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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选调生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宪法修改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2017公务员 宪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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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

  我国《宪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我国历次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1988 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第 1 修正案:私营经济是补充,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管理。

  1993 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

  第 3 修正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改革开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

  第 4 修正案: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第 5 修正案:“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

  第 6 修正案: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第 7 修正案: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第 11 修正案:县级人大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

  1999 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第 12 修正案: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邓小平理论。

  第 13 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 14 修正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 15 修正案: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第 16 修正案: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 17 修正案:“反革命活动”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④2004 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第 18 修正案: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 19 修正案: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第 20 修正案: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

  第 21 修正案: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鼓励、支持、引导、监督、管理。

  第 22 修正案: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征收或征用公民私有财产并给予补偿。

  第 23 修正案: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 24 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 25 修正案:全国人大中增加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人大代表。

  第 26 修正案:“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第 28 修正案: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第 30 修正案:乡级人大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

  第 31 修正案:增加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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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共同犯罪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2017公务员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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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的考察中,刑法尽管考察的不多,但共同犯罪一直都是刑法学习的一个难点,很多区县的考试都喜欢在共同犯罪中设点考察。今天我们就来辨析一下共同犯罪的知识点和考察形式。

  共同犯罪的概念表述的很简单,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中可分析出构成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主体条件。即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②客观条件。即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③主观条件。即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一方故意另一方过失或者双方均为过失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即两个人都要具备相应的年龄和能力,这与我们前面学过的犯罪主体遥相呼应,两个12岁的小孩共同杀人,算不算共同犯罪呢?两个15岁的小孩共同盗窃,算不算共同犯罪?都是不算的,因为都没有达到相应的责任年龄。并且要正确理解“共同的”,这里要区分共同犯罪和同时犯,即碰巧同时故意针对同一个人或同一犯罪客体犯罪,这样算不算共同犯罪?也不算,因为我们要强调共同犯罪人之间要有主观上的意思联络。

  那我们来看一道题,医生想要杀死一个病患,把毒药调好后放入针筒,交给不知情的护士,护士给病患注射后,病患死亡。医生和护士是共同犯罪么?答案为不是,因为护士没有犯罪故意,也没有与医生主观上的意思联络。

  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中国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种,并对之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原则:

  1.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领导作用的共同犯罪人。

  2.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共同犯罪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共同犯罪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教唆犯是指唆使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的共同犯罪人。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对于教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行的,对教唆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这里面主要的考点为不同的犯罪人之间,处罚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需要大家认真去记。考察方式比如:教唆犯应当按照主犯来处罚,这句话对不对?应当是按作用来处罚。这种原文考察的方式在事业单位中屡见不鲜。那我们再看一道题。

  1.甲(35岁)和乙(35岁)离婚,育有一女丙(8岁),离婚后,丙跟爸爸乙一起生活,一次丙去看望妈妈甲,甲教唆丙在爸爸的酒杯里下毒。丙听从甲的话,乙中毒而死,享年35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丙是共同犯罪 B.甲是教唆犯

  C.甲应判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D.甲应判教唆罪从重处罚

  答案为C。首先由于丙才8岁,不承担任何责任,甲和丙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因此A选项不选。因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没法分主犯、从犯、教唆犯等,所以B选项也不选。而中国根本就没有教唆罪,因此D选项也不选,本题答案为C。由于甲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甲应当从重处罚,而丙才8岁,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处可理解丙是犯罪工具,甲借工具之手把乙杀死,甲是间接实行犯。故本题只有甲承担责任,应判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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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重点:两次思想解放运动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公共基础知识技巧 思想解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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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艺复兴运动

  13世纪末,在意大利商业发达的城市佛罗伦萨兴起,蔓延至整个欧洲,提倡人文主义精神,其核心是提倡人性、反对神性,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代表人物有“文学三杰”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其中但丁被誉为“文艺复兴的先驱”,代表作《神曲》;彼特拉克被称为“人文主义之父”;薄伽丘代表作《十日谈》,主张幸福在人间,被视为文艺复兴的宣言。另外,“美术三杰”达芬奇被称为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人物,《最后的晚餐》《岩间圣母》《蒙娜丽莎》是他一生的三大杰作;拉斐尔的圣母画像、米开朗基罗的《大卫》都是享誉世界的经典作品。

  2.启蒙运动

  启蒙运动是发生在17、18世纪欧洲的一场反封建、反教会的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解放运动,为资产阶级革命作了思想和舆论准备,启蒙运动首先发生在英国,十八世纪法国成为运动的中心,因其声势最大、战斗性最强,影响最深远。代表人物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其中伏尔泰提倡天赋人权、认为人生来就是自由和平等的;孟德斯鸠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提出“三权分立”,认为国家的权力应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卢梭《社会契约论》,提出“主权在民”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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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重点:三次科技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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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第一次科技革命

