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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2020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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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0863。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职试点学校。

  学校地处宁波港口经济圈战略核心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相邻货物吞吐量世界第一的宁波舟山港。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万余人,年各类非学历培训2万余人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

  第七条 招生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第九条 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条 报考旅游管理(中加合作)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征求志愿时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考生进校后采用中英文双语教学。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以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75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1000-1600元/人/学年。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制度,面向普通高考、免试入学、单独招生、部分等级运动员以及文艺体育类比赛获奖的浙江省考生(具体见学校招生网相关文件),最高额度为10000元。

  第十四条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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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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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码10863,浙江省招生代码0063。

  第四条 学校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邮政编码:31580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校、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一条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计算机网络技术(中澳合作)英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85分,其他专业不作要求。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五条 浙江省内考生按《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除浙江省外,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计划调整: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招生机构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招生就业办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自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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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校。学生毕业时颁发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自成立以来,多次被评为省市级“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5年被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联合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2008年被评为“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成为河北省享有此项殊荣的四所院校之一,跨入国家高职百强行列;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学院座落于著名避暑胜地北戴河,占地708亩,建筑面积近19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大专生9474人。

  学院设有信息工程系、经济系、机电工程系、旅游系、管理工程系、商贸系、外语系、艺术系、基础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体育部、计算机中心、继续教育中心、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等教学部门;开设报关与国际货运、数控技术、声乐表演等39个专业,其中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与审计、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等5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工程造价、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等4个专业为国家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672人,专职教师49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1人、副高级职称127人、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311人。

  学院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海关报关、计算机网络等各类专业实验(训)室58个和3个校内实习实训中心,其中“数控技术专业”和“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旅游管理专业”为河北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开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4个;新建图书馆1.6万平方米,藏书49万册。

  2013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3120人。其中930人面向河北省考生(含对口考生)实施单独招生;20人面向河北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详情请登录学院网站(www.qhdvtc.com)查询。

  二、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4、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5、各专业文理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6、除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和涉外旅游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7、学院对报考英语和涉外旅游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8、学院对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2CM以上;对酒店管理、涉外旅游、旅游管理和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航空服务(乘务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2-180CM,女:162-175CM。

  9、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器种不限。

  10、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

【2013高考招生】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院2013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安徽、四川、广东、广西、贵州、甘肃、新疆、云南17 省、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2013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外省只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黑龙江省按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各专业2013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13年考生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术科成绩参照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办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我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

【2013高考招生】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2750 在豫招生代码:6279)

  院长:张卫宪 招生就业处处长:王文营

  学 校 简 介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周口市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沙河、颍河、贾鲁河三川交汇处,素有“三皇故都”之称的河南省周口市,这里有华夏始祖太昊伏羲氏的陵墓、孔子陈蔡绝粮的弦歌台、包公放粮的平粮台、女娲“炼石补天”遗址、道教鼻祖老子的家乡太清宫,自然风景优美,人文底蕴深厚,是黄河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

  学院占地面积1325亩,总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0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808万元,教学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雅,开设有49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涵盖理、工、经、文、管、艺6大学科门类,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适应高职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成人专科教育、远程教育、技术培训为一体的高等职业院校。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单位”等称号;在“河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被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为“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被国家教育协会、中国高校联合会评为:“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荣获“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被河南报业集团评为:“最具公信力十大教育品牌”、“影响中原”2010年度十大教育品牌。

  学院实施专家治校策略,院长张卫宪教授, 任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FAO)专家组顾问,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是中国青年科技奖和世界自然科学奖获得者,荣获“中国五四青年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3年,学院面向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重庆、安徽、陕西、甘肃、青海、内蒙古十省区招收高中(中专)毕业起点的普通专科生。

  招 生 专 业

  2013年招生专业为: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电气自动化、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汉语、会计、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机电一体化(模具CAD/CAM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方向)、软件技术、软件技术(3G/4G移动互联网开发工程师方向)、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商务英语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饲料与动物营养、文秘、畜牧兽医 、音乐表演 、应用电子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园林景观设计方向) 、园艺技术、园艺技术(园林花卉方向)、装潢艺术设计 、英语教育、英语教育(少儿英语教育方向)、语文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综合教育方向)、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方向)、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程技术方向)、畜牧兽医(小动物医学方向...

