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大刺激员工们的激情,公司总会制定一些奖励方案,那么这次方案该怎么去策划呢?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公司奖励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0公司奖励方案(一)
为了更好地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xx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商议决定,按照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工资奖励方案:
一、xx部门
1、xx部门员工试用期工资3000—4000元/月(根据工作经验确定),试用期三个月,通过试用期考核标准,转为正式员工,xx部门正式员工工资4000—6000元(根据试用期工作成绩确定);
2、xx部门员工工资每年根据工作完成业绩情况,在原有工资基础上递增8%—15%;
3、xx部门员工根据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具有一定的提成奖励:备注:老客户为公司服务一年以上客户或自己上门客户;新客户为xx部门新开拓的客户;
4、xx部门员工每年都有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工作目标的员工年底有其工作目标1%—1.5%的年终分红(根据超额完成工作目标的比例来确定),如员工未工作一年辞职的,不享受年终分红;
5、xx部门员工因自身工作原因造成已服务的客户丢失的,将扣除三个月50%的工资及奖金;xx部门员工因自身工作原因造成已服务的客户丢单的,将扣除一个月500元/次的奖金;xx部门员工因自身工作原因造成已服务的客户投诉的,将扣除一个月300元/次的奖金;
6、xx部门员工如三个月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公司将随时会解聘该员工。
二、策划部门
1、策划部门员工试用期工资3000—4000元/月(根据工作经验确定),试用期三个月,通过试用期考核标准,转为正式员工,策划部门正式员工工资3500—5000元(根据试用期工作成绩确定);
2、策划部门员工工资每年根据工作完成业绩情况,在原有工资基础上递增8%—15%;
3、策划部门员工在完成每月5万销售金额后,根据工作业绩情况,具有一定的提成奖励:
备注:老客户为公司服务一年以上客户或自己上门客户;新客户为策划部门新开拓的客户。
4、策划部门员工每年都有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工作目标的员工年底有其工作目标0.5%—1%的年终分红(根据超额完成工作目标的比例来确定),如员工未工作一年辞职的,不享受年终分红;
5、策划部门员工因自身工作原因造成已服务的客户丢失的,将扣除三个月50%的工资及奖金;策划部门员工因自身工作原因造成已服务的客户丢单的,将扣除一个月300元/次的奖金;
6、策划部门员工如三个月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公司将随时会解聘该员工。
三、设计部门
1、设计部门员工试用期工资3000—4000元/月(根据工作经验确定),试用期三个月,通过试用期考核标准,转为正式员工,设计部门正式员工工资4000—6000元(根据试用期工作成绩确定);
2、设计部门员工工资每年根据工作完成业绩情况,在原有工资基础上递增8%—15%;
3、设计部门员工在完成每月5万销售金额后,根据工作业绩情况,具有一定的提成奖励:
备注:老客户为公司服务一年以上客户或自己上门客户;新客户为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