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栏目,提供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2019高考政治知识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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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高考政治知识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考点一: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最高地位,其它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考点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考点三:了解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产生方式有两种: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人民代表的义务: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和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的职责: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等。提案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各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方案;质询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短答复。

  考点四: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二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三是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实行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特点。

  考点五:理解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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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一卷司法考试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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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一卷司法考试宪法,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年国家一卷司法考试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下)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我国政体属于共和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非公民,人民是一种集体概念);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出选择题,一般会设干扰项,如: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出多项选择题

  还有一个知识点就是人大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三个事务,即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例1】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A.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B.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C.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和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D.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实行集体负责制

  【答案】ABC

  【例2】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下列哪些选项是关于多党合作制度的正确表述?

  A.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基本活动准则

  B.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C.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D.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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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宪法重难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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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创建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民主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其它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以下环节构成:

  (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人民作为整体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要使人民能够统一意志,行使权力,必须实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在我国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二)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权力的集体所有者,并不都去直接行使权力,为此必须选举代表,由他们代表人民,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

  (三)其它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

  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产生其它的国家机关,行使部分国家权力,如经宪法授权的行政权、司法权等。而这些机关都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受他的监督,并向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四)人大常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设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常设委员会对产生它的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选民选举产生,因此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现这种民主的形式:

  ①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都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产生的。

  ②从人民代表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③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法律||教育网任来说,它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直接反映着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最能体现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国家的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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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创建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民主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其它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以下环节构成:

  (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人民作法律||教育网为整体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要使人民能够统一意志,行使权力,必须实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在我国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二)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权力的集体所有者,并不都去直接行使权力,为此必须选举代表,由他们代表人民,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

  (三)其它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

  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产生其它的国家机关,行使部分国家权力,如经宪法授权的行政权、司法权等。而这些机关都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受他的监督,并向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四)人大常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设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常设委员会对产生它的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选民选举产生,因此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现这种民主的形式:

  ①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律||教育网都是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都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产生的。

  ②从人民代表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③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法律||教育网任来说,它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直接反映着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最能体现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国家的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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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创建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民主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其它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以下环节构成:

  (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人民作为整体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要使人民能够统一意志,行使权力,必须实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在我国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二)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权力的集体所有者,并不都去直接行使权力,为此必须选举代表,由他们代表人民,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

  (三)其它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

  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产生其它的国家机关,行使部分国家权力,如经宪法授权的行政权、司法权等。而这些机关都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受他的监督,并向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四)人大常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设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常设委员会对产生它的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选民选举产生,因此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现这种民主的形式:

  ①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都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产生的。

  ②从人民代表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③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说,它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直接反映着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最能体现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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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宪法学重难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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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

  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组织国家机关以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形式,是形成和表现国家意志的方式。由于各国具体历史条件的差异,不同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各不相同。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在资本主义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可分为二元君主立宪制、议会君主立宪制、总统制、议会共和制、委员会制和半总统半议会制等。

  1.二元君主立宪制是一种以君主为核心、由君主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主要特征是,虽然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这种限制的力量非常弱小,君主仍然掌握着极大的权力。例如,议会中的部分议员由君主任命,议会制定的法律须经君主同意才能生效,内阁只是君主的咨询机构并对君主负责等。在现代国家中,只有约旦、沙特阿拉伯等极少数国家实行这类政权组织形式。

  2.议会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征在于,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严格限制。君主行使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或者礼仪性的职权,君主对议会、内阁、法院都没有实际控制能力。现代国家中的英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和日本等国家建立的就是这类政权组织形式。

  3.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是国家设有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议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国家。

  4.议会共和制的主要特征在于: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由获得议会下院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议会与政府相互渗透,政府成员一般由议员兼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意大利是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

  5.委员会制的主要特征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为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众议院选举产生,总统(行政首长)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不得连任;众议院不能对委员会提出不信任案,委员会也无权解散议会。瑞士是典型的委员会制国家。

  6.半总统半议会制的主要特征在于: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免总理、主持内阁会议、颁布法律、统帅武装部队等大权;总理是政府首脑,对议会就政府的施政纲领或政府的总政策承担责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或不同意政府的施政纲领和总政策,迫使总理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1958年后的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

  (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人民代表制。这种单一化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决定的。人民代表制的主要特征在于,由选民选举代表组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然而,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传统、现实状况、民族因素等方面的差异,却决定了人民代表制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并不相同。比如在名称上,有的称苏维埃,有的称议会,有的称人民代表会议,有的称人民代表大会;在组织结构上,有的采一院制,有的采两院制;在常设机构的职权上,有的没有立法权,有的可以行使部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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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宪法》讲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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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创建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民主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其它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以下环节构成:
  (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人民作为整体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要使人民能够统一意志,行使权力,必须实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在我国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二)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权力的集体所有者,并不都去直接行使权力,为此必须选举代表,由他们代表人民,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
  (三)其它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

