曾有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曾经为国家做出过突出的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却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迈出了罪恶的一步,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他们辜负了领导和同事的信任,也让自己陷入了心灵的泥淖。他们因为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而要面对漫长的刑期。高墙隔开的是自由,是一片美丽的蓝天;电网拦住的是一颗颗已经失去自由的心,是被禁锢的身体,使自己真切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一幕幕、一出出,触目惊心;一声声、一句句,发人深思,受益非浅。
在活动中,两名职务类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者用他们的忏悔,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党员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究其原因,主要是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其次是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给他们造成了可乘之机。那些腐败分子也做出过贡献,随着地位逐步的升迁,权利的逐步扩大,逐渐淡漠了自己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的诱惑下,步入了罪恶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从中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只有不断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各种诱惑,才能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保持警省、保持冷静、保持操守,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时处处要用党纪国法约束警示自己,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警醒意识,准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价值观上,我们也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时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办事,既要讲贡献,也要讲回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不断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时时刻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要以案为鉴。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从中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四是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公司领导班子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方面,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对以权谋私的违纪现象决不姑息迁就,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源头治腐力度,重视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继续开展廉内助活动,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网络的作用,努力使每个干部都成为清正廉洁的模范。
五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力量、集体智慧,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和专项物资采购等方面,始终坚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全部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阳光作业,透明操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观念,坚持用好的作风、好的制度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在用人上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进选用干部良好机制的形成,真正选用政治可靠、清正廉洁、有本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人。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们将不断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为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而奋斗。
法院心得(篇7)
20xx年5月9日,本人有幸以青年法官的身份参加了市中院举办的全市法院青年法官座谈会并在会上作简短发言。虽然座谈会结束了,但现在回想起来,那情那景仍历历在目:中院肖院长、何副院长、肖主任等领导出席,会议布局呈“回”字形,发言人席位正对着中院领导席位,席位之间不过3、4米距离,这令我感到很亲切,毫无距离感。会上,大家针对座谈会主题,各抒己见,肖院长等中院领导不时对相关话题作出回应。现本人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谈谈参加座谈会的心得体会。我于20xx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某县法院,先后任职于办公室、民二庭、执行局,20xx年在审监庭、20xx年在某乡镇派出法庭分别工作了三个月,20xx年被抽调到县“三打”办工作了一年时间。本人于20xx年3月份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我的感受是,参加工作两年多就被任命为法官,可以执法办案,这是院党组对我的充分肯定,是对法院年青干警的关心,更是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青年法官,我定当不负各级领导重望,多学习,多请教,多总结,争取尽快成长为熟悉各项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能独当一面的法律人。
肖院长在座谈会上指出,“在法院工作,不能想着发财”。这话我完全赞同。法院干警(法官)的职业选择,决定了他必须追求精神的高贵,而不能利用权力追求物质的富足,企图升。
法院心得(篇8)
想象中的法院是异常威严肃穆的,那里是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化解冲突的地方,那里是法制社会的一个微型缩影。
2010年4月14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来了一群“不速之客”,他们来自洛阳师院政法学院09级法学班。我是其中一员。由于专业原因,我们在翟老师的安排下,得以有一次和人民法院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通常我们只修理论课和相应的实践课
由于现实的相对缺乏,对这起民事纠纷案件的审计正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论联系实际、应用学习的难得机会。我们乘兴而来,自当倍加珍惜。
这次我们在听一个由债务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该案分本诉和反诉两部分。本诉中,原告王某因被告李某欠其款项,并经自己多次催促未履行偿还义务,被告严某为履行其担保义务而将二人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
反诉中,李某、严某因不服王某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而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王某的反诉。此案中,原告即被告,被告亦原告,可谓是别样诉讼。2010年4月14日上午9时,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起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审理,我们有幸得以旁听此案二审的审理过程。
想象中**的肃穆氛围亦经不起现实上午考验……偌大的法庭上,只端坐着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双方辩护律师各自入座,旁听者只有我们这群“不速之客”。此外,在激烈的辩论之前,这只会留下淡淡的寒意和沉默。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了。
因此,固定的诉讼程序开始了另一段旅程。
从双方辩护律师了解到,原告王某系洛阳市新安县农民,被告李某、严某系郑州市新密县人。这三个人不仅是商业伙伴,而且是多年的深厚友谊。纵然如此,他们还是走到了对薄公堂这一步。
此案的案情大致如下:2008年元月5日前,李某在担保人严某的帮助下先后从王某这里借去数百万元(具体数目因时间原因已忘)。在2008年9月15日前,被告李某先后共支付原告王某本息共计840余万元,并在双方约定下不再追究此前往来的所有债务关系。
但是,此后因李某对严某煤矿控股情况的转让与被迫收回缺少资金在严某的担保下又分两次(一次300万元,一次340余万元)共向王某借取640余万元。在本案**以前,王某曾多次催促李某偿还债务,但是李某在只履行部分偿还义务后不再继续偿还其所欠王某之款,由此引起了本起诉讼案件。这样,双方就640万元的债务纠纷在法庭辩论中脸红了。
通过这些曲折,我认为他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很难有好的机会,甚至成为敌人。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双方当事人均为出庭,整个审理过程只有双方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地争辩。纵观整个审理过程,我发现其程序和所上学期所参加的辩论赛程序颇为相似,可能案件的审理和辩论赛本是一家,只是所具有的效力不一样而已。前者具有神圣的法律效力,后者只是一场争论。
对我来说,了解整个过程会有所帮助。在双方提问,攻辩过程中,双方均向法庭提供了各种有利于己方的证据,并针锋相对地激烈争论。在尔后的法庭提问环节,双方亦是据己方观点小心应对。
但在整个辩论过程中,不论是语言表达能力,还是逻辑思维能力,被告辩护律师要明显逊于原告辩护律师,而且在双方辩护律师1:2对比的情况下,案件审理的发展却向有利于原告的方向发展。从原告辩护律师的身上,我感到了一名律师所应具有的素养与能力要求之高,而作为未来法律人或具有法律素养的所谓的知识分子,我们其中又能有几个能成为像他一样抑或超越他的律师呢?
我不知道,也不敢去想……但事在人为,我想付出努力者终会有其应得之报,即使是稍有遗憾,也是一种美好。
这个案子的审理有一个有趣的细节。原告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供了一份包含有五张借条和一张欠条的证据,而对于这其中唯一的一张欠条,被告辩护律师却紧抓不放,大作文章。他认为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是两个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感念体,而且他的大部分辩论也是围绕着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效力问题展开的。
对于此,王某的辩护律师以其玩弄文字游戏为由多次打消这个不是焦点的焦点的争论。不管是借条还是欠条,我想起在法律上的效力应该是等价的,二者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差别。在返校的车程中,我们当中一员也向翟老师提出了同样的疑惑,翟老师的回答是肯定的。
这就更有趣了,作为一个成熟的律师,李某的辩护律师对于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效力问题应该是很清楚的,但不知他为何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且一味坚持。他,到底为何这样做呢?是一时疏忽,还是别有用意?
我们不得而知……
两个多小时的审判在多数人的沉默和少数人的激烈辩论中悄然结束。最后,法庭本着协调矛盾,化解争端,维护和谐的初衷力劝双方协商和解,握手言和。我们的旁听也就此到了头。
现在试镜结束了,我们还有更多的思考
蓝河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