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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一、营业税税目
(一)交通运输业3%
1、子目: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打捞可比照水路运输的办法征税)
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此税目。
提示: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二)建筑业3%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1、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饰房屋的工程收入,全额计税。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差额计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自建行为: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缴纳营业税;先按建筑业3%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5%缴纳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业5%
1、金融业子目: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企业将资金贷给其他企业使用)
提示:下列金融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
(2)金融企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金银买卖业务征增值税)
(3)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5)金融机构往来业务;(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服务征营业税)
(6)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2、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提示:下列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1)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四)邮电通信业3%包括邮政、电信及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
1、各子目的具体范围,如邮政业务包括经营各种信函、包裹、汇兑、邮票发行、集邮和邮件运输、报刊发行等邮政业务活动;
2、销售邮务物品(如信封、信纸、汇款单、邮件包装用品等),缴纳营业税,而非增值税;
3、在提供电信业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和通用的电信物品(如电报纸、电话号码簿、电报签收簿、电信器材、电话机等),缴纳营业税,而非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