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切实做好2014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范围与对象
全市参加2014年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统一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4年4月8日至20日。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规定,体育考试采取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测试两部分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占15分,体育测试成绩占15分。
(一)平时体育成绩
2014年的毕业生,平时体育成绩的计取办法为:2014年初中毕业生以初一、初二和初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计取。每学年满分为5分,其换算办法为:85分以上为5分,70—84分为4分,60—69分为3分,59分以下为2分。3学年共计15分为满分。
(二)体育测试
1.体育测试项目及分值规定为:
1000米(男)、800米(女)5分;1分钟跳绳5分;坐位体前屈5分。
2.体育测试的评分标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主要依据,结合我市实际,作适当调整,评分标准另发。
四、报名工作
1.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填报体育考试报名表,考生报名和体育测试准考证统一使用初中学段学号。各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站)会同基教科审验学号,经审验合格后,由学校到区体卫艺科(站)集体报名,领取考试准考证。2014年3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2.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试。
3.各区在完成报名工作后,应按规定将所有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平时体育成绩录入微机。
五、考试办法
1.平时体育成绩的测试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对测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
2.体育测试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在外地就读,符合报考条件,需回汉参加中考的考生,应参加统一体育考试,其平时体育成绩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成绩证明,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没有成绩证明的考生,平时体育成绩计为零分。
六、计分办法
以平时体育成绩与体育测试成绩之和为考生体育考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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