  标志:“珍妮机”的发明 (进入蒸汽时代)

  1.富尔顿——美国的富尔顿制成蒸汽汽船

  2.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奠定了进化论的基础。

  二、第二次科技革命

  标志:电力的广泛应用、内燃机的发明和新交通工具的发明应用(进入电气时代)

  1.莱特兄弟——实现人类航空史上首次自主操纵飞行。

  2.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提出电解定律。

  3.西门子——发明电动机、发电机、有轨电车和指南针式电报机;发明自激发电机,标志着电力时代的到来。

  4.贝尔——发明有线电话。

  5.爱迪生——成功地研制出白炽灯。1877年,发明留声机。

  6.马可尼——发明无线电报;于1899年成功地实现了无线电通信。

  7.诺贝尔——制成了安全炸药,并且创立了诺贝尔奖。

  8.普朗克——量子物理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

  9.爱因斯坦——阐述了狭义相对论,带来了物理学的巨大变革。

  10.弗莱明——研制青霉素,开创医学新纪元。

  11.门捷列夫 ——提出化学元素周期律。

  12.巴甫洛夫——高级神经活动生理学的奠基人,条件反射理论的建构者。

  13.魏格纳——写成《海陆的起源》一书,提出了大陆漂移说。

  14.霍金——提出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发现了黑洞的面积定理,即随着时间的增加黑洞的面积不减,著有《时间简史》。

  15.巴斯德——开创免疫学。

  三、第三次科技革命

  标志: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和生物工程的发明和应用(信息时代)

  1.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1957年苏联发射了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

  2.八大行星的确定——2005年美国天文学家宣布发现了太阳系内第十大行星(2007年这颗星的中文名称被命名为阋神星)。由此,2006年8月24日召开的国际天文学联合会第26届大会将冥王星定义为矮行星。因此,太阳系八大行星,按照离太阳的距离从小到大依次为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

  3.第一颗原子弹——1945年,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在美国新墨西哥州爆炸。

  4.第一座核反应堆——1942年,在意大利科学家费米领导下设计和建造的第一座核反应堆在美国成功运行,这标志着原子能时代的开始。

  5.第一座核电站——1954年,苏联建成并正式启用世界上第一座核电站,这是人类和平利用核能的开始。

  6.夸克的发现——1964年,美国物理学家首次提出夸克模型,并预言这种非凡的粒子不仅存在,而且正是这种粒子构成了其他一切粒子。(基本粒子指人们认知的构成物质的最小最基本的单位。但在夸克理论提出后,人们认识到基本粒子也有复杂的结构,故现在一般不提“基本粒子”这一说法。根据作用力的不同,粒子分为强子(它们由夸克组成)、轻子和传播子三大类。

  7.人类基因组序列图的完成——1990年,人类基因组计划开始实施,标志着人体“生命之书”掀开第一页。2003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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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法律民法知识—征收与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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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收

  1、征收的基本概念

  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作出补偿的前提下,通过行使征收权,将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产转移给国家所有。征收行为生效也可以发生特权变动。《特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不动产。”

  2、征收的法律特征

  征收具有五个方面的法律特征:(1)征收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2)征收的主体是国家;(3)征收是所有权转移的行为;(4)征收必须依法作出补偿;(5)征收的对象应当是不动产。

  二、征用

  1、征用的基本概念

  《特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的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2、征用和征收的区别和联系

  征用是国家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财产。国家以行政权命令征用财产,被征用的单位、个人必须服从,这一点与征收相同。但征收是剥夺所有权,征用只是在紧急状态下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财产。紧急状态结束后被征用的财产要返还给被征用的单位、个人,因此征用与征收有所不同。

  3、征用的条件限制

  《特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征收限于不动产,征用的财产既包括不动产也包括动产。由于征用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并可能给所有权人造成不利的后果,征用的采用亦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1)征用的前提条件是发生紧急情况;

  (2)征用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3)使用后应当将选用财产返还权利人,并且给予补偿,但通常不及于可得利益的损失。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或者征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征收或者征用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B.征收或者征用都要依法给予补偿

  C.征收是国家行为,征用是企业行为

  D.征收是土地所有权发生改变,征用是土地使用权发生改变

  E.征收是强制性的,征用是非强制性的

  【解析】ABD。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是国家从被征用人手中直接取得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其结果是权利发生转移;征用是使用权的改变,是在特殊或者紧急状态下的强制使用,一旦特殊或者紧急状态结束,被征用的土地应当如数返还给原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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