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小编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广州、长沙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广州、长沙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今后,广州和长沙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职工在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目前各地在省级区域范围内基本上已经打通,而在跨省的城市之间往往遭遇“肠梗阻”。这种现实背景下,广州、长沙两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值得点赞,且给其他跨省间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提供了借鉴。
关于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异地贷款的政策,国家有关部门早有构建。然而,正如有关业内人士所透露的,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技术上没有难度,实践起来却阻力不小。这种阻力在于,公积金属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各地在制定政策时难免考虑“地方利益”。直白一点解释,就是购房人在甲地缴纳了公积金,甲地一时成了受益者;而在乙地申请贷款时,乙地在没有收缴其公积金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贷款,就成了利益受损者。这种“利益割据”是包括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社保卡跨区异地报销等出现障碍的根本原因。
其实,在互联网时代,异地贷款以及跨区报销等形成的利益落差,是完全可以通过信息互通互联,由利益受益方给予利益受损方一定补偿来解决的。“利益割据”本身是一种区域封闭式思维,并不符合社会发展进程,而缺乏利益协商与补偿机制,与其说是因为技术问题,莫若说是一种惰性,因为其技术门槛甚至于比开发一个政务APP复杂不了多少。
在一个人口大流动的时代,公共服务的异地转移接续和办理使用,乃是一种现实需要。是时候加快互认互通互贷的步伐了,而背后的利益关系调整,不妨交给“技术后台”处理,这也是国家层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方向所在。
拓展阅读
广州长沙建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
继在省内与清远等城市建立公积金互贷的合作关系后,广州缴存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范围将越出南粤大地。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广州、长沙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
按照《协议》,广州和长沙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调出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或缴存明细,认可其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的缴存情况,并同等计算贷款额度。支持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缴存地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异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另外,合作关系建立后,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在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可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提交购房地公积金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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