【2013高考招生】岳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单招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岳阳市学院路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学院代码:13038

  学院概况: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正处在岳阳市区,是2003年4月由原岳阳卫校、岳阳农校、岳阳机电学校、岳阳职工高专四校合并组建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占地1490亩,建筑面积达29.35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原值5.69亿元。现有教职工870人(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240人)。

  学院设有现代农业科技系、应用化工系、机电工程系、国际信息工程学院、生物医药系、护理学院、临床医学系、商贸物流系等8个系(院)和人文素质教育、医学基础2个教学部,开设有30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811人。

  近年来,学院按照“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要求和“依托行业、对接产业、锁定职业、服务就业”的专业建设思路,专业链深度融入产业链,教学链深度融入服务链,全面形成了“对接五大支柱产业、建设五大创业园区、做强五大专业集群、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三五一提高”的办学思路和“校企一体、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已先后培养了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6万余人,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为岳阳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人才支撑作用。

  近年来,学院相继获得全国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等60多项国家和省级荣誉,已成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教育部及卫生部等七部委确定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湖南省应用电子技术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认证基地、湖南省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湖南省安全生产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农民工培训基地。学院2006年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级,2009年立项为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顺利通过验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成立以书记为顾问,院长为组长,院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全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院情况和招生录取规则;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四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根据教育厅要求,今年的招生工作实施 “保平安、保质量、保公平”的总体要求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730-8...

2017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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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分鄞州高教园区(本部)及奉化溪口校区两个校区;办学层次为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国标码为12645,省招生代码为0113。

  第三条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3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而成。学校的前身——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学校先后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中国会展业优秀院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产学研合作优秀案例、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示范项目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前50强示范校、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等20余个国家及省级荣誉。

  第四条 学校设有贸易物流类、信息与智能工程类、创意设计类、旅游会展类、城市园林类、应用外语类、财会金融类、汽车类、建筑类等9个专业群,开设29个招生专业。会计、物流管理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园艺技术、旅游管理、应用英语、艺术设计4个专业为省级优势专业;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园林工程技术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2个专业为市级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应用电子技术、酒店管理、导游、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为校级重点专业。

  第五条 学生毕业后颁发盖有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中外合作专业的合作院校为澳大利亚西悉尼TAFE学院;学生完成项目规定的所有学分,达到中澳双方学校毕业要求时,可同时获得该专业专科(高职)毕业文凭和澳方高级文凭。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贵州、山西、四川、福建、江西、湖南等9个省份招生,具体招生省份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2017年共安排29个招生专业,共计招生300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2017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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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部委码:13742

  3.学校浙江招生代码:0112

  4.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政编码:315100)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办学类型:公办

  7.学 制:三年(其中3+2转录的学生的学制为两年)

  8.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区域:2017年学校面向浙江省、安徽省、甘肃省、辽宁省、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贵州省等8个省份招生(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对象:

  第一类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且成绩符合所在省批次报考要求(其中浙江省内普通高考考生成绩符合第三段分数线及以上);

  第二类为参加2017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主要涉及医学护理类、药学类、烹饪类、计算机类、文秘类、旅游服务类、艺术类(工艺美术)等专业;

  第三类为列入本校“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

  3.招生计划:2017年拟招生240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总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3.外语语种:不限。

  4.性别要求:不限。

  5.具体录取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单考单招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A.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投档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遵循考生志愿,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择优录取原则;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对于浙江省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2)“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14〕33号)、学校《关于印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一体化教育联盟“3+2”五年制职业教育中职升高职选拔方案>的通知》(甬卫生职院〔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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