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227号)及其《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2017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及配置比例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7年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5万个,其中普通指标额度9万个,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额度6万个。
二、2017年小客车指标配置比例如下:
1.普通小客车指标。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92%,共计82800个;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6%,共计5400个;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共计1800个。
2.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5%,共计51000个;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5%,共计3000个;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共计6000个。
特此通告。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