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栏目,提供与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要点:工伤保险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要点:工伤保险”,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要点: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3.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与工作仅有间接关系)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纯属自找)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2)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三)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条件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内容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③康复性...

与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相关的初级经济法基础

推荐更多