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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日前在北京召开座谈会。会议围绕我国中小投资者多元化权益救济机制、立法和司法如何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律师界如何支持中小投资者行权和维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问诊把脉中小投资者保护,并形成诸多共识。
来自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保险委员会代表,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副秘书长马国华、业务部主任朱英,投服中心副总经理徐明、维权服务部负责人郜峰、行权事务部负责人赵柏松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投资者维权之路仍然荆棘丛生
与会代表认为,资本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现状虽有所改善,但离投资者满意还很远,市场上侵害投资者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投资者维权之路荆棘丛生,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中小投资者保护客观环境不佳:违规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行权维权难、效果差。
证券期货市场参与主体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违法违规事项频发。倡衡律师事务所郭伟律师举例指出,绿大地造假案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判罚上市公司罚金400万元,公司高管及相关责任人全部缓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昆明市中级法院再审,最后判定绿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何学葵等相关责任人受到刑事追究,被判刑和罚金,但最高上限也就是10年和60万元。法院的判决与其获得的违法所得以及侵害投资者的权益严重不对等。投资者的赔偿情况更是微乎其微,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因绿大地虚假陈述案赔偿受损失投资者的金额才186万元。相比,以美国安然公司财务造假案为例,主要责任人被判14年监禁,1.83亿美元的财产赔偿,公司向投资者、股东支付了72亿美元的赔偿金,两者差异之大令人咋舌。
由于维权信息获取不畅、司法层面地方保护主义突出、投资者立案难、索赔难、执行更难等因素,投资者维权成本高,行权维权难、效果差。中国证监会原发审委委员、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刘艳律师认为,资本市场90%的中小投资者就是“韭菜”,用“割韭菜”来形容权益被践踏非常形象。随着市场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上市公司等主体侵害投资者手法越来越隐蔽,发行环节的欺诈发行、交易环节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认定越来越复杂,取证、举证也越来越难。从律师角度来看,单个的投资者维权难度大、成本高、效果不明显。
国浩律师事务所孙敬泽认为,中国的上市公司情况错综复杂,监管的法律法规也在不停地调整变化,这些都为中小投资者维权带来了实际问题,如虚假陈述揭露时间、损失计量、界定的标准、审判的标准等。前置行政程序认定的取消,在司法判决上,需要相对统一的规范和执法标准,各个法院的审判标注尺度并不一致。这些都给投资者具体维权增加了难度。
(二)中小投资者维权主观动能不够:中小投资者权益意识淡薄,主动行权、维权积极性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股权文化是重投机轻投资、重收益轻权利,股东权利意识淡薄,当权益受损时不习惯通过纠纷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更多的选择默默承受。
金禾律师事务所乐宏伟律师指出,据了解,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现在也有一些律师通过微博、微信端向全体投资者发起征集令,采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