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
考生就学、户籍满3年可报考云南省属院校
高考新增报名若冲击招生计划,将报请教育部协调解决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出台后,本报记者邀请云南省招考院招生处处长蒋兆斌进行了权威解读。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各州市折算互认
问:《意见》规定,“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完初中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可在流入地有条件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有条件”参加录取应当如何理解?
答:各个州市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原则上在省内各州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成绩可以在各州市进行折算后互认,以接受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考生、父母户籍在云南且就读三年可参加高考
问:《意见》中,在云南省无障碍参加高考及录取中的一条是“考生户籍和父(母)亲的户籍都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高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这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答:由于云南是人口净流入省份,加之多民族边疆省份的实际情况,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教育水平差异也较大,全省的高等教育资源基础也较低,所以需要一定的门槛限制。为了防止“高考移民”现象的发生,要求在滇就读高中的学生必须就读满三年且有三年的学籍,父母及考生本人都应具有云南户籍。
对于“无障碍”产生的报名考生增加情况,我省将积极报请教育部,增加高考招生计划,消化掉增量对原本招生录取率的影响。
问:《意见》明确,在云南省无障碍参加高考及录取的另一情形是,“考生户籍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初中、高中六年学籍,考生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为何要求为六年?
答:满足六年的实现要求,是为了真正尊重在云南有实际生活、工作需求的人群的就学要求,同时也是为了防止高考中“投机取巧”现象的发生。如果学生户籍在滇,初、高中学籍都具备,那么对于父(母)亲的户籍则不再做要求。这相比起之前,要求本人及父母都拥有云南户籍,学籍要从小学一直到高中,已经在时间上放宽了一半,户籍方面也只对报考人有所要求。
此外,考生父母只要在云南拥有六年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社保缴费记录,只要满足一条就能够实现报名。但考生和家长必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获信息不符,将实行“零容忍”,并将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问:“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院校的条件: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相应学籍,且考生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具备《云南省居住证》和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规定,会对本不“发达”的云南高等教育,产生容量冲击吗?
答:近几年,我省通过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已经实现了高等教育量的扩充,如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考云南省内院校的情形较多,我省将进一步适当扩大省属院校的招生规模,并报请教育部进行支持。
报考三本、专科不限户籍
问:《意见》中规定,“可在云南省报考第三批本科院校或专科院校的条件:在云南就读但户籍未迁入云南的随迁子女”;“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