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个人参保怎么缴费?
事项名称:个人缴费人员参保缴费 | |
子项名称 | 无 |
申请人 | 个人 |
实施主体 | 区县社保分中心 |
管理权限 | 市社保中心权限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申请条件 | 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 |
办理流程 | 第一步:个人提出申请(《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单》、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登记簿、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证明) 第二步:分中心受理申报核定 第三步:个人持缴费通知单按照约定的方式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