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第十五章

2012-10-20 20:41:19 公务员资讯
文章为连载文章,想查看全部文章,欢迎登录出国留学网公务员频道(m.liuxue86.com/gongwuyuan/zixun),点击进入。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一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提出申诉、控告,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本文章为连载文章,想查看全部文章,欢迎登录出国留学网公务员频道(m.liuxue86.com/gongwuyuan/zixun),点击进入。 

公务员报考指南 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务员报名入口 行测专题 申论专题
分享

热门关注

考公务员申论有哪些答题技巧

考公务员申论答题技巧

公务员有什么面试技巧

公务员面试

公务员有什么笔试考试科目

公务员笔试考试

公务员专业有什么考试内容

公务员专业考试

公务员有哪些面试注意事项

公务员面试

考公务员年龄限制 公务员考试科目

考公务员年龄限制

公务员考试难吗 什么是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难吗

考公务员难还是考研难 什么是公务员

什么是公务员

专科可以考公务员吗 考公务员难不难

专科考公务员

公务员调剂机会大不大 关于公务员调剂

公务员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