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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兰州大学2013高考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 2013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二、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学校本部)

  办学地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医学类专业1年级,非医学专业1-3年级);兰州大学本部(医学类专业2-5年级,非医学专业4年级)

  三、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依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在校生的学业表现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2013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我校2013年在各省(区、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外语语种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信息科学类、生命科学类、医学类专业和国防生计划专业采用英文版专业教材授课,上述专业建议中学阶段学习英语的考生填报,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七、男女比例要求: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要求:除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手及身体状况不适宜医学类专业考生外,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九、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一般情况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

  3、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要求:文史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理工类考生外语、数学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省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针对江苏省普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对江苏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

  4、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各省区加分幅度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的20分限额)。

  5、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6、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时专业级差控制在3分以内。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7、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类考生、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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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

  第三条 学校全称: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部编代码:13512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店子街45号

  邮政编码:730020

  学院网址:http://changqing.lzcc.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8698906(兼传真)

  E-mail:chqzhaosheng@lzcc.edu.cn

  第四条 毕业证与学位证: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路、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的调查和研究;进行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可以录取未填报我院志愿且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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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

高考招生:兰州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兰州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兰州大学[微博]

  二、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学校本部)

  办学地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医学类专业1年级,非医学专业1-3年级);兰州大学本部(医学类专业2-5年级,非医学专业4年级)

  三、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依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在校生的学业表现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2013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我校2013年在各省(区、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外语语种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信息科学类、生命科学类、医学类专业和国防生计划专业采用英文版专业教材授课,上述专业建议中学阶段学习英语的考生填报,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七、男女比例要求: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要求:除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手及身体状况不适宜医学类专业考生外,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九、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一般情况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

  3、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要求:文史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理工类考生外语、数学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省区高考[微博]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针对江苏省普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对江苏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

  4、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各省区加分幅度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的20分限额)。

  5、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6、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时专业级差控制在3分以内。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7、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类考生、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兰州中考招生信息网2013

兰州中考网 2013兰州中考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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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兰州大学高考招生计划人数

兰州大学

兰大在甘计划招生1130名
兰州大学近日公布2012年招生政策,今年该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4600名(含医学计划1180名),其中在甘肃省的招生计划为1130名(含医学计划538名),计划已报请教育部审核。
  对比发现,兰州大学今年的招生计划总数比去年有所增加,而在甘的计划招生人数比去年有所减少。2011年,该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计划招生人数为4500名(含医学计划1070名),其中在甘肃省招生人数为1200名,含医学计划550名,包括120名临床医学专业“免费医学定向计划”。
  据了解,兰州大学在2012年招生章程中对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提出明确要求:文史类考生的外语、语文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理工类考生的外语、数学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省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的分数要求。


  此外,经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2012年该校部分专业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3个省区招收国防生(只招应届考生)。
 


 

兰州交通大学2018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

2013高考招生:甘肃兰州文理学院计划招生600名(本科)

兰州文理学院 2013高考招生
  临近高考,童鞋们都在紧锣密鼓中准备着最后的冲刺,,为方便考生及家长了解高考各类相关信息,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整理了2013各省院校高考招生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从“兰州文理学院成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教育部已批准在甘肃联合大学基础上建立兰州文理学院。今年首批开设汉语言文学、环境设计、音乐表演、数学和应用数学、应用化学等5个科学专业,计划招生600名。

  据了解,兰州文理学院创建于1950年解放大西北的兰州战役之后,于2001年被确定为普通专科。2012年,甘肃省省委省政府两办发文明确指出:“甘肃联合大学要调整办学方向,突出特色,把学校办成重在培养文化、传媒、旅游、艺术类人才的综合性大学”。

  兰州文理学院党委书记李志强介绍说,现阶段兰州文理学院专科教育仍在办,将逐步过渡到完全的本科教育。目前主要任务是培养华夏文明创新区建设需求的七大类型人才,注重文化人才的培养。

  李志强说,为地方经济服务,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兰州文理学院的特色和优势。近三年来,兰州文理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并逐年提高。“我们将设置特色学科,如敦煌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工程学院等。”

  李志强还说,为让兰州文理学院的学生在就业时更具有竞争力,该校在校外建设实习基地,便于学生及时将专业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中,缩短学生与企业的距离;调整与实际不相适应的专业,优化教学计划;与企业沟通,未来更是要从企业获悉需求人才类型,制定专业招生人数。“学校专业的设置应该有社会企业引导,下一步我们要走出去多听取企业意见。”

  李志强说,兰州文理学院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向文化传媒高校转型,在不就的将来成为甘肃省专门培养文化人才的主体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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