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总结了2010年国家《申论》备考的热点问题要点提示。
一、科学发展观
(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
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
(二)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1.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
2.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唯物辩证法
(三)科学发展观的现实依据
1.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主要是两极分化:
2.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
3.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4.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矛盾加剧:
5.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经济整体素质不高和竞争能力不强。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处理好“七个关系”
1.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2.要处理好城乡发展地区发展的关系;
3.要处理好不同利益整体的关系;
4.要处理好经济增长同资源环境的关系;
5.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6.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同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7.要处理好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
(五)要落实科学发展观面临的障碍和应对策略
从实践来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面临的一些障碍,大都与制度,体制和机制的不完善有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关键的一点是要完善制度,体制和机制,这就要求我们:
1.坚持改革,进一步推进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
2.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一五”规划的部署,着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深化价格体制和财税金融投资体制等改革。
3.摸索建立科学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全面宏观的衡量经济社会所得的成果和付出的代价。
4.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群众生活的改善程度等内容,纳入考核评价标准之中。
5.完善监督体系,特别是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6.满腔热情的关注基层和群众的创造性实践。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1.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1.民主法制: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方略得到确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2.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3.诚信互爱:就是全社会互相帮助,诚实首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4.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5.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二)构造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确实尊重和保障;
2.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满足的生活;
3.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4.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较大提高;
5.全民族的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
6.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
7.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
8.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
1.必须坚持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2.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3.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5.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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