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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公布】

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2020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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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公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8.2;专任教师42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629.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699.2元;图书103.1万册,生均图书103.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与2020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0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2020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8.2;专任教师42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629.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699.2元;图书103.1万册,生均图书103.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与2020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4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沈阳城市招生简章
05月12日《2014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建筑学专业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86.7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21.6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99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142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574.53 万元,图书63.73 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优先录取英语专业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国家允许限制男女生比例的艰苦行业专业允许,其它专业不允许)   无 。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1

经济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401

沈阳城市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沈阳城市学院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沈阳城市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沈阳城市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16万平方米(约合946.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7.9:1;专任教师49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20.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210.7元;图书78.7万册,生均图书80.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我校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

沈阳城市学院2019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沈阳城市学院2019招生章程,我校2019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一起来看看吧!

  沈阳城市学院2019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2万平方米(约合946.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8平方米;生师比18.8:1;专任教师41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3.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3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598.8元;图书82.6万册,生均图书83.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

2017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至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954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05.2万元;图书80.9万册;专任教师53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2%,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8%。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学校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根据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具体专业设置说明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备注

082801

建筑学

5

理/文

工学

082801H

建筑学

5

理工

工学

中外合作办学

082802

城乡规划

5

理工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1201

测绘工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至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2022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兼专科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共开设了32个本科招生专业和10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办学地点: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具体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3.9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13.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924.5元;图书117.4万册,生均图书84.7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综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就业反馈结果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不设预留计划。最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语种限制。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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