  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产生其它的国家机关,行使部分国家权力,如经宪法授权的行政权、司法权等。而这些机关都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受他的监督,并向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四)人大常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设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常设委员会对产生它的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选民选举产生,因此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现这种民主的形式:
  ①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都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产生的。
  ②从人民代表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③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说,它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直接反映着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最能体现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国家的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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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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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宪法学章节知识点讲义: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地体现了我国的阶级本质,是国家机构得以建立、健全和国家政治生活得以全面开展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核心,全面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具体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1)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又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举产生的。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虽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有选民直接选举和选举单位间接选举的差别,但所有的人大代表都是根据人民的意志选举产生。

  (2)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的一切重大事务享有最高决定权:它有权修改宪法,制定法律;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有权选举和决定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并且监督这些机关的工作,使之遵循人民的意志。总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广泛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决定本地区的重大事务,有权组织本地区的其他国家机关并监督它们的工作。由此可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代表人民全权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3)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说,它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各级人大代表在整个任期之内和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始终要同选民和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等。因此,在我国,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形式多种多样,但在这诸种民主形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基本的。具体而言:

  (1)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是人民当家做主,这种民主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实现。由于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自人民,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基本形式。

  (2)在各种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居于最重要的地位。在所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中,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外,其他一切形式都存在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表现在实现民主的主体方面,或者在实现民主的范围和效能方面。就享受民主的主体来说,其他民主形式通常以某一部分人为限。就享受民主的范围来说,其他民主形式通常局限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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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考政治知识点总结: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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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高考政治知识点总结: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

  广大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民代表,由它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人大部分职权。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①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国家立法权。宪法、刑法、民法及一切法律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审议并通过,才能生效。

  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订地方性法规。

  ②决定权: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如: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发展规划等。

  ③任免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的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如选举国家主席,任免检察长,法院的院长等。对任职期期间有特殊情况的进行罢免。

  ④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的权力。人大对政府干部有权进行监督。

  2、肩负人民的重任

  (1)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我国各级人民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五年。

  (2)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①人大代表的权利:

  A.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B.人大代表的权利主要是:

  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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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弊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弊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弊端,欢迎参考。

  (一)人大制度在发扬民主方面还有待加强。

  人大是人民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主要渠道,人大发扬民主越广,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度越高。人大代表就是联系人大与人民的重要枢纽,人大在发挥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发挥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上同法律的规定有差距,同人大的工作要求有差距,同代表自身的要求有差距。现阶段代表还缺少切实深入地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有效渠道,代表与选民和选举单位的联系还缺少制度保证和内在动力,代表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督促政府解决群众困难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代表的作用不能真正发挥出来,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方面的工作就无法推进。

  (二)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利的法律效力难以确定。

  例如在常委会不生产书面的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委员发表意见其法律效力如何。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结论是否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是否必须作为司法判决或者行政决定的依据,是否存在着取代行政决定和司法判决的可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通过“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其生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这些问题在现行法律中都无法找到答案。究其原因,这些有关人大工作的法律都是在早期制定的,当时只是对人大的地位、性质、享有的权力、内部的机构设置作了制度性、框架性的安排,并不涉及具体的运作程序。并且当时人大工作还没有具体展开,实践也没有提出具体的需要解答的问题,因此法律规定的原则性是有其历史原因的。

  随着人大工作领域的逐步拓展,人大工作实践的日益丰富,缺乏行使权利的具体的法律规范给人大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首先,宪法赋予人大的许多权力因为没有法律具体规定而无法操作,并且人大行使的权力涉及太多的非法律因素,因此造成现在人大“作为不多”或者“作为有限”的局面。其次,就行使同一项权力,各地人大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采取不同的做法,因此行使权力的过程不统一,最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可能也会不一样,了人大行使权力的严肃性。

  (三)人大代表构成不合理,人大代表作用发挥较差。

  由于我国各级人大的代表多,在全体会议上无法审议议案,所以人大代表审议议案只能交由代表团分组审议,再交付大会表决。以全国人大为力例,代表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的代表组成。代表团的作用是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组织本团代表对议案进行审议,也可以有代表团团长或者选派代表,在全体会议上代表代表团发言。所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的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畅所欲言,即是指代表在代表团会议上的发言情况。

  但代表团既是按地区来分类,代表团的团长往往就由该区的省委书记或省长等党政要员来承担。所以,一个议案的提起,往往由团长作提示性发言,最后作总结性发言。全国人大代表从全国各地到北京,除要监督中央各国家机关外,还要借助中央来监督地方,但在代表团团长由地方行政长官来担任的前提下,使得代表们的发言受到牵制,往往不谈问题,只谈成绩,不谈官员个人责任,而只谈地区条件差异等,成了一种表决心,展望未来的讲台。

  所以,将代表团分组审议制度与我国人大代表兼职制度联系来看,如果全国人民代表的人数还是过多,还是利用代表团分组审议议案,人大代表的兼职性就必须马上取消。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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