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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在“中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100强”排行榜中位列西北地区第一位。现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三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普通专升本。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等)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七条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学院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为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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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7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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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7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以生为本、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坚持“懂理论、强实践、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规范管理,精勤育人,办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设有8个系37个专业,在校生近万人。

  2017年学院将面向全国招收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等6个艺术类专业。

  专业设置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和摄影等四个专业、舞蹈类的舞蹈表演专业以及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介绍

  ●舞蹈表演专业(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舞蹈基础理论,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底,较高的舞蹈表演技能,能在文化管理部门、社会团体、文体中心、舞蹈表演团体、学校、艺术(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文化管理、艺术培训与指导、舞蹈表演、教学和编导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全国十佳舞蹈作品《胡杨》.JPG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基训、身韵、现代舞基训、舞蹈编导、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艺术概论、视唱练耳、乐理、舞蹈鉴赏等。

  舞蹈表演专业获奖情况:

  2007年“陕西省第七届舞蹈大赛”专业组铜奖二项、组织奖一项

  2008年“首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优秀奖一项、优秀组织奖一项

  2010年“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当代舞现代舞大赛”专业组十佳作品奖及优秀组织奖2009年“陕西舞蹈荷花奖暨第八届舞蹈大赛”专业组表演金奖二项、创作金奖一项、银奖二项、铜奖二项、优秀奖三项、优秀组织奖一项

  2012年“第三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金奖三项、银奖两项及优秀组织奖一项2010年“第二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金奖二项、银奖一项及优秀组织奖一项

  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舞蹈大赛”金奖

  2013年“第二十四届'校园之春'陕西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舞蹈大赛”第一名

  2015年“第二十六届陕西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舞蹈大赛”二等奖

  2016年,舞蹈表演专业学生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

  ●环境设计专业(本科 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环境设计理论和环境设计素养的,熟悉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环境设计学科前沿的理论,具备较为宽泛的交叉知识结构及综合应用与创新能力,能在设计、研究、教学及工程行业从事室内环境、景观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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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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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位于南二环东端,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林带南段,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长安城墙,东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态园。学院占地面积六百余亩,距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三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雅、风格别具。学院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计算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多媒体教室及实训基地。其中,各类实验室拥有仪器近1800套,可独立完成80余种基础实验和相关专业实验;万兆带宽专用光纤直通母体学校,共享教育资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一所以土木建筑类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体,兼有...

【2013高考招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部标代码:13679。

  第二条 学院校址: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生。

  第四条 办学类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隶属关系:陕西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招生专业:

  艺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舞蹈表演等5个专业。

  文史类: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等6个专业。

  理工类: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矿物资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城乡规划、金属材料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机械电子工程、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经济学等28个专业。

  第八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九条 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十条 录取规则:

  (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三)普通文理类考生在专业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之间设置分数级差,级差分值为“3-2-1”,其余专业志愿平行,择优录取。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按照退档处理。

  (四)初录为建筑学或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素描),加试成绩达不到专业要求的考生须调整到其它专业学习。

  (五)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类、文史类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

  (六)艺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录取:a、生源所在地为非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省专业课统考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七)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凡参加我院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我院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凡参加所在省(...

2017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三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普通专升本。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超过20分。录取专业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七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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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9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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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9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三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普通专升本。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超过20分。录取专业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七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八条 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为机械类[含机械设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2018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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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三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普通专升本。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超过20分。录取专业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七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

201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四条学院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学院招生类别为: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超过20分。录取专业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艺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录取: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专业课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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