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司法机关做出判决时,其背后的支撑力量就是国家的强制力,这也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另外,人们逐渐意识到合同在维护个人权益方面的重要性,因此合同也成为了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本文为您整理了与“车辆买卖合同”相关的资料,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车辆买卖合同(篇1)
一、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的柴油为柴油,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热值和其他元素的质量符合要求。
二、单价、计量单位、计价标准: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柴油单价为综合单价,即包含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装卸费、发票税金等相关所有费用。
2、计量单位按升价计算。本合同单价按照当地、当日中XX挂牌价,再上调元升做为运费补偿结算。甲、乙双方须在送货单中标明当日市场单价,做为结算依据。(如遇批零购买,保证供应,单价另议)。
3、数量以甲方现场称量数量为准。签收人必须是甲方指定人员,其他人员签收无效。
三、交货方式、地点:
1、甲方根据生产的需要以书面或口头(电话)方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配送油料的数量及送达地点。乙方必须保证送达到指定地点,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2、甲方必须积极配合验证收料。通知人必须是甲方指定的人员,其他人员通知无效。
3、若乙方未能按时、保质、保量供应油料,影响甲方生产进度,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且甲方可以即时单方终止合同。
四、验证及验收方式:交货时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技术资料,由甲乙双方送料人员及收料人员共同验收。验收数量由甲方现场验收数量为准。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组织油车配送,运输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油料配送途中所发生的交通处罚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结算付款方式:
1、柴油款支付按甲方财务结算办法及程序进行支付。本合同及其他相关附件(如甲方工作人员出具的相关数据等)中标明的总价与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标明的总价不一致的,以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标明的总价为准。
2、
第一批柴油使用完毕运送
第二批柴油时,支付
第一批柴油款,依次类推。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需供柴油量、型号及到货时间。
2、及时结算柴油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乙方说明。
3、对乙方供应的39;柴油认为质量不合格的,自收到柴油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二)乙方
1、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负责。
2、乙方保证按时、按质供货,满足甲方生产需要。
3、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如遇国家政策性价格下调,按下调价格结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油料品种、标号、质量不符合规定,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退换,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所提供柴油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及正规发票等相关资料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柴油款。
3、由于乙方所供柴油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扣除同批次柴油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