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淮南市山南新区管委会事业单位招聘8人

2013-01-27 17:34:49 公务员资讯

   2013淮南市山南新区管委会事业单位招聘8人

  为加快山南新区发展,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淮南市山南新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淮南市山南新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8人。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

  (四)年龄30周岁以下;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月28-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大厅。

  (三)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表→自我确认。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证明材料等,以上证件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山南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笔试采取书面作答方式,以所报考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山南新区管委会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证明材料等,以上证件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南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山南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八、签约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由山南新区管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监督

  成立由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山南新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室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554-6678153(淮南市人社局)

  0554-6629811(淮南市山南新区管委会)。

  十、相关事宜

  本《公告》招聘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专业和学历要求由淮南市山南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咨询电话:0554-6664251(淮南市人社局)

  0554-6629786(淮南市山南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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