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协议书 篇1
甲方:(简称甲)
乙方:(简称乙)
为提高江顺系列产品铺市率,提升品牌形象,加大产品的销量,回报广大客户以丰厚的利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返利协议:
一、协议期限:2011年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日;
二、乙方市场区域 返利形式:
以上奖励,季度、年度都达到规定数额的,可重复计算。
四、奖励兑现条件 : 协议期间,甲方随时检查,如乙方符合上述条款规定,协议 期满奖励将以货款形式上账。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协议期间货源的供应,销售人员定期拜访,协助乙方进行销售管理与 渠道建设,做好售后服务并依照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返利;
2、甲方市场工作人员不定期的进行市场检查,如经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取消相应返利。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不得向其他区域供货或低价窜货,若发现并经证实,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返 利;
违反协议的处理:
1、乙方在协议期间内如未按上述规定的标准进行配合,甲方有权扣除奖励费用;
2、协议各项条款不经双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途停止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所有奖励费用;
3、乙方不得降低价格或跨区域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所有奖励费用。
八、其它:协议期间,如需增加新的内容,经双方协商并以书面通知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经销协议书 篇2
酒水经销商如何运作终端市场
酒店、餐馆是白酒消费的主要终端市场,在市场竞争不太激烈时期,酒店餐馆要拿着现钱到糖酒公司要货。到1988年白酒价格放开后,市场开始活跃,原来国营糖酒公司第一渠道送货经营的格局被打破,酒业多渠道供应格局逐渐形成。到了2000年,白酒、葡萄酒、啤酒这三大酒种(包括国外品牌)都渐渐地看上了酒店这个重要的终端渠道使这一渠道的争夺愈演愈烈。
随着市场发育的不断成熟和酒业暴利时代的终结,几乎所有的酒种、所有的知名品牌包括地方品牌都开始在饭店终端找自己的一席之地。于是“进店费”、“买断费”、“堆头费”、“店庆费”、出现了;各类促销奖励出现了,有的在酒内装礼品,有的装人民币、装美元,凭经销商的瓶盖或包装盒每瓶酒可以拿到一元至几十元不等的奖励,于是乎大中城市的高档饭店、酒楼到处走动着穿着各色制服的酒品的促销小姐。于是饭店老板成了大爷,对产品二竖为虐的结算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什么我国酒业千军万马要走“酒店终端”这座独木桥呢?这是因为终端的环节少,利润丰厚,而且所有的促销手段都没有在终端消费场合的促销那么立竿见影。比较之下,总代理、一级、二级批发和零售,利润和级差都是透明的,经销商很难赚钱,如果开支大、批发量上不去、广告投入过高而回报少,很可能还会亏本儿。唯一的暴利是经销商直接做终端。一瓶出厂价十几元的白酒到了终端饭店,就变成了每瓶80元甚至100元。因为差价较大,加之消费者双搞不清楚市场实际价位,有时饭店又不准顾客从外边带酒水消费,即使知道价贵也要挨宰。供货商和饭店老板都感到有利可图,当然乐于采取这种合作方式。
一、酒店终端市场的六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