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高考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考试时间通知
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以下简称“高测”)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其毕业学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学历进行认定并加盖公章。未经同等学力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报考。
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备报名资格的比赛范围经由相关部门认定,现予公布,请各地在此范围内予以审定(见附件1)。
二、报名审查程序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一)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资格审查。符合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须提供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和比赛所有材料(竞赛秩序册及比赛成绩册)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应上交颁发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参考样式见附件2),于2012年12月26日之前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领取并填写《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此表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打印一式两份,经严格审核之后毕业学校及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2012年12月28日之前将本地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全部报考材料送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省教育考试院复审。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于2013年1月7—8日(武汉市以外的各市、州、林区)、9—10日(武汉市)将审核合格考生报考材料、合格考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5)及考生报名信息盘(含考生报名信息Dbf表和合格考生信息汇总表Excel版),上交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高考办组织专人对各地上报的高水平运动员证件资料严格按程序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同意参加“高测”。2013年1月下旬高考办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四)由高校单独考试选拔的、获得一级运动员等级(含)以上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湖北省户籍或普通中学学籍),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不用参加我省组织的“高测”,只须持运动会比赛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原始证件和所在单位(学校)介绍信,直接到有关高校登记报名,由高校审核其资格后,将其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审核签字,合格者由高校组织到其所在辖区的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由辖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采集考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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