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依据办学实际及办学特色,选择招收具有一定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艺体特长生)。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学生特长发展水平,择优录取。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标准刚性化,过程规范化,结果公开化。
二、自主招生范围及相关要求
1.原则上为学校招收普通生的范围。枣庄市实验中学可面向全市。
2.招生计划为不超过正榜招生计划的12%。
3.学校4月7日前制定并上报自主招生方案,包括: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测试考核内容和程序、录取办法、公示及监督机制等,经区(市)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在规定时间未上报方案的视为放弃,自主招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
4.应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及以上的方可报名,通过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必须参加全部科目的初中学业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否则无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三、自主招生时间
全市统一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定在4月11日。
四、操作办法
1.组织机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组、专家考核组、监督检查组等,具体负责各环节工作。各组织机构要职责明确,签订责任书;各环节工作要由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按照隶属关系邀请纪检、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社会监督员等参加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
2.推荐与自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持自荐信,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推荐,向招生学校提供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写实性评价及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确认资格。推荐的学生数量由招生学校确定。区(市)不得限制初中学校推荐方向,招生学校不得抢拉生源。
3.测试与考核:招生学校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作为前置条件,以学生写实性评价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参考,进行相关科目及特长的测试、考核。可分为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等步骤实施,可根据不同项目,设不同步骤和分值。面试时可对学生在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诚信度及思想品德进行考察测试;笔试科目只与招生项目有关,不得组织多科目考试,也不能只依据笔试成绩录取。
4.考核要求:确立各环节工作程序、操作规程、计分要求和成绩统计公示方式,规范操作;即时打分环节提倡现场确认、即时公示,每环节得分均要有评委的签字确认,要保留相关原始材料备查;各环节工作须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取考核各部分成绩之和,按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公示方式:(1)将各环节成绩在招生学校即时公示;(2)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在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公告栏及其网站同时公示;(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4月17日前刻盘报市教育局,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测试项目、测试准考证号、原始成绩、等级以及考生申报提交的原始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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