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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可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可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1956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积淀了我国近现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环境类学科精华,是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和原冶金部重点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现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和草堂校区(陕西省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定向、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和相关日常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

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8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毕业、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00名左右,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800余名。

  (二)非全日制

  2018年我校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余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学习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为5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至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分)和辅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证明(须加盖辅修单位教务部门印章)。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

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4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00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00余名。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主要招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各学科、专业限额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内重点大学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除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须于2013年11月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a.本人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分);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提交申请者报名无效。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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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6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以下2016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招生计划

  2016 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800 余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700余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 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最及时的资讯,下面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并校于 1956年,是全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及原冶金工业部重点大学,也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学校现有雁塔、草堂、幸福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300亩,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本科生按“书院—学院(学科)制”人才模式培养。现有15个院(系),6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第一批次招生。学校设立有研究生院,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1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5个。近年来,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内涵式发展的科学路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整体办学实力显著增强,学校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拥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艺术与科技、雕塑、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绘画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陕西省“名牌专业”1个。同时拥有设计艺术学、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风景园林、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59人,其中专职教师13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7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9人,讲师61人,并有兼职教授、副教授24人。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国际IFLA大学生设计竞赛、UIA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大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等一批国际国内重大设计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完成了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学院先后承担和完成了多项政府、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出版、发表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著作与论文,在多个领域得到了同行与社会的好评,也为国家各大设计院、研究院、大专院校、大型企业及其它领域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毕业生,已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培养高级艺术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二、学生获奖
序号 奖 项 作品名称
1 第51届国际IFLA大学生设计竞赛第1名;
第46、47、50、51届国际IFLA大学生设计竞赛获六项评委会奖
《祁•迹- - -玉华煤矿生态景观修复策略》第1名
《能源型城市的生态变革》
《种植未来城市-整合•镶嵌•叠加》
2 第24届UIA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大赛优秀奖 《一个立方体成就一个生态城市》
3 第一、三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摄影组DV作品一等奖两项;
雕塑作品一等奖一项
《头朝下》、《抉择》
《西部风》
4 2014“园冶杯”风景园林国际竞赛一等奖一项,单项奖三项 《prospec...

2014年招生简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汇总

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4考研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考研,即“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之意。其英文表述是“Take part in the entrance exams for postgraduate schools”。考研首先要符合国家标准,其次按照程序:与学校联系、先期准备、报名初试调剂复试复试调剂、录取、毕业生就业、其他等方面依次进行。出国留学考研频道m.liuxue86.com/kaoyan/编辑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招生简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汇总。

2014年招生简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汇总
2014年文学院申请推免研究生办法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在“中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100强”排行榜中位列西北地区第一位。现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三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普通专升本。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等)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七条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学院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为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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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第五条 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计划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具体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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