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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社保政策

2017天津社保政策 天津社保政策 天津的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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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天津社保政策

  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标准: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四是坚持统筹协调。要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地区之间的平衡,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以及医疗保障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参保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的范围包括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群:

  一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尚未参加公费医疗的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

  二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学生。目前,许多城市将原来针对大学生实施的公费医疗保险改变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原来不提供保障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不提供保障的大学生及研究生纳入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是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无业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仅保障居民花费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保障门诊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城镇居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其报销额度也有起付标准和封顶标准的规定,各省市规定的标准各不相同。

  社保基数怎么算

  【缴费基数上限】:14832元;

  【缴费基数下限】:2966元。

  【说明】: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一、养老保险

  企业缴费比例:19%

  个人缴费比例:8%

  缴费基数:上限为14832元、下限为29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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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7年天津购房政策相关的政策

2017天津中考照顾政策

中考政策 天津中考加分政策 天津中考照顾政策

  出国留学网天津中考频道的小编会及时为广大考生提供2017天津中考照顾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天津中考照顾政策

  根据市教委关于对2017 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给予政策照顾的有关政策,今年继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在升学中给予政策照顾。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 分。

  2016 至2017 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2016 年评选出的“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

  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

  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 年以上,回国后在3 年内参加学业考试)。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分。

  烈士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20 分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升学时降10 分录取。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5 分录取。

  3.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

  2016 至2017 学年度区级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

  政策照顾的申报审核工作按《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17 年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政策照顾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17〕7 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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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与2017年天津购房政策相关的中考资源

2017天津医疗保险政策

天津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政策

  2017天津医疗保险政策

  1、重大疾病有效救治

  构建多层次大病保障体系 重大疾病实行病种付费

  重大疾病、罕见病不仅对患者个人,乃至整个家庭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如何有效救治重大疾病,罕见病患者?

  高连欢说,《意见》明确要研究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现有保障体系基础上,针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疾病、罕见病,实行病种付费,通过谈判等方式,将特种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建立精准保障制度。同时探索利用部分基金结余,托底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减少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2、保障困难群体医疗救治

  全额补助困难群体参保 加强对特别困难群体的保障

  高连欢说,对于困难群体的医疗帮扶,主要从4个方面着手。

  一是全额补助困难群体参保,重残、低保、以及其他各类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据测算,上述各类群体共涉及44.62万人。

  二是提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筹资和保障水平,筹资标准由低档850元调整为中档1080元,住院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预计涉及20.63万人。

  三是加强对特别困难群体保障。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当中的的重残、单亲、失独、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以及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保按高档1380元筹资,政府全额补助,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共计9.6万人。

  四是加强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缴费或政府补助参保。

  3、完善医保报销

  调整医保门诊住院报销起付线 门诊医保额度跨年积累

  以往,一些市民为了凑够“门槛费”,会进行一些不必要的门诊消费行为,造成浪费。为了不免此种情况的发生,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医保报销政策,扩大居民门诊报销范围,由目前只在一级医院报销扩大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调整职工和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起付线:目前,本市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为:在职职工和不满60周岁退休人员800元、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650元;居民医保门诊起付线统一为500元。《意见》规定,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医疗费用连续1年、2年、3年及以上未超过起付标准的,转年起付标准分别降低100元、200元、300元,这样调整有利于引导参保人员减少不必要的门诊消费行为。

  调整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目前,本市职工医保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是800元、1100元、1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分别是270元、350元、500元。《意见》规定,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未超过1500元、退休人员未超过2500元的,次年患病住院时,第一次住院起付线降至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不收起付线。按照2015年数据测算,预计增加住院支出1.6亿元,惠及约15万人,人均减负1040元。这样调整有利于促进门诊减少不必要的医疗,并加大对住院的保障力度。

  实行门诊医保额度跨年度积累: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未达到最高支付额度的(职工医保为5500元、居民医保为3000元),差额部分可转移到本人以后年度...

2018天津中考照顾政策

中考资源 中考照顾政策 天津中考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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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天津中考照顾政策

  根据市教委关于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给予政策照顾的有关政策,今年继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在升学中给予政策照顾。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5 分。

  2017 至 2018 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2017 年评选出的“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

  台湾省籍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

  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

  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 5 年以上,回国后在 3 年内参加学业考试)。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分。

  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 20 分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升学时降 10 分录取。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 5 分录取。

  3.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

  2017 至 2018 学年度区级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4.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含同等优先)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

  5.考生不能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

  当考生以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指标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

  6.政策照顾的申报及审核工作按《市中招办关于做好 2018年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政策照顾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18〕6 号)办理。

  以下是天津2018年全部科目的试题发布入口:


2017天津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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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们来看看本文“2017天津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

  《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第二学位(历)或辅修专业符合职位要求的是否可以报考?

