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参保失业员工停领失业保险金受理流程】
事项内容:对符合停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核准,停发失业保险金。
事项类别: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
条 件:
失业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领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达到规定次数的;
6.失业人员死亡的。
数量方式:失业员工本人申请,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相关停领的证明材料(包括入伍通知书、出国定居等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受理机关:
福田分局失业保险科: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电话:(0755)82978771
罗湖分局失业保险科: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电话:(0755)82291646
南山分局失业保险科: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电话:(0755)26079166
盐田分局失业保险科: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4楼;电话:(0755)25359485
光明分局失业保险科: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电话:(0755)27403359
坪山分局失业保险科:坪山新区坑梓人民中路23号;电话:(0755)84136827
宝安分局失业保险科:深圳市宝安2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楼(区武装部旁);电话:(0755)27881426
龙岗分局失业保险科: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电话:(0755)28921983
龙华分局失业保险科: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碧澜路大布巷路口(原泗黎路大布巷路口);电话:(0755)28017152
大鹏分局失业保险科:深圳市葵涌街道办事处葵新北路86号,电话:84206962。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深圳市停发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申请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决定机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级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12333
事项程序:
1.失业人员到就原申领失业金的社保窗口申请办理。
2.窗口工作人员核准并开具《深圳市停发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备注:业务流程图见附件
时 限:即来即办。
法律效力:经社保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救济权利:
申请人对深圳市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