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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5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014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科教二路316号 邮编:26640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学院是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先后被交通运输部评为首批“全国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示范高等职业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还被列为港口电气综合技术国家级实训基地、物流国家级实训基地、汽车技术与维修国家级实训基地、全国四大紧缺(数控)人才培养基地;被山东省批准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物流师培训基地。学院还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山东海事局“船员培训服务信誉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简介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5年,原系国家交通部投资建设,现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青岛港集团主办,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一所港航特色鲜明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占地面积1045亩,建筑面积29.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4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9548.14万元,纸质图书62.84万册,电子图书5360GB。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高级职称187人,专任教师499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万多人。

  学院坚持校港深度融合、工学紧密结合的办学特色,以培养许振超式的大学生为目标,积极创新把课堂搬到码头、把车间引入学校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以青岛港为龙头的23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了129个设备先进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将校内生产性实训与校外顶岗实习有机衔接,形成了教、学、做一体化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学院拥有港口电气综合技术国家级实训基地、物流国家级实训基地、汽车技术与维修国家级实训基地、全国四大紧缺(数控)人才培训基地;被山东省批准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物流师培训基地。学院充分利用全国数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和21个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资质优势,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对外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为港口、航运、物流业和地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学院不断深化“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港航特色,深化“校企合作”,积极加强与韩国骊州大学、新加坡理工学院、台湾朝阳科技大学、新加坡高级海员联合会、新加坡海皇轮船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企业的交流合作,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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