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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恩施中考大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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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5年恩施州初中学业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清江外国语学校:

  现将《2015年恩施州初中学业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学校在八、九年级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时参考。

  各学校考试大纲请在恩施州教育信息网(www.es.e21.cn)、恩施教育科研网(www.mzjky.cn)和恩施招生考试网(www.esksw.cn)下载。

  恩施州教育局

  2014年12月31日

  点击这里下载附件: 恩施州教办发〔20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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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蚌埠中考体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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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学、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中学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5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高体育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二、考试办法与考务工作

  (一)考试办法

  1.考试范围和对象。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市区2015年4月21日~4月27日全天,在蚌埠市职教中心田径场进行。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如遇雨天不能进行考试,则考试日程以通知为准。三县时间、地点安排参照市区安排由三县自定。

  3.考试内容。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4.考试项目与分值。

  (1)考试项目: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

  A.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B.选考项目:2015年体育考试选考项目数不变,仍为4个项目,①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考生须从中选1项;②2kg实心球、50米跑,考生须从中选1项。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从2016年开始,我市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将在原来4个选考项目的基础上增设2个选考项目,具体增设的选考项目另行通知。

  (2)考试分值: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从2015年开始,我市体育考试总分定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5分。

  5.测试手段。使用学生体质测试仪器。所有项目的评分完全由电脑进行,确保评分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6.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内容之一,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作为初中毕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依据。并设4个等级:50-45分为A等级,44-40分为B等级,39-30分为C等级,29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出现因突发疾病、受伤或中途离场等造成考试中断的,与文化课考试中类似情况同等对待,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不进行缓考。

  考试不设...

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的中考体育

关于陕西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陕西印发会计从业考试大纲 陕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出国留学网会计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关于陕西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祝您阅读愉快!

  陕西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财办会[2016]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财务部: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会计市场准入中的作用,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2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对2014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以从财政部官方网站政策发布栏目、会计行业管理网站等下载。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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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办法 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 督导评估办法

  本文“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跟着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机构:

  为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制定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教育部

  2017年4月18日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评促建。推动各地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二)客观公正。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育督导机构对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实施的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应以薄弱幼儿园为重点。

  第四条 督导评估周期为3-5年。在一个周期内,县级教育督导机构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第二章 督导评估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第六条 督导评估的方式主要是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第三章 督导评估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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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2017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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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关于印发《新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于印发《新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公安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公安局,兵团各师教育局、公安局:

  为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严防“投机报考”,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教育局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健全报名组织机构,加强报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报名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报名的宣传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报名流程及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尤其是要加强对未在新疆参加中考考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学、社会考生的报名组织管理、资格审查和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所有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学及考生、家长集中宣传高考报名相关政策规定。

  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审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学校尤其是民办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要确定专人进行重点审查,严防空挂学籍和违规落户行为。

  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尤其要对未在新疆参加中考考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学的学籍加强注册审核和日常管理,采取定期核对、随机抽查、入班点名等多种方式杜绝出现学籍造假和空挂学籍行为。要进一步完善高考报名公示制度和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组织或参与“投机报考”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空挂学籍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投机报考”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经查实的“投机报考”考生,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并按要求在教育部的“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

  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政策和规定,对涉及高考考生的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发生利用非正常户口迁移和变更民族成份的投机报考行为,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身份鉴定、确认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农村考生身份鉴定工作,自治区所属考生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兵团所属考生分为“团场户口、非团场户口”。各地要采取网上核查的办法查验考生户籍的真伪,对高中阶段转入我区的考生和非新疆身份证号的考生户籍情况,必须在户籍网上逐个核实,对违反规定迁移户口、变更民族成份的要坚决纠正。上级公安机关要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于伪造身份证件、冒名替考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

  

1.

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现就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

  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推动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粮食局负责)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加快标识管理、监督检查、网络食品经营、特殊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目录管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国家口岸食品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中央政法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地方标准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工作与监管执法工作的衔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农业行业标准300项。(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

  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建立追溯体系、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三鱼两药”(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高考体检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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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卫生厅、残疾人联合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就业已实行双向选择,原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在充分征求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并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明确高等学校在招生体检方面的责任、深化高等学校招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所有考生权益的保护,对残疾考生的关爱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指导意见》对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与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不同的是:

  1、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2、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等学校应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指导意见》只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指导性意见。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但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确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补充规定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高等学校要充分重视,并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省级招办在录取阶段要给高等学校提供完整、清晰的考生体检电子档案,以便于高等学校录取时审核。残疾考生招生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省级招生委员会可吸收本省残联作为成员单位,加强协调与合作。

  五、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将本通知及《指导意见》尽...

关于印发《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 股权众筹 证券行业动态

  2016年11月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考生们都准备好了吗?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关于印发《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于印发《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证监会 中央宣传部 中央维稳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网信办

  国家信访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年4月14日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股权众筹融资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规范互联网股权融资行为,惩治通过互联网从事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为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发挥互联网股权融资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一是通过全覆盖的集中排查,全面掌握互联网股权融资现状。对排查中发现并确认的问题,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有关机构和个人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严肃处理。二是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互联网股权融资的非法金融活动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机构和人员,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三是加大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使投资者和互联网股权融资从业机构及人员了解和掌握有关规定,增强依法经营、审慎投资的意识。四是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为互联网股权融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与地方条块联动、协作配合。

  周密部署,全面排查。结合互联网股权融资的特点,拟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有力打击各类非法证券活动及非法集资行为;又要集中整治不规范行为,消除风险隐患,实现风险有效整治和监管全面覆盖。

  积极稳妥,讲究策略。讲究方式方法,把握力度节奏,妥善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防范风险蔓延和叠加,切实管控好整治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近远结合,注重实效。既要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股权融资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又要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股权融资长效监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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