  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第二学历、第二学位、辅修证书的,可持第二学历、学位或辅修专业的证书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在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7.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否报考?

  可以报考。

  8.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1)2017年当年毕业的,属于应届毕业生。

  (2)2015年、2016年毕业,且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

2014年天津异地高考政策信息

异地高考 2014天津异地高考 2014天津异地高考政策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 2014年全国大部分省市异地高考政策已经发布,到底如何实施,各地方都有不同的政策。在此,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搜集整理了2014年天津异地高考政策相关新闻资讯,希望对您2014年高考有所帮助,更多信息请点击网址查看!


省 市
异地高考政策
实施时间
天津
相关要求:须在津连续就学达一定年限,父母在天津有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纳税;在天津有合法稳定住所;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
未定

  延伸阅读:异地高考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

2016天津中考志愿填报政策

天津中考志愿填报政策 天津中考志愿填报入口 中考政策

  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的小编会及时为广大考生提供2016天津中考志愿填报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天津中考志愿填报政策

 考生填报志愿入口:http://www.zhaokao.net/

各区县、天铁集团公司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为做好2016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的时间和依据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7月7日至7月14日中午12时。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市中招办根据《市教委关于下达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招生计划的通知》、《市教委关于下达2016年天津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市教委关于下达2016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天津市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汇总公布的《2016年天津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划》。未经市中招办汇总公布的招生学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二、志愿类别的设置

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须填写《2016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

  《志愿表》分为市内六区考生使用和市内六区以外区县考生使用两种,每种《志愿表》均设置“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各类中职学校志愿”2个志愿类别。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均依据志愿表批次顺序进行。考生选择志愿类别不受限制。每类定填报若干志愿学校(专业)。

 

  三、填报志愿规定

  (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的填报

  1.“艺术类高中学校”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艺术类高中学校中选报1个志愿学校。填报此类学校志愿须是参加所报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2.市内六区考生

  在“9所市重点高中学校”批次,设2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天津二中、天津三中、天津七中、天津中学9所学校和实验中学王克昌班中选报2个志愿;

  在“其他高中学校”批次,设12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面向市内六区招生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中选报12个志愿学校。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应不少于5个,所填报的志愿中其学校所属区应不少于2个。

  3.市内六区以外区县考生

  在“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栏,可从分配到本区县的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的招生名额中选报1个学校志愿。“其他高中学校”批次,设12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按照本区县中招办规定的办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学校。其中,设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志愿栏不少于2个。

  (二)“指标生”的志愿填报

  已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应将定向推荐的学校填写在本批次志愿栏的首...

2017年天津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政策指南

天津遴选公务员 天津选调公务员 公务员遴选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天津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政策指南》,更多事业单位招考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政策指南

  1.报考人员能否同时报考遴选职位和选调职位?

  答:《公告》中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即只能选择遴选或选调的一个职位报名,不能同时报考。

  2.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需要在报名时提供吗?

  答:《报名推荐表》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报考年龄是怎么界定的?

  答:30周岁以下,指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不含11月30日当日出生的人员。

  4.对于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等职级公务员职位的,报考条件如何理解?

  答: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应现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报考“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应现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报考“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应现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报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应现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报考“一级科员”职位,应现担任科员职务或一级科员职级。

  尚有疑问的,可咨询各遴选机关。

  5.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和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1月30日。

  公务员工作经历,指进入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经历,同《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中的“机关工作经历”。

  例如,张某2014年毕业录用为我市某区公务员,并于当年11月30日之前入职,则其既具备2年基层工作经历,也具备3年公务员工作经历。在前述条件基础上,如张某自2015年11月在现单位工作至今,则符合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可以参加本次遴选。

  6. 公开遴选中,垂直管理的基层科队站所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年限如何计算?

  答:垂直管理的基层科队站所, 因其不具有独立人事管理权,与所属区机关可视为同一单位。例如:某人在基层地税所工作2年,后调入区地税局机关工作1年,可视为在现单位工作3年,符合报考条件。

  7.因机构改革,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如何计算在现单位工作年限?

  答:对于机构改革中,单位的名称或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本人随职能划转重新任职的,可连续计算工作年限。例如,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合并为市场监管委,原卫生、计生部门合并为卫生计生委,区综合执法局下沉到街镇机关等,在现单位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8.对于原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因机构改革下沉到乡镇任职的,是否受“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的限制?

  答:对于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因机构改革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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