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教育部2014年高校高考招生通知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做好2014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4年,各省(区、市)要在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有关实施意见出台后,研究制定本省(区、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高考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教育部将在少数省(区、市)和高校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试点省(区、市)2014年秋季新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将使用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在2017年高考时使用新的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办法。各省(区、市)目前已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均不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办法。
各省(区、市)要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建立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制度,进一步扩大通过多样化入学方式录取高职学生的规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晰试点定位,强化考核管理,加大信息公开,结合学校办学特色,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二、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继续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承担协作计划的输出省份要继续增加在中西部地区和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适度降低在属地的招生计划比例,将从属地调减的计划和高校新增计划主要投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中西部地区。
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2014年将继续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教育部直属高校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还要因校制宜,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原则上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均可报考。有关高校应结合农村学生特点及上述中学的实际情况,参照自主选拔录取的办法,研究制订报名、考核及录取办法。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逐步提高招收农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