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多人或许会问,如何实现有效问责? 阳光 是第一剂良药。我们要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在政府行政程序上,做到公开透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公开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与此同时,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信息查询和咨询制度,让公众知政、议政、参政、督政。
其次,如何保障 问责 ? 严格 机制的构建最为关键。建立政府责任制度须几方面入手,以下是相关的对策和依据:
一、建立健全政府责任体系。虽说 人非圣贤,孰能无错 ,但作为掌握公共利益的政府和公务员而言,建立和健全对公务员违法失职行为的处罚制度,有利于让广大公务员群体绷紧 神经 ,慎重对待公共管理中的每一个细节。戴斌老师认为, 责任心 不是 先天有之 ,其实地源于 后天约束 。 没有约束的责任 就是 没有保障的责任 。
二、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从严治国并非苛政 ,严格的执法其实地需要建立 合法 的基础上。因此,我们更需要建立健全廉洁从政和文明执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承诺和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等制度体系,以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规范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大力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监督的独立性是保证监督公正性的基本前提。监督的公开性是保证监督公正性的基础。监督的民主参与是保证监督公正性的关键。其实政府代表民众,某种意义上说,政府的责任就是民众的责任,增强民众的 主人翁意识 ,促进广泛参与,问责的效率才能最大化。
四、要从 消极 问责走向 积极 问责。大家都知道人大是民主监督的机关,但新时期下,我们需要在强化人大质询权的同时,充分引入多元问责主体,包括民主党派监督、定期的民意质询、舆论监督等等。很多人会问,谁是最好的 监督者 ?戴斌老师认为,利益相关者就是最好的监督人。我们需要充分利用利益相关者对切身利益的敏感,把一切利益相关者引入政治问责的制度和程序中。同时不断扩展问责主体的问责范围,凡是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政府管理行为或决策行为,都应纳入问责范围,以保障问责主体充分享有质询权。
综上所述,责任政府的构建地不是需要各种各样的 指责 和 谩骂 ,我们地是需要冷静的反思。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 追究责任 不是我们的终极目的,而通过内部激励和外部约束去培养政府官员和公务员 内心深处 的 责任感 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