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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合肥中考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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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合肥中考招生政策,详细内容如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合肥中考招生政策

  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了今年该市中考中招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最大的变化是,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再单独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2016年,合肥市中考报名人数为70513人,其中,市区27848人,比2015年增加455人。目前市区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均已顺利完成。今年各高中的招生计划略有调整,其中,合肥一中、六中、八中3校联招增加计划300人,普通高中学校合肥市区招生计划总量为19690人。

  [变化]指标到校生取消最低分数线

  今年合肥市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不单独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为底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保持85%不变,按照各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毕业年级学生(除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随迁子女和巢湖区划调整人员子女外)数,按比例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后予以安排并公布。

  学生上“示范”学校机会更多

  今年,合肥市继续优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根据中考报名人数、学校办学条件、2015年普高计划完成率等综合考虑,2016年安排市区普通高中计划19690人。其中,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继续联合招生,每校均增加招生计划100人,每校招生计划1750人(不含国际班招生人数)。合肥168中学市区增加招生计划300人。合肥十三中、三十四中停止高中招生。

  禁止公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

  今年,合肥市区禁止公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同时,不下达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

  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入学

  合肥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名单,并统筹安排入学工作。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微调

  在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面,因合肥十三中暂停高中招生,校园足球招生计划拟调整到合肥十一中。

  [加分]快来看你是否符合加分政策

  ●增加20分投档: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

  ●增加10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

与2014合肥高考招生相关的中考招生

咸阳高考招生规定2014

高考招生网 2014咸阳高考招生规定

  关于印发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管理,继续实施好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2014年是我省规范后的高考照顾政策全面落实年。各地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策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考生资格和身份造假,切实维护最广大考生的公平竞争权益。

  各地要把高考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强化高考安全管理,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进一步细化考试实施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加大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治理和源头管理,开展涉考人员全员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涉密人员的职业道德、法纪和警示教育。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违规招生,维护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要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果,深入实施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十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服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考招生工作。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以平安高考为目标,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命题、制卷、试卷分发、拉运、保管、考试实施、答卷回收各环节保密管理要实现无缝链接,尤其要加强考试实施期间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同时要加强考试信息系统安全、涉考人员人身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行为,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

  第二章 报 名

  第四条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陕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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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4合肥高考招生相关的高考招生

2014江苏高考招生计划

2014江苏高考招生计划 2014江苏高考

  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今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据悉,今年共有1400余所高校在江苏招生近38万余人。部分院校今年有调整,如上海纽约大学将在本一批次前与自主招生同批投档,中国科学院大学则将在提前批次招生,同时“限定”仅学校测试通过的学生。另外,江苏今年还将启动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扬州大学也在该计划当中。

  今年的招生计划专刊也有小调整,除了往年公布院校选测科目要求外,还增加“小高考”的要求。

  【江苏高招计划公布】

  1400余高校招收近38万人

  本科约21万人,占统招近六成

  今年共有1454所高等学校,计划在我省招生378813人。其中,招收统考生计划354313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24500人。统招计划中,本科计划208556人,占58.86%;专科计划145757人,占41.14%。

  ■统招计划

  文科类计划103709人,理科类计划209616人,体育类计划2459人,艺术类计划38529人。

  ■文科类招生计划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计划914人,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7954人,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21590人,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21487人,高职(专科)院校计划39918人,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计划11846人。

  ■理科类招生计划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计划3066人,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31958人,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58973人,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38767人,高职(专科)院校计划63567人,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计划13285人。

  ■体育类招生计划

  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计划1498人,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计划261人,高职(专科)院校计划700人。

  ■艺术类招生计划

  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计划14977人,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计划7111人,高职(专科)院校计划16441人。

  【招生计划专刊调整】

  除刊登选测“门槛”外

  今年新公布高校“小高考”要求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收统考生计划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个类别,按录取时间先后,分别刊登在招生计划专刊上册、下册。

  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省考试院将各高校招生专业计划及高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一并公布,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其中,在公布文科类、理科类计划时,同时公布院校对考生的必测科目和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以及除历史、物理外,院校各专业对考生另一门选测科目的建议要求;建议选测科目在录取中的作用,见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询院校。

  【这些院校招生特殊】

  江苏启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港中文、港城大继续提前批招生

  今年部分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比较特殊,本报对此进行了梳理。

2014年陕西高考招生规定

高考招生 2014陕西高考 2014年陕西高考招生规定

  关于印发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管理,继续实施好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2014年是我省规范后的高考照顾政策全面落实年。各地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策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考生资格和身份造假,切实维护最广大考生的公平竞争权益。

  各地要把高考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强化高考安全管理,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进一步细化考试实施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加大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治理和源头管理,开展涉考人员全员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涉密人员的职业道德、法纪和警示教育。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违规招生,维护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要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果,深入实施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十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服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考招生工作。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以平安高考为目标,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命题、制卷、试卷分发、拉运、保管、考试实施、答卷回收各环节保密管理要实现无缝链接,尤其要加强考试实施期间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同时要加强考试信息系统安全、涉考人员人身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行为,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

  第二章 报 名

  第四条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陕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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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秋季高考招生章程》内容。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校 本 部: 上海 市 杨浦 区 水丰 路 100 号

浦东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拱极 路 3800 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用英语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 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必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根据各省(区、市)的对应批次专...

2014年北京高考招生时间

高考 2014北京高考 2014北京高考招生时间

  以下2014年北京高考招生时间安排表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2014年高考有所帮助!

  高考日程安排

  5月12日至17日:填报志愿

  6月3日前:发放统考考生准考证

  6月7日、8日:高考

  6月8日至22日:阅卷

  6月23日:发布高考成绩、划定本科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

  6月27日:考生登记查分

  7月11日至16日: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录取

  高考时间

  6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语文;下午3时至5时,数学(文/理)。

  6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3时至5时,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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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福建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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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招委〔2014〕7号

  各市、县(区)招委会,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3号)精神,特制订《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咨询和填报志愿指导等相关工作。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4年6月19日

  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录取管理

  第三条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将其电子档案投放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档案。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第六条 文史、理工类本科批次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时,须先进行模拟投档(即省教育考试院提供院校生源分布统计,并与招生院校进行沟通协调),其中本科一批常规志愿进行2次模拟投档、本科二批常规志愿进行1次模拟投档,以确定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

  第三章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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