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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教育体系建设。有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042

  第三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余年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突出产学研相结合“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教育体系建设。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共建基地,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设置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五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本、专科专业50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状况。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我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认可各省(...

与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3高考招生】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国标代码:14042)

  第五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 39号 (邮编:710109)

  第六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大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设施本、专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常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学院在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分;已经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90分以上(满分150分),我院不另行加试英语口语。

  4、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5、采矿工程(本科)与煤矿开采技术(专科)专业只招收男生。

  6、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各地普通高校招生规定中的加分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标准,采取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7、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8、对竞赛优胜考生及文艺、体育特长生,经学院考核认可后,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降分政策外,学院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专业给予适当照顾。

  9、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学费、资助及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收费标...

与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英文名称:Xi'an Kedagaoxin University

  学院国标代码:14042

  第三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 39号 (邮编:710109)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发挥西安科技大学充分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注重实践教学,突出“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学院现占地912余亩,总建筑面积2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0余万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1000余名。

  学院现设置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新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五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有本、专科专业39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

  学院教师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78项,主持和参与校级培育项目267项,发表论文897篇,编写出版教材107部,开设有创新实验班12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设施本、专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九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常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委员会参与编制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我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第五条 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计划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具体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

2016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国标代码:14042)

第三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 39号 (邮编:710109)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院常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我院招生委员会参与编制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课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外)。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采矿工程(本科)与煤矿开采技术(专科)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六条 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收费与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2016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二等奖学金:700元/年/生;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第二十条 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奖100元/生;学习单项奖200元/生;自强不息...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9艺考成绩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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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4高考分数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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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高考考生和家长们:

  2014年高考已经落下帷幕了,但是考生们和家长们的心还是没有放下来,报考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的考生们注意了!201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本网站将首先发布201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高考分数线相关信息,请考生们随时关注本网站的2014年各大学高考分数线专题

  2014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陕西历年高考分数线以及2014年陕西高考分数线预测,让自己的心里有个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分数线历年浮动应该不会太大的。

  分数线和成绩都公布之后,就是志愿填报的时间了,6月下旬广大考生可以登录2014年陕西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不知道填的同学可以参考本网站为您提供的2014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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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文科录取分数线(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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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独立学院 所在地: 陕西 性质类别:理工类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子午大道中段39号
联系电话: 029-81552000 81552001
E―mail : gxxyzsb@163.com
网 址:http://www.gx-xust.com/
更多高校录取分数线:https://m.liuxue86.com/gao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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