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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高考报名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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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高考什么时候报名?什么时候现场确认?怎么报?分几类?昨天,记者从浙江省考试院了解到,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出台。报名时间为2月1日至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8日至3月10日。

时间 地点(网址)
网上报名 2月1日至28日(春节法定假日期间网络关闭) 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
现场确认 3月8日至3月10日 浙江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
随迁子女: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确认点

  普通高校

  关键词:

  A、五类人员不得报名

  今年普通高考的报名条件与往年基本相同。<...

与2015浙江高考政策相关的高考报名

2015浙江高考加分政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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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浙江高考加分政策改革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 “我孩子今年读高二,获得过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一等奖,今天网上都在传,明年起科技类竞赛高考不能加分了,这个消息对我们全家打击很大。”昨天下午,家长王先生被一个消息弄得心神不宁,他担心教育部发布的一个与高考加分有关的文件,可能让儿子在高考时失去10分的加分。

  昨天,教育部下发了两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中,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项加分项目。

  2015年之前取得的奖项

  仍有可能获得加分,但不能超过5分

  针对王先生的担忧,钱报记者仔细研读了昨日教育部公布的“规范高考加分”的文件,发现文件中有这样一条:2015年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的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昨天晚上,钱报记者电话联系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据他介绍,浙江省2015年的高考招生政策,估计明年3月份出来,具体办法的规定,肯定在教育部大的框架下实行,也会兼顾浙江实际。

  钱报记者又从省内多所重高校长那里获悉,根据教育部的这份文件,2015年之前取得的奖项和荣誉,可能还会延续浙江省这几年的加分政策。而2015年1月1日后取得的奖项、名次和称号,就没有加分了。

  这些项目能加多少分?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

  钱报记者推算,王先生孩子原来如果能加10分,在浙江省保留原有规定执行的情况下,也只能最多加5分了。当然,最牢靠的办法是看明年的浙江省高考招生政策。

  教育部在该文件中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

  浙江高考加分项目逐年“瘦身”

  学科竞赛加分人数不足加分总人数的1%

  在保证教育公平的大背景下,从2011年起,浙江省对高考加分逐年“瘦身”,比如今年取消了“三模三电”体育加分、“奥赛”省级获奖者加分,以及科技竞赛集体项目获奖者中除“第一作者”外的加分资格。

  从2013年年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与2015浙江高考政策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5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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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体育局、科协,各普通高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经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家高考加分政策意见。

  一、取消下列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下列高考加分项目:

  1. 各体育类加分项目: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和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见义勇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5. 高职单考单招的职业技能竞赛加分项目:参加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电子商务大赛、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省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色项目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凡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上述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考生,高中应届毕业当年参加高考仍可加分,分值为5分,其中高职单考单招的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加分值分别为5、4、3分。此后获得相关奖项、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二、保留和规范下列加分项目

  1.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值为20分。

  2.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值为5分。

  3. 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加分政策到2016年,加分值为5分,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

  4. 根据省人大通过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自治县考生享有降分录取照顾”的规定,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值为3分,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

  外省籍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按我省规定执行。

  

2015年浙江高考政策改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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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距2015年高考已经不足100天了,高考的气氛逐渐浓厚。

  作为全国两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之一的浙江省,新高考方案《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与以往高考制度有何不同?昨日,台州市邀请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缪水娟对此进行了解读,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并紧密部署。

  据介绍,高考试点改革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在3年内展开至17类。2015年10月开始将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全面实施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高考不再分文理,选考科目可考两次

  和以前相比,招考模式有何变化呢?据缪水娟介绍,统一高考招生是本次高考招生改革的重点。

  统一高考将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考试不再分文理。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另外,除语文、数学外,其他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考生择其一为考试成绩,成绩两年内有效。而改革以前,除英语听力和技术外,其他科目均只有1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

  二是高职提前招生,全省统一普高学生以全省统一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职业技能全省统考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而改革以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三是单独考试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外语不作统一要求。语文、数学考试放在每年6月,职业技能首次考试放在今年12月。

  四是三位一体招生,试点方案继续深化完善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方法与机制,更加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对学科性向和专业潜质的测试。

  考试时间不再集中在每年6月

  缪水娟说,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之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哭么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你的总分是由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的,所以你仍需参加选考科目考试,以取得相关成绩。

  而选考科目则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发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此外,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外省籍在我省异地高考生,如参加2017年以后的高考招生录取,需按照我省高考招生改革试点方案和高中学考实施办法参加各项考试。

  方案重在扩大考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

  缪水娟说,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生、学校不断地选择中实现的。高考招生改革强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教育改革从选课到选...

2015年浙江高考政策改革:减少高考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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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今年将制订出台我省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制订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方案,重点清理地方性加分项目,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专项计划,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5日上午,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会上透露,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将成为新一年广东教育的最“强音”。今年将制订出台我省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制订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方案,重点清理地方性加分项目,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专项计划,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根据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考试招生改革方案,2015年起将大幅减少高考加分。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2014年底,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罗伟其表示,这意味着2015年广东高考加分项目将进一步减少。

  据悉,我省早在2011年就出台了清理高考加分方案,2014年高考起正式实施。去年,广东高考加分项目从此前的23个锐减至6个,大减17个,而加分分值则由原来的20分,统一规范为本科加5分,专科加10分。据统计,去年全省共有4997名考生获得加分资格,占我省普通高考人数的0.69%,获得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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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异地高考政策

异地高考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m.liuxue86.com/gaokao)讯 12.28今天从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浙江省“就地高考”政策,从2013年开始,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在浙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浙江省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政策规定,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条件,在2013年起即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同时,浙江省还要求,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江省初升高条件,由各市县根据各地实际条件研究制定,并于各地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高考政策解读:2013浙江异地高考政策

异地高考 2013浙江高考
   12月28日,浙江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江就地升学政策出台(以下简称浙江异地高考方案)。并确定2013年开始实施。浙江异地高考方案对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江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条件予以了明确。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具体要求,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本省籍考生相同。在网上报名后,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到就学高中所在地进行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其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与浙江省户籍学生享受同样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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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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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浙江高考加分政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了解好各项加分政策,提前进行申报!祝你备考顺利!

  2019浙江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予以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填写《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并在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时,向报名确认地考试招生机构提供加分项目的有关证件或材料。

  6.加分考生资格实行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和教育考试机构集中公示制度。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侨务、台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或认定测试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示。公示具体要求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审核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分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加入总分。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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