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仲裁法考点:仲裁法的概念及特征”,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三仲裁法考点:仲裁法的概念及特征
仲裁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设立,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仲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的确第三者进行审理,并由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对此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之一,与诉讼,调解等其他方式相比较,有如下特征:
(一)仲裁具有自愿性
(二)仲裁具有专业性
(三)仲裁程序具有灵活性
(四)仲裁具有保密性
(五)仲裁具有效率性和经济性
(六)仲裁具有独立性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及时间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