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2020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提供与2020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0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公布】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公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国标码:10864 ,浙江省招生代码:0064)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三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招生代码10864)。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65年,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是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荣获2018年全国高职教学资源、服务贡献、育人成效3个“50强”。

  第四条 学校现有茶山总校、瑞安学院、蒋家桥校区、温州设计学院等四个校区,校园总占地1082亩,全日制在校生11100余人。学校依托区域产业发展,秉承“厚德长技,励学敦行”的校训,走出了一条“与区域经济互动、与企业行业共赢”的办学之路,被誉为高职教育的“温州模式”。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14年超9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三段投档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条 浙江省外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

与2020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0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2020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0863。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职试点学校。

  学校地处宁波港口经济圈战略核心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相邻货物吞吐量世界第一的宁波舟山港。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万余人,年各类非学历培训2万余人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

  第七条 招生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第九条 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条 报考旅游管理(中加合作)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征求志愿时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考生进校后采用中英文双语教学。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以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75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1000-1600元/人/学年。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制度,面向普通高考、免试入学、单独招生、部分等级运动员以及文艺体育类比赛获奖的浙江省考生(具体见学校招生网相关文件),最高额度为10000元。

  第十四条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

与2020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码:10864 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064)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办学性质:公办(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三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浙江省首批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学校现有茶山校区与瑞安校区,其中茶山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温州高教园区,系温州唯一一所坐落于高教园区的高职院校,毗邻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三垟湿地、大罗山风景名胜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瑞安校区坐落于温州市瑞安江南新区。学校校园总占地1082亩,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698人,其中本科学生150人。学校拥有国家示范性重点专业6个,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专业2个,国家示范实训基地2个,四年制(本科)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优势专业21个,市级重点专业9个、特色专业3个;校内建有20000万平方米的技术研创大楼,成立了18个省市级研发平台和27个院级科技服务平台和研发中心。学校秉承“厚德长技、励学敦行”校训,实施高质量就业工程,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11年超9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中毕业生340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800名、单独考试招生840名,普高统考招生1760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七条 浙江省内考生按《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 浙江省外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

2020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统考招生简章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统考招生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统考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统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56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瑞城路88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航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首家航空类专业高职院校。学院坚持走集群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努力打造航空工程、航空飞行(服务)等特色专业群,是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航指委无人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河北、陕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建议报名条件:男生身...

【2013招生简章】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0864),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十大创新型高职院校、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单位,是一所万人规模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与英国、加拿大合作办学的专业在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颁发英国、加拿大合作学校相应的文凭和证书。

  第四条学院坚持“强化区域性、突出实践性、体现高教性”的发展策略,以就业为导向,形成了“三个三结合”的品牌专业建设策略,培育了“以行业和民营企业为依托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三个合一的实践教学体系”和“以创业教育为特色的职业素质教育体系”三个示范点,打造高职教育的温州模式。

  第五条学院坐落于瓯江之滨,大罗山之麓的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校园总占地837.2亩,建筑面积23.91万平方米,总投资超7.79亿元,教学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藏书108万册,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校内拥有两万平方米的技术研发大楼,开展立地式的研发,产学研合作广泛。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2013年面向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中毕业生335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620名、单考单招645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学院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浙江考生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均应在80分(含)以上(单考单招生源除外);省外考生报考商务英语或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均应在70分(含)以上。如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依据考生报考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第十三条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随机将其调剂到...

【2013高考招生】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校。学生毕业时颁发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自成立以来,多次被评为省市级“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5年被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联合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2008年被评为“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成为河北省享有此项殊荣的四所院校之一,跨入国家高职百强行列;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学院座落于著名避暑胜地北戴河,占地708亩,建筑面积近19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大专生9474人。

  学院设有信息工程系、经济系、机电工程系、旅游系、管理工程系、商贸系、外语系、艺术系、基础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体育部、计算机中心、继续教育中心、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等教学部门;开设报关与国际货运、数控技术、声乐表演等39个专业,其中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与审计、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等5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工程造价、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等4个专业为国家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672人,专职教师49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1人、副高级职称127人、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311人。

  学院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海关报关、计算机网络等各类专业实验(训)室58个和3个校内实习实训中心,其中“数控技术专业”和“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旅游管理专业”为河北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开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4个;新建图书馆1.6万平方米,藏书49万册。

  2013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3120人。其中930人面向河北省考生(含对口考生)实施单独招生;20人面向河北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详情请登录学院网站(www.qhdvtc.com)查询。

  二、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4、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5、各专业文理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6、除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和涉外旅游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7、学院对报考英语和涉外旅游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8、学院对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2CM以上;对酒店管理、涉外旅游、旅游管理和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航空服务(乘务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2-180CM,女:162-175CM。

  9、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器种不限。

  10、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

【2013高考招生】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院2013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安徽、四川、广东、广西、贵州、甘肃、新疆、云南17 省、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2013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外省只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黑龙江省按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各专业2013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13年考生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术科成绩参照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办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我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

【2013高考招生】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2750 在豫招生代码:6279)

  院长:张卫宪 招生就业处处长:王文营

  学 校 简 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周口市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沙河、颍河、贾鲁河三川交汇处,素有“三皇故都”之称的河南省周口市,这里有华夏始祖太昊伏羲氏的陵墓、孔子陈蔡绝粮的弦歌台、包公放粮的平粮台、女娲“炼石补天”遗址、道教鼻祖老子的家乡太清宫,自然风景优美,人文底蕴深厚,是黄河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

  学院占地面积1325亩,总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0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808万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49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涵盖理、工、经、文、管、艺6大学科门类,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适应高职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成人专科教育、远程教育、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单位”等称号;在“河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被国家教育协会、中国高校联合会评为:“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荣获“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被河南报业集团评为:“最具公信力十大教育品牌”、“影响中原”2010年度十大教育品牌。

  学院实施专家治校策略,院长张卫宪教授, 任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FAO)专家组顾问,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是中国青年科技奖和世界自然科学奖获得者,荣获“中国五四青年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3年,学院面向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重庆、安徽、陕西、甘肃、青海、内蒙古十省区招收高中(中专)毕业起点的普通专科生。

  招 生 专 业

  2013年招生专业为: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电气自动化、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汉语、会计、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机电一体化(模具CAD/CAM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方向)、软件技术、软件技术(3G/4G移动互联网开发工程师方向)、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商务英语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饲料与动物营养、文秘、畜牧兽医 、音乐表演 、应用电子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园林景观设计方向) 、园艺技术、园艺技术(园林花卉方向)、装潢艺术设计 、英语教育、英语教育(少儿英语教育方向)、语文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综合教育方向)、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向)、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程技术方向)、畜牧兽医(小动物医学方向...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