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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法律三要素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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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法律三要素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法律基础

  二、法律关系

  (二)要素 P3

三要素

与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相关的初级经济法基础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复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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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1】法的特征

  1.法的特征:国家制定跟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2.法的主体: 公民(自然人) 机构跟组织(法人) 国家 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3.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跟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如地震 洪水台风 森林大火

  法律行为: 以法律关系的主体意志为转移

  4.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

  行为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

  自治法规-自治人大

  特别行政法规

  规章

  国际条约

  5.法的分类: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文成不成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根本法和普通法--内三个小子根本太普通(法的内容 效力和制定程序)

  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很程实( 法的内容)

  一般法和特别法--小三长特别一般(法的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人的效力)

  国际法和国内法--主国(法的主体 调整对象和渊源)

  公法和私法--目的开公司( 法的目的)。

  【知识点2】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

  横向关系分为:仲裁和民事诉讼 (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

  纵向关系分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一方)

  2.仲裁的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 可以仲裁

  3.不能申请仲裁:1.关于婚姻 收养 监护 抚养 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不是平等主体)

  4.不适用《仲裁法》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5.仲裁的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 2.公平合理 3.独立仲裁 4.一裁终局

  6.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没有隶属关系 )

  7.仲裁协议必须书面订立

  8.仲裁的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 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9.仲裁效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 解除 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首次开庭前提出。

  10.仲裁的裁定: 有三名仲裁员(设首席仲裁员)和一名仲裁委员组成

  开庭不公开

  【知识点3】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表现: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外有规定的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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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2017经济法基础要点之法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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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不同

  (2)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不同

  (3)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内容不同

  (4)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不同

  (5)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不同

  (6)公法和私法——根据法律运用目的不同

与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相关的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2017经济法基础考点之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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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提示1】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提示2】“法律行为”影响法律关系,但“非法律行为”不影响法律关系。

  1.法律事件(不可抗力)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

  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人的出生死亡等自然规律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

  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2.法律行为(人为可控)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2)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为非表示行为

  (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遗嘱、行政命令为单方行为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票据行为属于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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